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演唱中舞台表演的重要性(浅谈声乐演唱者舞台实践的相关准备知识点)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27 14:07:54 归属于社会艺术 本文已影响551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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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声乐是一门特殊的艺术,它以情感人,以美引人。歌唱必须通过实践去实现价值,否则就是“纸上谈兵”。 舞台表演正是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这种高度统一概括为字正腔圆、声情并茂和神形兼备。因此,声乐演员不但要有优美动人的声音、完善的声乐技巧、感人的艺术表现,还要有优美大方的舞台表演。

关键词:作品理解;生活积累; 思想领悟;舞台展现
一.作品理解
歌曲本身是一种无声的音乐艺术,它必须通过人的演唱才能表现出它所具有的艺术形象。歌曲与人声演唱相结合构成歌唱艺术。歌曲是歌唱的基础,演唱者的表现能力是歌唱艺术成败的关键,而舞台表现就是对歌曲作品的诠释、表达。演唱者对作品进行认真分析和深刻理解的过程,就是接受作品思想情感的过程。演唱者只有被作品中的思想内容所吸引、被作品中的情感所打动,才能奠定良好的情感表达基础。
1.歌词理解
歌词属语言文学范畴,一般都是由各类诗词构成,题材广泛,叙述和描写的内容丰富。无论歌曲的题材、内容和类型如何,就歌词而言都是寓意丰富、语言上口,容易歌唱的。在歌词理解过程中,不能满足于只了解字面意思,更要清楚字、词、句的内涵和联系,把握歌词的主题思想,对歌词的文学形象进行深入地分析,对其所蕴含的思想内容进行挖掘,深刻理解歌词所表达的情感,准确掌握其层次、性质、风格和特点。如有些歌词是以叙事为主,是在叙述故事或事件的过程中塑造人物形象,而有些歌词则是以抒情为主,或借景抒情,渲染着某种气氛,表现着某种思想情感和文学形象。
2.谱面分析
是指演唱者对曲谱的音乐规律、歌曲的风格特点等相关知识的积累。在对曲谱进行分析时,要认真从调式调性、旋律、结构、速度、力度、表情、节奏等表现手段上下功夫。
1)、调式调性
由于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歌曲具有不定的主题,形成的调式色彩、音乐风格与歌曲的要求就各有不同。如大调具有明朗、奔放的音乐色彩;小调则具有温柔、委婉的音乐色彩。掌握歌曲调式调性,有助于把音乐的特定风格、鲜明个性,完整的表达出来。
2)、歌曲旋律
旋律是歌曲的灵魂。优美的旋律由不同的音高、不同的音值组成。随着情感的变化,时而平缓流畅、时而跌岩奔放,引发观众的共鸣。歌唱者通过对旋律的进行形态、展开手法的分析,领会乐曲情感的发展与变化。
3)、音乐标注
作曲家常在曲谱的某些位置上或个别音上标注各种速度、表情、力度和一些装饰音记号,以此区别不同的音乐形象、风格和表现形式。演唱者在分析曲谱时应该按照谱面要求演唱,这样可以更准确地表现音乐形象。
二.生活积累
作为演绎者,如果没有一定的生活经历,没有丰富的内心世界,没有深厚的文学基础,是很难理解好作品的,对于处理好作品自然也就无从说起。所以有人说“艺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
大家都知道表演者在舞台上的一招一式,是生活中真实感情的体验和平时学习的积累。是生活体验经过艺术加工、创作的感情再现。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舞台展现对演绎者的表演功底有一定的要求。它一方面缘于表演者自身的积淀,而另一方面,又需要通过实践与训练来提高。要提高声乐表演的艺术性,作为二度创作的主体---演唱者需要从音乐修养、艺术修养、文化修养、生活积累与艺术感悟等多方面提高自己。除了基本技能和基础理论的学习外,还要多欣赏古今中外的音乐作品,多阅读文学作品,多接触相关艺术形式,如:戏曲、舞蹈、美术、说唱、戏剧等。有了这些日常的积累,在歌曲演唱时就不单只有技术技巧,更为歌曲内涵的挖掘和表达提供了广阔空间。
三.思想领悟
声乐表演是将作品内容用技术性和艺术性相结合的手法展示给观众。因此表演者必须对歌曲有深入的理解,在思想上遵循和领悟作曲家的风格特点,以此达到二度创作的最佳效果。演唱者要将谱面上无声的符号经过艺术处理转化为真实的音响,并结合演唱者的思想意识、情感观念、领悟能力等方面的活动,精心的再次创作,以达到声乐作品的完美呈现。在声乐表演过程中,对原创的把握和理解体现着表演者的感受能力和理解能力,也体现着歌唱者的修养。在此基础上,通过表演主体对作品的准确理解和成功把握,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原创作品进行创造性的表达、再现与提高。
四. 舞台展现
“形”、“神”、“情”、“韵”是声乐表演的理论精华,其完美的统一是声乐表演者必生的追求。
在声乐表演中“形”分三类:一是作品中描述客观事物的“形”;二是词作者所要塑造的艺术形象的“形”;三是歌唱者对作品理解感受过后表现出的形态的“形”。
“神”在声乐表现中也分三层:作品描述客观物象的“神”;作品所蕴含创作者的精神之“神”;歌唱者在表演主体的“神”。
“情”在声乐表演中始终是歌唱者与观众之间的桥梁。“情”体现着客观(作品)与主体(演唱者)的统一,起到强化“形”的感染力。“情”生于内而表于外,我国古代卓越的音乐家、诗人和思想家嵇康,在他的《声无哀乐论》中说:“夫喜、怒、哀、乐、爱、憎、惭、惧凡此八者…”(今译:“大凡喜、怒、哀、乐、爱、憎、惭、惧这八种情绪…”)人的种种感情在产生时都会在面部有所表现,这就是表情。
“韵”是通过声乐表演中的“形”、“神”、“情”传递出来的,蕴涵着意味、情致、风趣等艺术感受。“韵”是声乐表演中重要的审美要素,其特征体现为被视觉、听觉感受的审美趣味思索,这种感受既美又特殊。
音乐形象实际是人的情感形象,内容就是情感,歌曲用有组织的乐音律动来表现作曲家内心情感波动变化的。作曲家在情感直接抒发过程中,也寄寓着自己的某种思想和审美理想。对此歌唱者应需有一个总体的认识。对于作品构成的一般特征也要有所了解,即音乐艺术和风格技术两个方面,这才有助于最终深入地理解歌曲。
有人把对歌曲作品的舞台实践过程称为二度创作过程,其含意是:歌唱者在解释和表达作品的实践中既要尊重原作,又要对歌曲作品有新的理解。采用独到的安排处理方法,使得歌唱效果比原作更加感人、更加深刻,真正达到完美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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