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侦工作的基本方法(狱侦工作难点)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11 23:29:50 归属于司法论文 本文已影响560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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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飞速发展,犯罪结构出现新情况、新特点,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改变狱内侦查工作被动局面,迫切需要运用科学可靠的方法开展排查工作,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实现“预防为主”的狱侦工作方针,也是监狱安全的首要任务,所以监狱应充分利用现有软件条件与硬件,对罪犯实施心理排查,为确保狱内的安全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下面将从开展心理学的必要性、内容以及心理排查与狱侦工作的关系等三方面阐述如何开展心理排查工作,从而达到深化细化狱侦工作,确保监狱稳定的最终目的。

  论文关键词 心理排查 狱侦工作 犯罪结构

  一、开展心理排查的积极意义

  (一)心理排查的涵义
  对罪犯进行心理排查就是监狱相关部门运用心理学原理,采用对罪犯进行心理测量和心理咨询的方法,及时了解罪犯心理的实际情况(如罪犯情绪障碍、个性偏激、不良习惯、烦恼忧郁、焦虑不安的情绪,不服改造、抗拒抵触的情绪,以及企图脱逃、自杀、自伤自残,或者企图通过不正当途径取得减刑、假释,逃避刑罚等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监狱相关各部门做到相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援从而促使罪犯心理素质向良性转化,以利于稳定狱内改造秩序和提高改造质量的一项手段。
  (二)开展心理排查有利于减少心理问题对罪犯个体的影响
  罪犯的心理也是一种客观现象,它必然在罪犯服刑的全过程中体现,不良情绪也会在罪犯服刑过程、再犯罪的各个环节中表现出来如:罪犯仇恨原告或办案人员,图谋报复;向往“自由”,不甘心身陷牢狱,希望摆脱被监禁状态;思乡念亲,家庭变故,不安心改造想走“捷径”早日回家;受狱内牢头狱霸欺压、打击,使罪犯不堪忍受;干警管理管教方法不当,处理问题不公,引起罪犯不满,抵触情绪;罪犯家中发生重大变故,如亲人病危、死亡,配偶离婚等特殊情况发生后,罪犯的心理都会发生变化,焦虑、抑郁的不良情绪会随之产生,从而导致行为失控,走向在犯罪。想及时发现这些潜在因素引起的罪犯心理、行为的变化,除通过常规排查外还应运用心理学排查的方法,及时发现心理变化的程度,进程以及发展趋势。
  (三)开展心理排查有利于消除罪犯心理问题给监狱改造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罪犯由于长期处于被剥夺自由,严格管理,被动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的环境之下,使其原有的罪犯心理受到压抑,加之个人的许多需求无法得到满足,个别罪犯不能正确处理罪犯之间的关系等等问题,这必然使他们产生许多否定情绪和消极心理,所以罪犯是心理危机的高发人群,患有心理疾病或存在心理障碍的罪犯的比例也呈逐年升高的趋势,随之而来,给监狱的监管和刑罚执行工作都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罪犯自伤、自残、自杀、脱逃、行凶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也会随之呈上升趋势,为监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所以及时发现罪犯的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将罪犯的违纪行为、脱逃行为、自杀行为、行凶及狱内再犯罪等严重危害监狱正常改造秩序的行为运用心理学和狱侦工作相结合的手段予以及时排查,并及时处理已经是现代化监狱实施狱侦排查工作的必然要求。
  (四)开展心理排查有利于充分发挥监狱心理咨询师的重要作用
  目前各监狱都有相当数量的心理咨询师,同时监狱的心理矫治中心在开展矫治工作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敌情,那么如何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师在狱内教育改造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是新时期监狱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以吉林省女子监狱为例:目前监狱共有64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占罪犯比例的3%左右,心理矫治中心的工作开展五年来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具与其相适应软件及一套成熟的工作方法,但心理矫治中心专职从事心理咨询矫治工作的民警较少,同时监狱高素质的民警需要尽快运用心理学的知识投入监狱的日常工作,所以开展时时心理排查为民警开展工作提供了一个实践的机会,另外传统的狱侦排查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监狱日趋复杂的形势,急需通过新的排查方法及时发现罪犯中的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敌情的复杂性以及潜在的危机。

  二、实施罪犯心理排查的主要方法和具体实践

  (一)工作原则
  1.科学性原则。即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运用心理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根据心理测量的结果和其他方面的资抖,依据罪犯的心理特征和发展规律,对罪犯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发展变化过程和趋势作出的科学估计和推断,以便有效地防范罪犯的自杀、逃跑、伤害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维护监管安全,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2.个别性原则。心理排查工作更多的是针对不同的罪犯个体开展的,且在工具和方法的选择上也应注意因人而异。要针对罪犯的人格特点,从社会背景、文化传统、家庭因素、社会经历、教育程度、监管处遇等多方面,加以分析和考查。对不同问题、不同阶段、不同的对象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做到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3.可操作性原则。每名心理咨询师均应在开展工作前按照心理学的工作要求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罪犯属特殊群体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和心理测量过程中可能处于被动状态,不主动就医是民警开展心理排查的一个难点,所以在民警开展工作前必须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方案。
  4.坚持普遍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原则。对罪犯进行心理排查时不仅要注意对全员进行排查同时要有侧重点,主要对十类罪犯、危险分子进行排查,从科学的角度判定其心理发展的方向,危险的系数、指数。
  (二)罪犯心理排查工作的目标
  根据监狱工作的实际情况,目标可分为近期和长远两种。
  1.近期目标是监狱在短期内即实现三个目标。即一是要建立一支精干的队伍,队伍的组成以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高素质、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的监狱民警;二是心理排查必须要监狱心理矫治相关科室、部门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使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地得到解决。三是要对此类民警进行狱侦工作培训使其明确责任、工作目标并尽快开展工作,在开展心理测量咨询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并能将狱侦工作方法与心理排查方法相结合,达到深化、细化狱侦工作的目的,及时发现敌情动态。
  2.长远目标是使心理排查工作成为监管改造一项经常性的制度。各监区的专兼职狱侦干事均能运用心理测量、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技术方法,比较准确地分析罪犯的心理特点、个性特点,预测行为倾向,有针对性地施加心理影响,及时清除危险因素,促使罪犯积极改造。特别是要对顽危犯和新入监罪犯中存在的严重心理问题的重点对象建立档案,开展个案分析和心理矫治,提高教育改造的整体水平。


  (三)罪犯心理排查的构成
  监狱在开展心理排查工作中应建立五个系统。
  l.发现系统。开展新入监罪犯的心理调查和评估是发现系统的主要工作目的,对罪犯的气质类型、性格特点、自控能力以及智力能力等作出分析和评价,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罪犯”建立重点罪犯档案。具体步骤:(1)由入监队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矫治中心的心理咨询师配合共同对新入监罪犯逐一进行心理测量。利用艾森克人格测试(EPQ)、气质类型测试充分了解罪犯的人格特点及气质类型,对存在明显症状的罪犯使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进行测量从而排查罪犯是否有自伤、自残、自杀的心理倾向。(2)心理咨询师对罪犯的家庭情况、社会背景等综合调查。主要采取询问的方式充分了解罪犯的自然情况及社会适应程度以及犯罪的基本情况。(3)根据心理测量结果结合对罪犯调查的情况对罪犯的个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的心理行为评估,对发现的存在心理问题的罪犯迅速上报相关部门。
  2.监控系统。入监队将心理存在问题的罪犯档案和罪犯一起下队,监区、狱侦科都具有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应对此类罪犯及时进行心理复查,对有高危倾向的或发现心理变化迹象的罪犯进行重点防控,同时也要对监区的全部罪犯进行心理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进行进一步观察并收集其全部资料,对其行为进行预测及时发观罪犯的不良行为倾向,及时将心理排查结果上报相关部门同时对危险分子加强监控,跟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其不致绝望而自杀或闹事、脱逃等,防患于未然。
  3.干预系统。各监区利用原有的心理咨询网络及时和监狱心理矫治中心合作,对排查出的有心理疾病和心理问题的罪犯,通过专业途径和方法切实做好罪犯心理疾病预防和危机干预工作,努力降低心理疾病、心理问题导致的监管事故的发生率。
  4.转介系统。监狱加强与社会心理疾病治疗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将实施心理排查时排查出的、疑似患有及患有的心理疾病的罪犯并需要采取治疗的,及时将有关机构的心理咨询师请进监狱对罪犯进行诊治,切实保障罪犯的心理问题得到及时的解决拥有健康心态。
  5.善后系统。危机过后,干预工作仍然需要监狱、监区、区队以及危机干预人员正确总结和处理危机遗留的心理问题,尽快帮助罪犯恢复心理平衡,并进行跟踪排查,尽量减少由于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此类罪犯作为心理排查复查的重点人群,做好心理复查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四)开展心理排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1.全面规划,持之以恒。各监区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在目标、考核、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对工作程序、展开步骤也应有具体的要求;起步阶段突出“细”字,宁精勿滥,再推广阶段突出“实”字,严密组织,精心指导,脚踏实地,持之以恒,使罪犯心理排查工作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
  2.建立机构,加强领导。监狱成立罪犯排查工作指导组,各监区充分利用矫治中心建立的网络建立罪犯心理排查小组,指定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有关科室、医院作为辅助部门,主要职责是协助狱侦科和各监区调查、了解和掌握罪犯心理信息,及时发观罪犯心理变化,进行常规心理测验,及时发现心理问题及时向监狱狱侦科及相关科室汇报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各部门均应尽快进入角色,监区每半月对罪犯进行一心理排查,监狱相关科室每月对罪犯的心理排查结果进行汇总上报监狱心理排查指导指导组。
  3.善于总结,不断积累。在对罪犯进行心理排查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总结,善于发观并解决问题,才能使工作少走弯路,快上轨道。今后,开展罪犯心理排查工作将作为评选优秀狱侦民警的重要标准之一。

  三、正确运用心理排查努力做好狱内侦查工作

  (一)正确运用心理排查能够有效预防狱内又犯罪
  狱内侦查工作的重点在于预防,而排查工作的是预防狱内又犯罪的第一步,所以使用科学的排查方法对于狱内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将现代的排查方法应用到狱内侦查工作中对预防、控制、震慑和及时发现狱内的又犯罪活动、降低发案率、提高破案率等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
  (二)正确运用心理排查能够让民警及时了解罪犯的心理状态有效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方法
  监狱中从事狱侦工作的民警通过正确运用心理排查的方法,及时发现敌犯情,将具体问题及情况向监狱相关部门反馈,各部门在监狱的统一安排下,对罪犯实施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方法,将罪犯从犯罪的边缘抢救回来,使罪犯重树改造信心,安心改造。
  总之,监狱的安全稳定需要各部门的共同配合,细致工作,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展狱侦工作,对监狱的和谐稳定、建立长效安全机制均具有重要意义,所以运用心理学的方法开展心理排查对监狱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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