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补偿安置,城中村拆迁的补偿方式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4-03-31 01:48:56 归属于经济论文 本文已影响563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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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 城中村是城市郊区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现象,为了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城中村改造开展得如火如荼。然而改造的效果并不全尽人意,尤其在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方面存在两极分化问题,不同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方法差异大。因此应该总结改造成功的典例,制定统一合理的补偿安置措施,实现社会公平,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真正加快城市化进程。   论文关键词 城中村 失地农民 武汉市 补偿安置    随着武汉市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优化城市环境,改善市政建设,各地城中村的改造纷至沓来。伴随着一系列改造工程的不断推进,如何安置城中村内失地村民的问题成为了城中村改造成功与否的关键。通过走访江堤街和姚家岭两地,试从对比两地发展现状总结出具有借鉴意义的补偿安置措施。   一、城中村失地农民合理补偿安置的重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   对失地村民的合理安置是城中村改造成功的最重要因素。城中村村民在改造前都是依赖房屋出租来获取经济来源,面临改造不但没有了房租收入,没有统一的安置就没有容身之地,村民根本无法在城市生存,基本的生存权都没法保障,其他的权利形同虚设。姚家岭的改造是典型的失败例子,被拆迁的村落“脏、乱、差”,一片废墟。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今天的残局是因为村民不愿意配合拆迁办开展工作,而最根本的原因是村民的安置问题没有着落;江堤街的一日参观却让我们看到一幅欣欣向荣、安居乐业的画面,它的成功也大部分得益于合理的安置措施。   安置问题不解决,改造就没法开始,要想村民积极配合,就应当制定出合理的安置措施。武汉市城中村改造遵循“先改制,后改造”的方针,要改造就应当确立制度。解决失地村民的安置问题,是体现社会公平的首要前提,是跨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步骤,是推进城中村改造成功的决定因素。   (二)城市化进程快慢的重要基石   没有统一补偿安置措施的地区,农民就没有保障,政府与村民的周旋中没有任何一方愿意妥协,城中村改造的阻力巨大,减慢城市化进程。姚家岭村民反抗不合理的补偿标准,与市区仅一街之隔,繁荣与落后却恍如隔世;江堤街的村民早已实现“村改居”,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慢慢追上城镇居民。因此,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措施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基础。   二、武汉市城中村村民补偿安置措施实施现状   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措施包括拆迁之前和改造完成后,在实地调研后总结出拆迁之前的安置主要体现在适用群体、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保制度四个方面,改造完成后的安置主要包括回迁制度、户籍制度、就业制度。   (一)拆迁之前的补偿安置措施   作为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两个不同程度的典例,江堤街和姚家岭在拆迁之前各执一套补偿安置措施。   1.使用群体管理制度   城中村的村民分为房屋所有者、邻村村民、城市居民和房屋租赁者,他们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失地农民”,是补偿安置的对象。   在江堤街,无论属于哪一种村民,只要个人愿意加入,所有人都可以被纳入安置对象,由江堤街村委会统一安排,但是非房屋所有者在改造完之后的管理设立专门的外来居民管理处。所有的村民得到保障,改造可以顺利进行。   在姚家岭,几个不同群体的安置措施不相同,只有房屋所有者按照城中村改造政策获得相应的补偿、得到相应安置,然而其他群体的住房问题是不能得到解决的,他们不在政策的考虑范围之内。不在补偿安置范畴的村民沦落为真正的失地农民,没有保障的村民自然不配合改造。   2.补偿标准确立制度   补偿标准主要体现在货币补贴上,从补偿水平来看,武汉市国土规划局依据拆迁办法制定的拆迁款计算公式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合法宅基地面积€渍厍患鄹?合法房屋建筑面积€追课葜刂眉鄹瘛?   目前是按照2004年的标准,但是这些年来武汉市的房价上升的速度大家有目共睹,依靠仅有的补偿要想让村民在武汉生存谈何容易,许多依靠房屋出租获得收入的村名失去了收入来源,补偿标准的确立至关重要。   江堤街严格按照国土规划局的实施办法,结合村民的实际情况,采用公开统一的补偿标准。所有的失地村民从村委会获取的相等金额的货币补偿,相对公平的标准让村民大力支持城中村改造,村民都说尽管改造过程比较困难,但改造完之后生活水平一定是更高层次的。   姚家岭目前的补贴标准是2005年之前的房子每平方米补贴4800元,2005年之后每平方米1200元。这只是明文规定的政策,看起来标准很统一,实际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却不然,当地村民表明有关系的住户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其他人的补偿却相对少很多,这种不公平严重阻碍改造的进行。   3.安置方式统一制度   安置方式主要分为建安置房回迁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江堤街改造的负责人根据当地特色,贯彻落实统一的安置方式,采取安置房回迁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法。在改造过程中,当地负责帮村民安排好住所,村民领取一定的补偿金额。虽然暂时安置房的条件一般,改造期间生活比较艰苦,改造后却安居乐业。   姚家岭目前根据当地的实况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的较多,但是也依然有建安置房回迁的声音存在。正是由于不能在安置方式上达成共识,2011年3月就已经开始的姚家岭改造至今依然是废墟一片,一年多之后拆迁工作没有完成,改造亦是遥遥无期,已经拆迁的住户在寻找新的住所问题上困难大。

  4.社会保障完善制度   针对失地村民有一套不完善的社保制度,武汉市规定村民若要参必须一次性补缴保险费,包括10年的生活费、住院医疗费及13个月生活费标准的丧葬补助费。大部分人难以承担这大笔费用,只好放弃参保。   江堤街的社保制度也不完善,但是江堤街会通过加强其他方面的补偿来安置失地村民,上述的适用群体、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的制度安排合理,即使处于改造期的村民生活也比姚家岭村民安稳多倍。   事实上,姚家岭的村民一方面不了解社保制度,另一方面认识到这些制度完全起不到救济的作用,他们不愿意参保,无论是怎样的方式都很难保证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由于配套的补偿安置不完善,姚家岭村民生活无法得到保障。   (二)改造完成后的补偿安置措施   姚家岭目前仍处于拆迁阶段,不存在改造完成后的安置。江堤街是武汉市城中村改造的典例,被称为“江堤模式”,目前已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安居乐业的景象。江堤街建立特色的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完善人性化管理模式。   1.回迁制度   目前江堤街的房子陆续建成,原来“脏、乱、差”局面的江堤街村被绿化花园小区般的单元房取代,以前的居民都可以回到改造完成的新家园。虽然许多家庭的房子面积没有以前大,他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都是大大提高的。回到和商品房差别不大的改造房,居民的生活向现代化城市生活更靠近一步,人民安居乐业,城市面貌大为改观。   2.户籍制度   城中村改造以前,江堤街的村民都是农民,如今已经是城市居民的一部分。村民向居民转变的制度不仅仅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物理形态”的变化,房子的改建是城市化的第一步,居民身份的转变却是更加本质层面的,这样的改革让居民真正开始融入到城市化进程中来,做一名真正的受益者。   户籍制度不仅仅是居民称呼的变化,更多的是伴随身份转变时其他层次的提高。村民变市民,居民的社保水平开始纳入到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这向前跨越了很大一步。村民变市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物质生活在慢慢提升,文化层面的熏陶更是前所未有,以前村民没有文化娱乐活动,现在文娱场所随处可见。   3.就业制度   江堤街村的成功之处在后期发展方面成绩突出,村民不仅向市民转变,还有一个特色身份,村民变股民,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入股村集体的集团公司,解决村民失去土地后的经济来源之忧。这是江堤街村就业制度的最大特色,在就业方面,社区会为那些没有工作的居民提供工作岗位,比如社区保洁、园丁、保安等等,这样一举两得,无业居民既可以为社区做些贡献同时可以增加经济收入。   三、武汉市城中村村民补偿安置措施完善思路   相比姚家岭,江堤街的城中村改造的成功之处在于它的反馈环节做得很好。它在为民办事,不但在拆迁环节考虑周到,在改造完成后依然致力于结合自身优势发展。“改制、改造、发展”就是江堤街贯彻的六字方针。正是因为在这三个不同的阶段都处理好了居民的安置问题才有了今天的“江堤模式”,为武汉市失地村民的补偿安置措施的完善提供借鉴。   (一)发挥政府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政府责任   政府开展城中村改造的出发点是正确的,然而想要得到被改造者的的支持,失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这就要求政府在改造前后不能只考虑城市面貌快速焕然一新而忽略弱势群体的利益,应当坚决反对强行拆迁、提倡文明拆迁。城中村改造中政府是主导者,只有政府带头,各方执行者才能在总方针的指导下维护村民的利益。因此,政府必须明确自身责任,执政为民,在改造的各个环节都要以民众利益为主。   (二)制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实现公平公正   当前政府给出的房屋重置价标准和宅基地区位补偿都沿用的是2004年出台的标准,即一等砖混结构房屋的重置价为710元/平方米,砖木一等房屋重置价为680元,平方米:宅基地区位价格则因地段的不同而有差别,其中中心一类城区的区位价格为228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的区位价格为1920元/平方米,三类地区的区位价格为1500元每平方米。如今房价上涨迅猛,应当经过民意调查确定可以保障村民生活水平的补偿标准,并且所有的群体都应该采用统一的补偿标准,严惩不当得利,实现公平公正。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成“村改居”计划   武汉城中村改造完成的地区致力于实现“村改居”的过渡,许多方面都逐步顺利步入城镇居民的轨道,然而社保制度不完善。各居委会可特地设立社会保障窗口,引进专业人才管理居民的各项社保事宜。具体的社保制度直接沿用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方案,缴费率和养老金领取额度都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核算。只有未来的保障措施一齐完善,城中村改造才能算完整。   (四)建立特色就业机制,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房屋改建是城市化的第一步,要真正让居民对城市生活有归属感,物质生活的丰富与精神生活的改善必须同步。社区里的青壮年大部分在外谋生,而社区里具有劳动能力的群体也应该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正如“江堤街模式”的就业制度,各社区可开辟有利于拉动就业的就业渠道,社区保安、园丁是常见的,如果当地有地缘优势更应该积极利用。建立特色就业制度可以提高物质生活水平,而居民的文化生活的丰富是不容忽视的。特色文化节、广场舞、专题讲座、民间比赛都是丰富居民文化生活的途径,在文化生活方面的强化让居民享受生活中劳动以外的乐趣,进一步融入都市生活,也是对居民安置的后续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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