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象数义理(象数易学与逻辑)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23 02:55:03 归属于思想政治论文 本文已影响325 我要投稿 手机版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汉代易学以象数派为主流。人们能常认为,象数派排斥义理,义理派扫落象数,这两派各持一端,势如水火。这是一种很大的误解。实际上,在各派易学中,象数模式与义理内涵作为形式与内容是统一而不可分地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讲义理,不能说离象数形式,讲象数,目的在于阐发义理内容,这是易学区别于其他各种哲学的基本特征。如果完全扫落象数专讲义理,这就抹杀了易学的基本特征,等于是取消了易学。反之,如果完全排斥义理专门从事象数的形式推演,这就把易学变成一个失去灵魂的僵死的躯壳,也不成其为易学。因此,义理派的特征不在于扫落象数,象数派的特征也不在于排斥义理,这两派的分野,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象数派把形式置于首位,以为义理尽在于象数之中,义理派则置内容于首位,把象数看作是表现义理的一种工具,只要通过象数掌握了义理,可以“得意而忘象”。至于易学的历史发展为什么会形成这两大派,此消彼长,互相攻驳,则是由于在各个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时代需要,不同的时代思潮,易学不能不受时代需要与时代思潮的整体影响,服从中国哲学思想总的发展线索而不断地改变形态。从这个角度来看,无论是象数派的易学还是义理派的易学,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推进了易学的发展,丰富了易学的宝库。我们今天研究这两派的易学,应该有一个全面的观点,历史的眼光,立足于易学发展的整体,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去发掘其中的合理的内核,而不能沿袭过去那种狭隘的门户之见,党同代异,站在某一派的立场去反对另一派,重复那些无谓之争。对于汉代延续数百年的象数派的易学来说,更应该作如是观。

汉易象数之学是直到西汉中期宣帝年间才由孟喜揭开序幕的,到了元帝年间,才由京房真正奠定了理论基础,发展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在孟、京以前,汉初易学大体上是守师法,明故训,主义理,切人事,尝未分化成派。皮锡瑞在《经学通论》中曾经指出,“汉初说《易》,皆主义理,切人事,不言阴阳术数。”这是符合实际的。

孟喜、京房在宣元之际把阴阳术数引入易学,建立了一种具有汉代历史特色的以卦气说为核心的象数之学,在易学史上引起了一场革命性的变革。这场变某并非什么偶发事件,也不能孤立地从易学本身上找原因,只有站在宏观的角度,联系到西汉中期的时代需要与时代思潮才能得到合理的说明。汉武帝时期,经过七十余年的惨淡经营,卦建大一统的政治的和经济的局面业已形成,但是缺少一种适应于这种局面的新的世界观。这是当时所有站在时代前列思考的人们,包括政治家和思想家,所殚思极虑、苦苦探索的问题所在。董仲舒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敏锐地观察到这种时代需要,他一方面向武帝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另一方面从事积极的学术活动,援引阴阳术数来阐发《春秋公羊传》的微言大义,把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纳入阴阳家的世界图式之中,领导发动了一场波及整个经学的思想变革。《汉书.五行志》指出:“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西汉中期以后,各派经学家以董仲舒为一代宗师,效法他的榜样,纷纷致力于阴阳术数与儒家经义相结合的工作,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经学思潮。在这股思潮的影响之下,阴阳术数之学与《春秋》相结合而形成了“春秋阴阳说”,与《书》相结合而形成了“洪范五行说”,与《礼》相结合而形成了“明堂阴阳说”,与《诗》相结合而形成了“四始五际说”。由此看来,孟喜、京房所提出的“卦气说”,实质上就是阴阳术数之学与《易》相结合的产物,他们的那种具有特殊形态的象数派的易学是当时的经学思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反映了丰富的历史内容,体现了深沉的文化思想。如果不把孟、京易学置于这种广阔的历史背景之中进行宏观的考察,是既不能理解这派易学产生的原因,也无法透过那些令人眼花撩乱的象数模式去发掘其中的义理内涵的。

当时各派经学家援引阴阳家的学说来解释儒家的经义,着重发挥了符瑞与灾异的思想。符瑞象征着自然与社会秩序的和谐,灾异则象征着这种秩序受到了破坏,产生了某种冲突与危机。这是一种源于远古的宗教巫术而又混杂着先进的哲学与科学成分的奇特的思想,可以概括为天人感应论,也可以称之为阴阳术数.就其强调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和谐而言,是立足于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的。就其以阴阳五行为基本构件所组织的时空框架而言,是依据了阴阳家的世界图式的。就其对符瑞与灾异的推断与占验而言,则是一种方士术数之学。当各派经学家为了通经致用,把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来,往往突出阴阳灾异的思想来批评朝政,限制君权,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的管理。班固曾经指出:“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元、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终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在这一批名单中,董仲舒、眭孟、刘向是《春秋》学者,两夏侯、李寻是《尚书》学者,翼奉治《齐诗》,京房、谷永是易学家。他们都是著名的经学家,也是著名的思想家和政论家,因而他们的经学思想都同时包含着上述的三种成分,即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阴阳家的世界图式以及推算灾异的操作方法,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种方士术数之学。这是他们的共性。但是由于他们所治的经典互不相同,因而在名词用语、思想表述以及推算方法上不能不表现出各自的特点。这是他们的个性。孟喜、京房的易学思想就是这种共性与个性的统一。

在汉代易学史上,孟喜是个开风气的人物。孟喜的著作早已失传,我们今天研究他的易学,唯一可据的史料史有唐代僧一行的《卦议》所作的评述。僧一行指出:“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见《新唐书》卷二十七上)孟喜的卦气说是以十二月卦为主干的。十二月卦也叫十二消息卦。消是阴进阳退,息是阳进阴退。阴阳二气的相互推移决定了四时的变换,这种情况和阴阳二爻的相互推移所引起的卦变极为类似,于是孟喜利用这种类似编排了一个以十二卦配十二月的卦气图式。这种配法目的不在于说气象历法本身的变化规律,而是为了比附人事,用来占验阴阳灾异,实质上是一种新的占法,其理论基础就是汉代占统治地位的天人感应论。这种占法的特点是把气象历法的科学知识纳入《周易》的框架结构之中,称之为卦气,然后反过来根据卦爻的变化来推断预测卦气的运行流转是否正常,如果出现参前错后的反常现象,这就天神发出的灾异谴告。

京房继承发展了孟喜的卦气说,对孟喜的配法作了补充调整,其特点是分卦直日,以卦爻配一年的日数。僧一行在《卦议》中站在天文历法学家的立场评论说,这种配法“止于占灾眚与吉凶善败之事。至于观阴阳之变,则错乱而不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一年准确的日数为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与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数目不相符合,二者本来是不可以强配的。但是用这种分卦直日之法来讲阴阳灾异,比用“春秋阴阳”、“洪范五行”、“四始五际”、“明堂阴阳”等等讲法要优越得多,因为它能作出一种貌似精确的数学计算,可以把阴阳灾异说得毫厘不爽。《汉书.京房传》说:“永光、建昭间,西羌反,蚀,又久青亡光,阴雾不精。房数上疏,先言其将然,近数月,远一岁,所言屡中,天子(元帝)悦之。数召见问。”这种情况说明,京房的卦气说虽然从天文历法的角度来看是“错乱而不明”,但从讲阴阳灾异的角度来看,却是一个非常合用的工具。

京房的著作现在留传的有《京氏易传》三卷。《四库全书总目》归于子部术数类,对其性质、内容、体例、影响作了简明的评述:
其书虽以《易传》为名,而绝不诠释经文,亦绝不附合易义。上卷、中卷以八卦分八宫,每宫一纯卦统七变卦,而注其世、应、飞、伏、游魂、归魂诸例。下卷首论圣人作易揲蓍布卦;次论纳甲法;次论二十四气候配卦,与夫天、地、人、鬼四易,父母、兄弟、妻子、官鬼等爻,龙德、虎刑、天官、地官与五行生死所寓之类。盖后来钱卜之法,实出于此。故项安世谓以《京易》考之,世所传《火珠林》即其遗法。

就性质而言,《四库全书总目》把京房的这部著作归于术数,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认为其书“绝不诠释经文,亦绝不附合易义”,就未免强调得过了头,表现了后世经学家的某种顽固的偏见。实际上,《京氏易传》虽然打乱了原有的卦序,按照新发明的体例编排了一个八宫卦的系统,与章句之学不相同,但是也诠释了许多经文,力求附合易义,汉易象数之学的理论基础与思维模式是通过京房的这部著作而后确立的。如果说孟喜的卦气说只是以卦爻与历法相配,着眼于构筑一个便于占验的操作系统,京房则是站在象数派的立场上进一步探索这个操作系统在易学中的根据,着眼于研究卦爻本身的结构功能及其变化的规律,以便从理论的高度把术数与易学紧密结合起来。因此,《京氏易传》是一个复杂的混合体,包含着术数与易学两个部分,尽管其中术数的部分后来为术士末流所承袭,演变为钱卜之法,但是其中对象数义例的阐发与以象数解易的思路,不仅代表了易学发展一个新的阶段,也对后世包括义理派在内的整个易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京氏易传》以八宫卦为主干,根据乾坤六子、阴阳变化的原理对六十四卦的卦序作了新的编排。京房认为,这种编排可以更加完美地体现“生生之谓易”的易学精神。他说:

积算随卦起宫,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相荡,二气阳入阴,阴入阳,二气交互不停。故曰:“生生之谓易”。天地之间无不通也。

这种八宫卦的卦序是一种以象数架设而成的世界图式,大大扩展了卦气说所能包容的范围,可以把所有的自然现象与社会现象统统纳入其中,就像放在手掌中一样。他说:

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成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定气候二十四,考五行于运命,人事天道,日月星辰,局于指掌。

京房认为,在这个象数图式中,是蕴含着一种义理的,这就是吉凶生死相互转化的哲学义理。他说:

于六十四卦,遇王则右,废则凶,冲则破,刑则败,死则危,生则荣,考其义理,其可通乎。

京房以上述的几个论点为前提,说明了他对易义的根本理解,确定了如何通过这个象数图式“考其义理”的认知方法。他说:

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八卦建,五气立,五常法象乾坤,顺于阴阳,以正君臣父子之义。故《易》曰:“元亨利贞”。

夫作《易》所以垂教,教之所被,本被于有无。且《易》者,包备有无。有吉则有凶,有凶则有吉。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六爻上下,天地阴阳,运转有无之象,配乎人事。八卦仰观俯察在乎人,隐显灾祥在乎天,考天时,察人事在乎卦。

由此可以看出,京房把易义理解为一种天人之学,实质在于推天道以明人事,根据天道运行的正常规律来调整人伦王道君臣父子的正常的秩序,这是与历代儒家对易义的根本理解相符合,而不同于后世《火珠林》之类的求官卜宅的末流术数。值得注意的是,他所提出的认知方法是从象数派的立场出发的,而且具有鲜明的卦气说的特征。京房认为,八卦的卦爻结构“包备有无”,包含着“从无入有”与“从有入无”两个方面的认知功能。有指有形可见的星辰灾异与人事吉凶,无指无形可见的阴阳变化与吉凶相生的内在义理。此无形可见的内在义理表现于外,“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表现于外的星辰灾异为内在的义理所支配,“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因而《易》之所以垂教,示人以吉凶,主要是教导人们善于把握这种有与无的关系。这种有与无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哲学史上反复讨论的本质与现象的关系,本质隐而无形,现象显而可见,魏晋时期王弼、韩康伯的义理派的易学站在本体论的高度讨论这个问题,而首先运用有无这一对范畴来阐发易义的人应该归功于京房。只是京房认为这种有无关系完整地体现在卦爻结构之中,特别是体现在由八卦排列而成的卦气图式之中。他说:“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月既分,吉凶定矣”。京房于是推导出了象数派易学的一个基本的论点,认为“考天时、察人事在乎卦”,所谓“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这个象就是“运转有无之象”,他的八宫卦就是围绕着这个基本的论点架设起来的。这是剖析八宫卦的一个重要关键。掌握了这个关键,就能高屋建瓴,以简驭繁,而不致被它的那一套光怪陆离、牵强附分的图式所困惑。

八宫卦以乾、震、坎、艮为阳四宫,坤、巽、离、兑为阴四宫,按照宫卦的爻变引起卦变的原理,每一宫卦可变为七卦。其初爻变成之卦以初爻为一卦之主,为一世卦;二爻变成之卦以二爻为一卦之主,为二世卦;三爻变成之卦以三爻为一卦之主,为三世卦;四爻变成之卦以四爻为一卦之主,为四世卦;五爻变成之卦以五爻为一卦之主,为五世卦。宫卦的上爻为上世,上爻不变,而变五世卦中之第四爻,是为游魂卦。再变游魂卦下体之三爻为归魂卦。八宫卦的卦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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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宫

世魂

一世

小畜

二世

大畜

家人

三世

既济

未济

四世

大壮

无妄

五世

噬嗑

游魂

大过

明夷

中孚

小过

归魂

大有

同人

归妹

京房认为,“八卦之要,始于乾坤,通乎万物”。“奇偶之数,取之于乾坤。乾坤者,阴阳之根本”。京房的这个思想实际上是承袭孟喜而来的。孟喜曾根据乾坤为阴阳之根本的思想安排了一个十二消息卦的图式,来表现一年十二个月的有规律的运转过程。京房发展了孟喜的思想,把十二消息卦的图式扩大为八宫卦的图式,使之“通乎万物”,来说明以乾坤为根本的卦爻结构本身就是一个囊括宇宙、统贯天人的完整的体系。八宫卦中的乾坤二宫,自上世以至五世共为十二卦,其变化的规律是与十二消息卦相一致的。乾宫初爻变为姤,二爻变为遁,三爻变为否,四爻变为观,五爻变为剥。坤宫初爻变为复,二爻变为临,三爻变为泰,四爻变为大壮,五爻变为夬。京房为了把这个规律用于八宫六十四卦,创造发明了游魂、归魂的体例。惠栋《易汉学》引张行成的解释说,乾宫五世的剥卦,“若上九变,遂成纯坤,无复乾性矣。乾之世爻,上九不变。九返于四而成离,则明出地上,阳道复行,故游魂为晋。归魂于大有,则乾体复于下矣”。乾宫归魂于大有,过渡到长男震宫八卦,震宫归魂于随,过渡到中男坎宫八卦,坎宫归魂于师,过渡到少男艮宫八卦,合于乾生三男之义。坤宫亦据坤生三女之义,依次过渡到长女巽宫,中女离宫,少女兑宫,而以归妹配六十四卦之终。因此,游魂、归魂的体例把十二消息卦的小循环系统扩大为六十四卦的大循环系统,不仅解决了架设八宫卦图式的某些技术上的难题,而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京房本人十分重视这个体例,把它托之于孔子所创,强调指出:“孔子《易》云,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八纯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

关于世应、飞伏的体例,晁公武在《京氏易传》后序中解释说:“其进退以几而为一卦之主者谓之世,奇偶相与,据一以起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世之所位而阴阳之肆者谓之飞,阴阳肇乎所配而终不脱乎本,以应显佐神明者谓之伏”。

世应的体例,目的在于阐发一卦六爻中的主从配合关系。由于卦变受爻变支配,变爻的进退在卦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全局产生重要影响,故以此变爻为一卦之主,称之为“居世”、“临世”、“治世”。有主必有从,主者为世,从者为应,这种主从关系是根据“奇偶相与”的原则来决定的。一卦六爻,初、三、五为奇,二、四、上为偶,若初为世,则四为应,二为世,则五为应,三为世,则上为应,反之亦然,这就是所谓“据一以起二而为主之相者谓之应”。六爻中的主从关系,既有严格的贵贱等级之分又有相互之间的紧密配合。京房以之比附人事,认为初爻为元士,二爻为大夫,三爻为三公,四爻为诸侯,五爻为天子,上爻为宗庙,把卦爻的结构等同于社会的结构,若尊者居世,则卑者顺从尊者与之配合,若卑者居世,则尊者附就卑者与之配合,社会结构的功能是与卦爻结构的功能相等同的。《易纬.乾凿度》解释京房的这个思想指出:“凡此六者,阴阳所以进退君臣所以升降,万人所以为象则也。”因此,世应的体例不仅是阐发象数规律,其深层的用意还在于以此作为准则来明王道,正人伦,调整社会政治的秩序。游魂卦以四为变爻,故为诸侯居世,反应元士。归魂卦以三为变爻,故为三公居世,上应宗庙。世应的体例在八宫卦中是普遍适用的。

飞伏的体例,目的在于阐发卦爻结构中的阴阳变化存在着一种隐显有无的关系。可见者为飞,不可见者为伏,阳飞则阴伏,阴飞则阳伏。由于六十四卦皆为八经卦相重所组成,而八经卦中之阴阳皆为两两相对,故乾飞则坤伏,震飞则巽伏,坎飞则离伏,艮飞则兑伏,反之亦然。每一重卦分为上下二体,初、二、三世爻位于下体,四、五、上世爻位于上体,由世之所位而形成的卦终不脱乎其所本之经卦,故可据此窥探六十四卦中普遍存在的飞伏关系。以乾宫卦为例,一世卦为姤,其下体为巽,故与巽为飞伏。二世卦为遁,其下体为艮,故与艮为飞伏。三世卦来否,其下体为坤,故与坤为飞伏。四世卦为观,其上体为巽,故与巽为飞伏。五世卦为剥,其上体为艮,故与艮为飞伏。游魂卦为晋,其九四爻为乾阳复归之位,由五世卦之六四爻变化而来,故亦与艮为飞伏,同于五世卦。归魂卦为大有,其下体复归本位而变为乾,故与巽为飞伏。其他各宫卦例皆类此。京房在《丰卦传》中指出:

阴阳升降,反归于本,变体于有无。吉凶之兆,或见于有,或见于无,阴阳之体,不可执一为定象,于八卦阳荡阴,阴荡阳,二气相感而成体,或隐或显。故《系》云:“一阴一阳之谓道”。

这就是京房创设飞伏体例的指导思想。根据这个体例,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卦气图式中阴阳二气变易消息的规律,而且可以在比附人事占验吉凶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除了世应、飞伏体例以外,京房还创设了纳甲与五行六位的体例。他说:

分天地乾坤之象,益之以甲乙壬癸。震巽之象配庚辛,坎离之象配戊己,艮兑之象配丙丁。八卦分阴阳,六位配五行,光明四通,变易立节。

所谓纳甲,是以八卦配十干,举甲以该十日,故曰纳甲。这种配法是把十干中的奇数甲、丙、戊、庚、壬为阳,偶数乙、丁、己、辛、癸为阴,以与乾坤六子之阴阳相配。乾坤为父母,乃阴阳之始终,故以代表奇数始终之甲壬配乾,代表偶数始终之乙癸配坤。庚阳入震配长男,辛阴入巽配长女,戊阳入坎配中男,己阴入离配中女,丙阳入艮配少男,丁阴入兑配少女。八卦各爻再配以十二支,称为纳支。其配法也是把十二支分为阴阳两组,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乾、震、坎、艮四阳卦按不同的顺序分别配以阳支,坤、巽、离、兑四阴卦也按不同的顺序分别配以阴支。在纳甲、纳支的基础上再配以五行,这就是所谓“六位配五行”。综合这三种配法,以图示之如下:

八卦爻位乾金坤土震木巽木坎水离火艮土兑金上爻壬戌土癸酉金庚戌土辛卯木戊子水己巳火丙寅木丁未土五爻壬申金癸亥水庚申金辛巳火戊戌土己未土丙子水丁酉金四爻壬午火癸丑土庚午火辛未土戊申金己酉金丙戌土丁亥水三爻甲辰土乙卯木庚辰土辛酉金戊午火己亥水丙申金丁丑土二爻甲寅木乙巳火庚寅木辛亥水戊辰土己丑土丙午火丁卯木初爻甲子水乙未土庚子水辛丑土戊寅木己卯木丙辰土丁巳火

这个图式既是一个占验系统,也是一个宇宙模型。其中以干支配八卦,可以把卦爻的阴阳变化编排得如同干支六十周期那样景然有序,使之进一步与历法相配合,更便于说明卦气的运转,推算人事的吉凶。以五行配八卦,则可以引进五行生克的思想来阐发卦爻之间错综复杂的制约关系,编排一个更为合用的占验系统。京房指出:“八卦鬼为系爻,财为制爻,天地为义爻,福德为宝爻,同气为专爻”。这些花样翻新的体例就是五行生克思想在八卦中的具体运用。所谓“鬼为系爻,财为制爻”,是就五行相克而言。系者束缚之意,制我者也,如火克金,火即金之鬼。财者我所制也,如木克土,土为木之财。“天地为义爻,福德为宝爻”,是就五行相生而言。天地,生我者也,如金生水,金为水之父母。福德,我所生者也,如金生水落石出,水为金之子孙。“同气为专爻”,同气,兄弟也,如金与金,木与木相遇。以乾卦各爻为例,乾属金,其初爻甲子水为金所生,故为乾之子孙,二爻为甲寅木为金所克,故为乾之财,三爻甲辰土,土生金,是乾隆之父母,四爻壬午火,火克金,是乾之官鬼,五爻壬申金,与乾隆同气为兄弟。京房认为,“生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这就是说,五行生克是吉凶转化最初的契机,它在占验系统中的地位比八卦阴阳更为重要。

京房以此五行六位的图式为基础,发明了一套推算卦气运转的数学方法,称之为“月建”、“积算”。晁公武在《京氏易传》后序中解释说:“起乎世而周乎内外、参乎本数以纪月者谓之建,终之始之、极乎数而不可穷以纪日者谓之积。”

月建本源于历法,即以十二支与十二月相配,称冬至所在之十一月为建子之月,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正月为建寅之月,二月为建卯之月,直至十月为建亥之月,如此每年周崦复始。亦房把这种月建之法纳入卦爻结构之中,创设了一套“世卦起月例”,即以爻直月,从世起建,每卦主管六月。乾起甲子,坤起甲午,按照子午分行的方向与世爻之阴阳以定其所建之月。故一世阴在午,主五月,阳在子,主十一月。二世卦二阴在未,主六月,二阳在丑,主十二月。三世卦三阴在申,主七月,三阳在寅,主正月。如此直至八纯上世六阴在亥,主十月,六阳在巳,主四月。这样每卦交爻所主管之六月计一百八十日。所谓积算是以爻直日,即从月建所止之目起,一爻为一日,按照干支顺序周而复始,也是一卦计一百八十日。运用这一套月建、积算的计算程序,可以把卦气运转的具体的月份和日数计算得貌似精确,也可以看出其中的五行生克的关系。比如姤卦为乾宫一世卦,月建起庚午至乙亥,初爻阴在午,主五月,至上爻亥为十月,相当于芒种至小雪的循环周期。积算即从月建所止之日乙亥起,周而复始,循环至丙戌,其中各配以五行,乙亥为水,丙戌为土,五行升降,以显示吉凶之兆。再如否卦为乾宫三世卦,月建起三世爻壬申,主七月立秋,循环至丁丑,主十二月大寒。积算即从月建所止之日丁丑起至丙丁,周而复始。申为金,丑为土,金土同宫,吉凶可见。京房对自己所发明的这一套数学方法十分自信,夸耀为符合天地万物的规律,能把吉凶计算得绝对精确,毫厘不爽。他说:“积算气候无差于晷刻。吉凶列陈,象在其中矣。天地运转,气在其中矣。乾道认化,万物通矣”。(《晋卦传》)“定吉凶于顷刻,毫厘之末,无不能也,无不备也”。(《震卦传》)

京房的易学源于孟喜而又自成一家,受到官方的重视,立为博士。《汉书.儒林传》说:“房授东海殷嘉、河东姚平、河南乘弘,皆为郎、博士。由是《易》有京氏之学”。在汉代官方易学的系统中,京氏之学与施、孟、梁丘之学并立而为四。如果就易学理论的完整与实际的影响而言,京房则是后来居上,不仅超过了施雠、梁丘贺两家,也超过了孟喜。我们在上文曾经指出,阴阳术数与儒家经义相结合是汉代风行的一股时代思潮,代表了经学发展中的革新势力。这种结合应该尽可能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立足于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二是提供一个完整的世界图式,三是推断灾异有数理的根据,能以命中率高取得人们的信服。只有满足了这三个方面的要求,才能达到通经致用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比较四家的易学,施雠、梁丘贺两家恪守田生师法,其学风趋于保守,孟喜首改师法,援引阴阳灾变之说入《易》,迎合了时代思潮,毫无疑问是汉代象数派新易学的一位开风气的人物。但是,孟喜的十二月卦的图式过于简陋,推断灾异缺乏数理的根据,也难以用于实际的政治,起到匡救时局、整顿纲纪的作用。亦房继承了孟喜的思路,编制了一个八宫卦、五行六位的图式,创设了世应、飞伏的义例,确定了一套月建、积算的推断灾异的数学方法,并且使之体现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全面地满足了上述的三个要求。因此,只有京房才称得起是汉代象数派新易学的真正的奠基者。

所谓儒家的文化价值理想,其基本点就是追求包括自然与社会在内的整体的和谐。尽管汉代各派经学都讲阴阳灾异,普遍带有术数之学的成分,但由于体现了儒家的这种文化价值理想,仍然属于经学范畴,而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术数。关于京房的易学,也应作如是观。京房在其《易传》中指出:
夫易者,象也,爻者效也。圣人所以仰观俯察,象天地日月星辰草木万物,顺之则和,逆之则乱。夫细不可穷,深不可极,故揲蓍布爻,用之于下。筮分六十四卦,配三百八十四爻,序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定天地万物之情状。故吉凶之气顺六爻,上下次之八九六七之数,内外承乘之象,故曰兼三才而两之。

京房认为,天地万物的运行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表现为一种自然的和谐,人类社会不能违反这个规律,“顺之则和,逆之则乱”,因而人们必须根据对天道规律的认识与理解,顺应自然的和谐,来谋划一种和谐的社会秩序,否则,逆天而行,必然造成危机,既破坏了自然的和谐,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可以看出,京房的这个天人合一的思想是和所有的儒家相通的,具有儒家的普遍的品格。京房的特点在于他把这个天人合一的思想纳入象数的模式之中。照京房看来,关于天道的规律,“细不可穷,深不可极”,其微细深奥之处难以认识,所以圣人“揲蓍布爻”,按排了一个象数模式,人们只要通过其中的“八九六七之数,内外承乘之象”,就能全面地掌握天、地、人三才之道。

京房所谓的天道规律,主要是指卦气,这是根据阴阳家的月令思想加工改造发展而来的,吸收了天文历法的科学知识,也反映了以农耕经济为基础的帝国统治的需要。他所设想的社会的和谐,主要是指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正常的秩序,完全是以儒家的价值观念为准则的。京房精心创设的这一套象数模式与象数规律,实质上是按照儒家的价值标准所描绘的一幅理想的蓝图,体现了自然与社会整体和谐和思想,如果用之于实际的政治,既是一种认知的工具,也是一咱决策的依据,具有多方面的功能。

据史传记载,京房是一位兼有易学家、思想家、政治家三重身分人人物。元帝时期,京房把他的卦气说用之于实际的政治,反对宦官石显,宣传他的“考功课吏法”,企图挽救危机,拨乱反正,终因政治斗争失败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死时年仅四十一岁。这种情况表明,京房是忠于自己的儒家文化价值理想,也是忠于自己的象数派易学的哲学信念的。通过京房的政治活动,我们可以进一步理解卦气说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所蕴含的社会历史内容,更为具体地把握卦气说的本质。

西汉政治由盛而衰是从元帝时期开始的。元帝宠幸石显,任用巧佞,小人道长,君子道消,仇忠害正,吏治腐败,危机的迹象业已显露。京房针对时弊,反复劝诫元帝应该认清形势,推行“考功课吏法”,任用贤能,整顿吏治,他指出:

古帝王以功举贤,则万化成,瑞应著,末世以毁誉取人,故功业废而致灾异。宜令百官各试其功,灾异可息。

《春秋》纪二百四十二年灾异,以示万世之君。今陛下即位以来,日月失明,星辰逆行,山崩泉涌,地震石陨,夏霜冬雷,春凋秋荣,陨霜不杀,水旱螟虫,民人饥疫,盗贼不禁,刑人满市,《春秋》所记灾异尽备。陛下视今年内为治耶,乱耶?(《汉书.京房传》)

京房援引天人感应的思想来分析时局,表达政见,这是当时今文经学家的普遍的做法。其所谓瑞应,象征着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处于和谐状态,所谓灾异,则象征着这种和谐受到了破坏,这二者都体现了天神的意旨,是天神对君主所发出的嘉奖和谴告。只是京房站在易学的立场,认为天人感应是通过卦气表现出来的,卦气是否正常,与君主的行为直接关连。他根据当时一系列的灾异现象断定已经进入乱世,原因在于君主“以毁誉取人”,未能“以功举贤”。他的这一番言论虽然从理论上看来是荒谬的,在政治上却是一种切中时弊、抓住要害的远见卓识。元帝开始曾被京房说服,准备试行他的“考功课吏法”,后来又听信石显及其党羽的谗言,推迟不行,把京房调离京师,出任魏郡太守。京房在赴任途中,接连给元帝上了三封奏折。这三封奏折是我们具体了解卦气说如何用于实际政治的极为生动的史料,值得详加剖析。

第一封奏折是京房未出发前于建昭二年二月朔拜时上的。他说:

辛酉以来,蒙气衰去,太阳精明,臣独欣然,以为陛下有所定也。然少阴倍力而乘消息,臣疑陛下虽行此道,犹不得如意,臣窃悼惧。守阳平侯凤欲见未得,至己卯,臣拜为太守,此言上虽明下犹胜之效也。臣出之后,恐必为用事所蔽,身死而功不成,故愿岁尽乘传奏事,蒙哀见许。乃辛巳,蒙气复乘卦,太阳侵色,此上大夫覆阳而上意疑也。己卯、庚辰之间,必有欲隔绝臣令不得乘传奏事者。(《汉书.京房传》)

据王先谦《汉书补注》所引各家之说,房上封事当在三月,所称辛酉为正月二十八日,己卯、庚辰、辛巳,则二月之十六、十七、十八日。亦房当于二月十六己卯拜为太守。这是元帝受石显等人的蒙蔽而疏远京房的一个措施,表明元帝的决心已经动摇,京房与石显斗争的第一个回合已经失败。京房回顾前一段过程,认为根据对卦气的观察,自正月二十八日辛酉以来,一则以喜,一则以忧。喜的是“蒙气衰去,太阳精明”。所谓蒙气,指的是一种遮掩太阳的尘云,混浊错暗,与上下合之雾及日旁气之蜺同属阴云一类。蒙气为阴冒阳,象征邪臣蒙蔽君主。蒙气衰去,象征君主不受蒙蔽,有了自己的主见,忧的是二月的卦气为“少阴倍力而乘消息”。消息即十二辟卦,消卦为太阴,息卦为太阳,其余杂卦为少阴、肖阳,辟卦为君,杂卦为臣。二月的卦气为晋卦、解卦用事,两个少阴杂卦合力干扰辟卦大壮,由此可以看出元帝并未完全排除邪臣的蒙蔽,仍然犹豫不决,拿不定主意。到了己卯拜为太守,自己的忧虑是被证实了。京房第二个回合的斗争是争取在出任太守以后能够每年回到亦师向元帝汇报,于是他根据卦气对这次斗争是否成功进行预测。亦房认为,辛巳之日,“蒙气复乘卦,太阳侵色”,这表明在此以前的己卯、庚辰两日之间,必定有人进了谗言,蒙蔽君主,防止自己乘传奏事。

京房的这个忧虑也被证实了。在出发前,元帝果然命令京房不要乘传奏事,石显的阴谋得逞,京房第二个回合的斗争也失败了。走到新丰,亦房上了第二封奏折。他说:

臣前以六月中言遁卦不效,法曰:“道人始去,寒,涌水为灾”。至其七月,涌水出。臣弟子姚平谓臣曰:“房可谓知道,未可谓信道也。房言灾异,未尝不中,今涌水已出,道人当死,尚复何言”?臣曰:“陛下至仁,于臣尤厚,虽言而死,臣犹言也”。平又曰:“房可谓小忠,未可谓大忠也。昔秦时赵高用事,有正先者,非刺高而死,高威自此成,故秦之乱,正先趣之”。今年内臣得出守郡,自诡效功,恐未效而死。惟陛下毋使臣塞涌水之异,当正先之死,为姚平年笑。

这封奏折中,京房通过他与弟子姚平围绕着对遁卦卦气的两番讨论,一方面向元帝表明自己以身殉道的决心,另一方面也劝诫元帝应以国家的安危为重,让他在魏郡试行“考功课吏法”,不要做出贻笑大方的蠢事。遁卦为六月辟卦,,如果遁卦的卦气运行失常,阴阳错缪,则当暑而寒,出现洪水灾异,在人事上则象征着有道术之人当被逐死。京房以前曾经作过预言,至七月洪水果然涌出,预言应验了。在这种情况下,京房本来就该全身远害,不必多言。但是京房认为,虽言而死,仍要坚持自己的政见。他的这种无所畏惧的勇气来源于他的坚定的哲学信念与政治理想。京房的占验之术,其理论基础是天人感应论,而不同于术数末流所服膺的宿命论。这种天人感应论强调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因而尽管卦气呈现道人将逐死的凶兆,但是只要决策得当,行为合理,灾异是可以止息,凶兆是可以转化的。京房认为,以谏杀身而无益于国只算得是小忠,谏行言听而身与国同休才是大忠,所以他要求元帝给他一个在魏郡建功立业的机会,不要使涌水灾异的凶兆在他身上应验。

到了陕西弘农,京房又上了第三封奏折:

乃丙戌小雨,丁亥蒙气去,然少阴并力而乘消息,戊子益甚,到五十分,蒙气复起。此陛下欲正消息,杂卦之党并力而争,消息之气不胜。强弱安危之机不可不察。己丑夜,有还风,尽辛卯,太阳复侵色,至癸巳,日月相薄,此邪阴同力而太阳为之疑也。臣前白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异。臣愿出任良试考功,臣得居内,星亡之异可去。议者知如此于身不利,臣不可蔽,故云使弟子不若试师。臣为刺史又当奏事,故复云为刺史恐太守不与同心,不若以为太守,此其所以隔绝臣也。陛下不违其言而遂听之,此乃蒙气所以不解,太阳亡色者也。臣去朝稍远,太阳侵色益甚,唯陛下毋难还臣而易逆天意。邪说虽安于人,天气必变,故人可欺,天不可欺也,愿陛下察言观色焉。(均见《汉书.京房传》)

照京房看来,“考天时、察人事在乎卦”,卦气图是一个巨大的信息库,储藏着“强弱安危之机”,因而他的政治活动随时随地都以对卦气的观察作为决定的依据。丙戌为四月二十四日,其明日丁亥直小满,杂卦小畜用事,此时蒙气虽去,“然少阴并力而乘消息”,杂卦合力对辟卦进行干扰,至丁亥次日戊子益甚,当五十分日中之时,蒙气复起。这种卦气象征着君弱臣强,消息之气被并力而争的杂卦之党所压倒。到了四月二十七日己丑夜,又起了还风,还风即暴风,一直乔到二十九日辛卯,太阳错暗无光。癸巳为五月二日,正当乾卦用事之始而有此“日月相薄”之异,太阳受到邪阴同力的严重干扰,卦气的运转极为反常。京房认为,如果九年不改,必有星亡之异,但是,如果使弟子任良出任刺史,自己留居京师,中央与地方相结合推行考功法,则“星亡之异可去”。究竟是赞成还是反对考功法,这是当时忠邪贤佞两派政治势力斗争的焦点。石显等人极力反对,编造种种邪说,而元帝终于听信了他们的邪说,拒绝京房的合理建议。京房认为,这种错误的做法影响了卦气,“蒙气所以不解,太阳亡色”,都是由此而造成的。京房最后向元帝提出严重警告,决不可违逆天意,甘受邪说的蒙蔽,今后的卦气将更加反常,太阳将更加错暗无光,“邪说虽安于人,天气必变”,这条天人感应的规律是应该认真思考的。

从京房的这三封奏折可以看出,他的卦气说和他的政治活动是结为一体,密不可分的。他的政治活动始终是以卦气说作为理论基础,而卦气说出始终是与实际的政治相联系,总的目的则是为了克服危机,理顺关系,使自然与社会的整体复归于和谐。就京房的政治活动而言,最后是失败了,终以“诽谤政治,归恶天子”的罪名惨遭杀害。究竟失败的原因是由卦气说所引起还是另有所在,这是我们公正持平地评价京房易学的一个关键问题。

宋代的司马光对京房的政治活动作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

人君之德不明,则臣下虽欲竭忠,何自而入乎?观京房所以晓孝元,可谓明白切至矣,而终不能寤,悲夫!《诗》曰:“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又曰:“诲尔谆谆,听我藐藐”。孝元之谓矣。(《资治通鉴》卷二十九)

司马光的分析是颇有见地的。在封建君主专制政体中,君主集中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因而君主的明暗直接关系着国家的治乱安危。如果“人君之德不明”,尽管忠正的大臣进行耳提面命的谏诤规劝,提出各种合理的改革建议,也会遇到不可克服的障碍而归于失败。反之,如果遇到一个严明有如宣帝那样的君主,情况就会改观。仲长统在回顾宣元之际政治的演变时,也提出了与司马光相同的看法。他说:“孝宣之世,则以弘恭为中书令,石显为仆射,中宗严明,二竖不敢容错其奸心也,后暨孝元,常抱病而留好于音乐,悉以枢机委之石显,则错迷雾乱之政起,而分忠害正之祸成矣。呜呼,父子之间,相监至近,而明暗之分若此,岂不良足悲耶!”(《全后汉文》卷八十九)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京房反对石显的斗争之所以失败,不能归咎于他的卦气说,而应该联系到君主专制政体的内在矛盾挖掘其深层的原因。

其实,汉代的经学,特别是今文经学,对这种君主专帛正体的内在矛是有着较为清醒的察觉的。当时各派经学家为了防止君主拒谏饰非,滥用权力,都在“屈君而伸天”上大作文章,企图假借天神的权威用阴阳灾异来加以限制。比如与京房同时汉《齐诗》的翼奉曾说:“《易》有阴阳,《诗》有五际,《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汉书.翼奉传》)这种经学实质上是一种政治哲学,并且带有鲜明的朝代特征,形成为弥漫于朝野上下的一股思潮。京房的卦气说就是在这股思潮的强大影响下孕育成熟的。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许多从事政治斗争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先进人物,除了利用阴阳灾异这个思想武器以外,是别无其他选择的。

但是,京房的象数派的易学,其理论基础与思维模式,后来也受到许多人的严厉批评。王夫之的批评是具有代表性的。他说:

或曰:房之按日以候气,分卦以征事,所言者亦与当时之得失祸福合,何也?曰:石显之邪,而君德以错,国是以乱,众耳众目具知之矣。事既已然,取而求其所以然者,而实固非也。势已成,形已见,谓天之象数亦然,亦恶从而辨之?

盖房之为术,以小智立一成之象数,天地之化,且受其割裂,圣人之教,且恣其削补。道无不圆也,而房无不方,大乱之道也,侮五行而极二仪者也。郑弘、周堪从而善之,元帝欲试行之,盖其补缀排设之淫辞有以荧之尔。取天地人物、古今王霸、学术治功,断其长,擢其短,令整齐瓜分如弈者之局、厨人之酊也,此愚所以闻邵子之言而疑也,而况房哉!(《读通鉴论》卷四)

王夫这批评京房的易学在两个重要之点上难以成立。第一,他的卦气说根本不能对人事的得失祸福作出预测,只不过是就昭然若揭的既成事实作出事后的解释,归结为天之象数。这种解释是似是而非的,实际上是精心编造出来用以骗人的淫辞。第二,他“以小智立一成之象数”,立典要以为方体,极力使内容屈从于形式,把天象人事瓜分割裂,削足适履生搬硬套地统统塞入一个固定的格式之中,这就必然圆凿方枘,与五行二仪之道以及事物的实际的变化格格不入。

应当承认,从理论思辨的角度看,王夫之的批评确实是出中了京房易学的要害,但是由于京房易学迎合了时代的思潮,适应于实际政治的需要,尽管理论上破绽甚多,难以自圆其说,仍然有着强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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