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起征点和免征额(提高起征点或免征额属于增税措施)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0-18 04:58:36 归属于经济论文 本文已影响565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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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个体户税负及提高起征点的效果角度对流转税起征点,否决了提高流转税起征点的说法,建议将起征点改为免征额,并论述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关键词:个体户 起征点 免征额   我国从2003年就开始提高流转税的起征点,但至今仍有专家呼吁再次提高流转税起征点。但是,一再提高起征点是否可行呢?以下将从个体户税负及提高起征点的效果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一、个体户税负   以增值税为例,个体户多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6000元时,需缴纳税款180元。若按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及毛利率10%来算,增值额为600元,税额却只有102元。而从当前个体工商户较为集中的批发零售业来看,激烈的竞争使其增值率一般不及10%,则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的差别就更大了。可见,尽管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从4%、6%减为3%,其税负仍比一般纳税人重,这对处于弱势的个体户来说很不公平。   相比之下,营业税统一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不会出现如增值税的不公平现象。但是对从事服务业的个体户来说,其营业税率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又高了2%。下表为营业额为6000元/月的个体户的税负情况,从事服务业的个体户税收负担率竟达57.25%,可见其税负之重。    营业税个体户税收负担情况 单位:元/月 税种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税收总额税后收入税收负担率税额300.0021.009.0013.50343.50256.5057.25%注:营业税按营业额的5%征收,其他税额按税法规定计算,税收负担率=税收总额/销售额。   综上可知,月营业额在6000元的个体户主每月税后收入远低于全国平均的最低工资标准,这对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个体户产生了很大的抑制作用,应采取措施减轻其税负。   二、提高起征点不能解决问题   提高起征点确实能多吸纳部分个体户享受免税待遇,但其他个体户并未得到政策鼓励;另一方面,提高起征点又给税收征管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   (一)税负差异变大   起征点的设计本身就是对少数人的优惠,起征点附近税负差异还可能造成营业额高的个体户税后收入反而较低。假设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临界点附近个体户的税后收入差异就从100元左右变为250元左右(设税率为5%)。在营业税率高达20%的娱乐业中,起征点附近的税负差异就更大,甚至使一些营业额多的个体户反倒亏损。   (二)逃税动机加大   税负差异变大会增大纳税人的逃税动机,更刺激个体户以化整为零、多点经营或瞒报、少报、迟报营业额等方式将营业额保持在起征点以下,不仅增加了征管难度,还抑制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提高营业额,不利于经济复苏。   (三)寻租行为   个体户主要为核定征税,核定营业额过程存在很多人为因素,逃税动机的加大更容易导致寻租行为的发生,影响税收的公正和公平。一些地方为保证税收任务,通过提高核定营业额变相降低起征点,也侵害了个体户的合法权益。   三、改起征点为免征额   (一)必要性   起征点的设置有违税收中性、公平、效率等原则,而提高起征点并不能从本质上减轻个体户税负,还为征管工作带来更多难题,因此必须另辟出路,真正减轻个体户税负,又不带来更多问题。   (二)可行性   改起征点为免征额,既能保证流转税中性和公平原则,降低纳税人的寻租和偷逃税动机;又因所有个体户都享受免征额优惠,超过免征额的个体户税负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故而增加其对税收公平的认同,有利于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再者,免征额不会扭曲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决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帕累托改进;最后,设立免征额也起到鼓励自主创业的作用。   至于设置免征额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应综合考虑直接和间接效应。   1.直接减少税收收入   当前各地达起征点以上的个体户约占个体户总数的30%,改起征点为免征额将使这部分个体户5000元以内的营业额不需交税。至2008年底,我国共有个体户2917万户,乘以30%,则起征点以上的个体户有875.1万户,即使都以5%的征收率计算,直接减少的税收收入大概也就262.53亿元。而2008年我国增值税收入17996.9亿元,营业税7626.33亿元,262.53亿元所占比重约为1.025%。若将适用增值税的个体户和适用营业税的个体户分开核算,则直接减少的税收收入将更少。另外,流转税的减少也会在个人所得税增加中得到部分弥补。因此,改起征点为免征额对税收收入的直接减少并不多。   2.间接增加税收收入   免征额使个体户普遍受惠,能增加那些营业额超过免征额的个体户的税后收入。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个体户作为社会低收入者,增加收入后将加大全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起到拉动内需作用。我国税收乘数约为-1.03,若起征点改成免征额导致减税200亿元,也能带来经济增长206亿元左右。按2008年税收收入占当年GDP的比例18%来计算,就能增加37.08亿元的税,从而抵销对税收收入的直接影响。   综上,改起征点为免征额可起到涵养税源的作用,对税收收入的消极影响很小,还能刺激我国经济增长。因此,免征额的设置是一项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措施,不仅解决了设置起征点引起的问题,也是对现行税制的一次“微调”,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    参考文献: 1朱为群,徐后能.关于将增值税起征点改为免征额的探讨[J].税务研究,2004年第9期 2汤贡亮.近期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选择与税收政策的调整评论推荐[J].税务研究,2001年第12期 3李伟宁,蓝常高.关于个体工商户现行税收政策的思考[R].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4财政部税政司.2008年税收收入增长的结构性分析[R].财政部网站,2009年02月20日  5康淼.个体工商户数量逆势激增,注册资金突破9000亿[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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