从认知角度分析文学,从认知角度描述词义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4-03-20 09:13:53 归属于教育论文 本文已影响441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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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罗伯特·弗罗斯特是二十世纪美国的著名诗人,他大量的诗歌素材源于他本人生活的新英格兰地区农场。他通过他的诗歌中的提喻,以简单的语言阐释着深刻的人生哲理。本文从认知角度分析弗罗斯特的《牧场》及《美景易逝》两首诗中的提喻,发掘诗人朴素的语言中的真正内涵。

关键词:提喻;认知;简单;哲理;内涵

  一、引言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美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诗人之一,四次获得普利策奖,是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在弗罗斯特的诗中我们很难看到生涩或华丽的词藻,他以朴实无华的语言,生动再现新英格兰地区的乡村风貌。这种质朴赢取了世界各地大量忠实的读者。  弗罗斯特的大部分抒情诗描写了自然与农民,尤其是新英格兰的景色和农民。诗人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过着乡村生活,远离尘嚣,寄情自然。弗罗斯特诗歌创作的源泉就是新英格兰,他从新英格兰的自然风景和人物中得到灵感,他想通过自己的诗呼吁人们回归大自然,恢复人与自然的和谐。弗罗斯特说:“我主张在诗歌中运用提喻法,因为使用这种修辞法我们可以用局部代全局。”提喻的使用使表面上朴素无华的诗蕴含深刻的哲理。  二、从认知的角度看罗伯特·弗罗斯特诗中的提喻  (一)认知心理学简介  认知心理学研究人的认知过程,如注意、知觉、表象、记忆、思维和语言等。认知心理学认为,人的意识指的是人对知觉与情绪所做的反应。这种反应当涉及到言语表达时,就有着程度上的区别。它包括三个层面:在语言未形成时的模糊的思维与感觉;语言形成后的比较模糊的表达;语言的清晰表达。  通过这三个层面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认知是从模糊发展为比较模糊,最后发展为比较清晰的。但是即使在最清晰的表达这一层面里,如果涉及到人的整体感觉时,人们却往往喜欢用模糊的方式去表达。这两种方式相比模糊表达更让人对感觉认知清晰。人们在使用提喻时,常常是运用它所具有的认知意义上的模糊功能来表达说话人内心的感觉。  (二)提喻及提喻的特点  提喻是英语中常见的修辞手法,它的使用可以使文学作品更加生动活泼,因此很多文人都喜欢在作品中使用该修辞法。  提喻以部分代替整体,以个体代替群体,以具体代替抽象,反之亦然。恰当的提喻使语言更富有感染力,增添语言的形象性和可感度,化抽象为具体,化深奥为浅显,化平淡为生动。  本体和喻体间的接近联想或相近联想是提喻的一个突出特点,它是利用对象之间的某种联系来唤起他人的联想,从而避免直说。提喻的使用可以抓住读者的思绪和注意力,迫使他们经过一定的思考或品味后获得惊奇而又意想不到的意象。提喻的使用可以使语言更加新鲜、生动、形象,进而引起读者的联想。提喻可以使我们透过借体了解本体,从而准确的了解文学作品的真正内涵。例如:1. We need new wheels. (我们需要新轮子。)2. Have you any coppers? (你有钱吗?) 3. They share the same roof.(他们住在一起。)   车坏了,我们会说,需要“新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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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只有车轮,车子根本没法开但“新轮子”比车更生动。在第一个例子中,用新轮子喻指车;在第二个例子中,以铜喻指铜币;在第三个例子中,以屋顶喻指屋子、住宅,这些都运用了提喻。而弗罗斯特把自己称作“提喻家”,意思是说,以微见著,他的生活片段才有价值。  (三)《牧场》与《美景易逝》简介  弗罗斯特的在诗中大量的使用提喻,本文将从认知的角度分析《牧场》和《美景易逝》这两首诗中的提喻。  1.《牧场》简介  《牧场(the Pasture)》是罗伯特·弗罗斯特的诗集《波士顿以北》(1914)的序诗。《牧场》写于1913年,是一首歌颂大自然纯美的诗。诗人以牧场为背景,以泉水,枯叶,小牛,母牛为衬托,歌颂了自然的美与和谐。蓝天白云,潺潺的泉水,动物的叫声,每一处都表达了诗人的真情。在每一节的尾句诗人写到:I sha’n’t be gone long.--You come too.来烘托人与人之间和谐的相处。以下为该首诗的原文及译文:     The Pasture 牧 场I’m going out to clean the pasture spring; 我这就去清理牧场边的水泉,I’ll only stop to rake the leaves away, 我停下来只为将枯叶扒干净,(And wait to watch the water clear, I may): 我或许会等着看泉水又变清:I sha’n’t be gone long.--You come too. 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

I’m going out to fetch the little calf. 我这就去把那牛娃子牵回来,That’s standing by the mother. It’s so young, 它站在妈妈身边显着小得很,It totters when she licks it with her tongue. 它走路还不稳,妈妈舔着它:I sha’n’t be gone long.--You come too. 我不会去太久??你也来吧。2. 《美景易逝》简介 《美景易逝(Nothing Gold Can Stay)》写于1923年,它被收录到弗罗斯特名为《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诗集中,而这本诗集为弗罗斯特赢得了普利策奖。虽然这首诗只有八行,仍被视为弗罗斯特的最佳作品。以下为该首诗的原文及译文: Nothing gold can stay 美景易逝 Nature’s first green is gold, 大自然的第一抹新绿是金, Her hardest hue to hold. 也是她最无力保留的颜色.。 Her early leaf’s a flower; 她初发的叶子如同一朵花; But only so an hour. 然而只能持续若此一刹那。 Then leaf subsides leaf, 随之如花新叶沦落为旧叶。 So Eden sank to grief. 由是伊甸园陷入忧伤悲切, So dawn goes down to day, 破晓黎明延续至晃晃白昼。 Nothing gold can stay. 宝贵如金之物岁月难保留。   (四)《牧场》及《美景易逝》中的提喻  弗罗斯特在诗中大量使用了提喻,本文将从《牧场》和《美景易逝》两首诗来研究他诗中的提喻。在这两首诗中诗人不把要表达的对象直接表达出来,而是通过扩大或缩小认知域,用相关的整体或局部来喻指对象。换句话说,就是运用模糊的表达方式清晰表达了他整体的清晰感受,这正是提喻所具有的从模糊到清晰的认知过程。提喻的认知功能就是让人们把注意力集中在事物的侧面,其侧面反应的是该事物的焦点,但侧面表述更加鲜明、具体、生动。诗人通过运用提喻扩大或缩小认知域,使读者对诗人所表达的对象有更多的认识和把握。  在《牧场》这首诗中,弗罗斯特的描述既直截了当又平实,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第一诗节中,他用泉水提喻大自然,植物被泉水滋润,牲畜被泉水哺育。诗人用泉水这一自然景观提喻大自然蓬勃的生命力。在第二诗节中,其用小牛提喻农场的劳作,,小牛虽然不够强壮,但其生命力却极其旺盛,因此它给人带来的是希望,是新事物的魅力,而诗人在诗中提到要将小牛牵回提喻人与自然之间美好和谐的关系,表达了作者对农场劳作的吟唱。通过提喻,诗人让我们的认知从泉水转移到自然,从小牛转移到农场劳作,再转移到对农场劳作的吟唱中去,提喻使整首诗展示了自然的魅力和农场劳作的乐趣。这首诗就它提喻的内容来讲,表现的是诗人对自然的探索以及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的希望和憧憬。在这首诗中,无论是自然还是农场劳作都是复杂的知识系统,诗人正是运用了提喻才使得他的这首平常小诗获得了不平常的意义。他通过对泉水和牛的描述使读者对抽象的自然和农场劳作有了具体的认知。他把读者的注意力吸引到泉水的那一刻,已经把读者的认知从泉水拓展到整个自然,此处的提喻正好起到了化抽象为具体的作用。  在《美景易逝》中,提喻出现在第五、六行。诗中的第一个“叶子”指的是刚长出来的如花般的叶子,而第二个“叶子”指的是枯叶,从新发的嫩叶到枯叶这一过程包含深刻的寓意,这一过程提喻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切美好的事物都会最终消逝。提喻使这行诗所表达的意义更深刻、清晰。而诗中第六行的“伊甸园陷入忧伤悲切”蕴含着更加深刻的意义。在圣经中亚当和夏娃最初生活在伊甸园时没有痛苦和哀伤,这种生活就是所谓的幸福生活。但是这种幸福过于短暂,在撒旦的诱惑之下,夏娃首先偷食禁果,而后又引诱亚当偷食禁果。在偷食禁果后,亚当和夏娃被上帝赶出伊甸园,从此失去了幸福生活。这种幸福生活在失去后就很难再获得,唯一留在人们心中的是哀伤。在这一行诗中“伊甸园”提喻的是人类悲剧的根源;而“伊甸园陷入忧伤悲切”提喻的是人类无法重返伊甸园而陷入悲伤。在这首诗中提喻使读者充分发挥想象力去领悟这首诗的内涵,从而使整首诗达到惊人的效果。  三、结束语  在提喻中,认知域的变化将言语接受活动提升到新的视角。提喻涉及认知域的变化,当读者意识到该变化后,便会转移视角,通过积极的思维和自主发现,产生新的体验和认识。在同样的言语环境下,用提喻要比不用提喻传达的信息量大。弗罗斯特是一个提喻诗人,在提喻中,局部可以喻指整体,特殊的事物或者现象可以引出普遍性的意义,个性中蕴涵着共性。这种事物及现象的辩证关系被作者完美的运用于他的诗歌中,即点明本体,而喻体也就是诗歌的内涵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或是时而隐含在诗行之中,通过读者的仔细斟酌,方能体会其中的真正内涵。弗罗斯特由于在诗中大量的使用提喻,使其诗歌在表面上简单直接,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即通过提喻手法使朴实无华的诗歌有了丰富的内涵,从而唤起读者的情感反应,正如诗人自己所说的“始于欢乐,终于智慧”。参考书目:[1]翁德修, 陈永国,吴景惠著.《二十世纪英美文学精选》下卷《美国文学》,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2]鞠玉梅.从西方修辞学的新理论看修辞学的发展趋势【J】.四川外语学院学报,2003,(1).[3]理查德·普瓦里耶和马克·理查森编,曹明伦译.弗罗斯特集【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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