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律法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税收政策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4-03-29 23:05:22 归属于经济论文 本文已影响479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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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江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及特点入手,分析了目前江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政策。

关键词:江西; 主导产业; 合作组织; 宣传; 监督; 人才培养; 产业化; 整合; 扶持政策   江西是农业大省,要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必须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和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从目前情况看,近几年江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势头良好,在帮助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 江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特点 以江西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农产业的产业化为基础。江西是农业大省,粮食、蜂蜜、生猪、家禽、水产、水果、蔬菜、毛竹、中药材等是江西重点发展的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农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带领江西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经营组织。 服务性专业经济合作社快速发展,合作领域不断得到拓展。由被动走向主动,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领办人身份呈现多元化。近几年,很多农民主动发起或参与到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中来,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领办人的身份也出现多元化现象,如今农村种养大户、基层农技服务人员、龙头企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正在成为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力量,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的积极参加,极大地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和水平。 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逐步规范化,服务功能和市场竞争能力日益增强。近几年,江西地方政府加强了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使得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逐步规范化。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通过合作组织对生产资料的集中购买,农产品的集中收购、统一销售,不仅让农民成员分享到了更多的流通环节增值利润,而且提高了市场的竞争和开拓能力。 2 江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不正确的政绩观妨碍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一方面,一部分领导干部把它当成政绩工程,急于求成,行政干预过多,只重数量,不求质量,只重政绩宣传,不重实际帮扶和管理,农民没有真正受益。另一方面,还有部分领导干部只重视发展工业,不重视农业生产,认为只要把工业发展起来,解决了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三农”问题就解决了,没有必要花大力气去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部分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不规范。在调查中发现,仍有部分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没有根据合作社法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运作不够规范。特别是在财务约束、利益分配、民主管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 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整体实力不强,对农民吸引力低。其原因是由于江西近几年还处于农业产业化的初级阶段,大部分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主要还是集中在初级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上,没有做深加工和向品牌化方向发展,因此,赚取的附加值非常低,从而导致目前江西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整体实力不强,对农户辐射能力较差。 政策支持力度不足,资金来源渠道不畅。相对于江西农业大省的地位和蓬勃发展的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来说,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显然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金融扶持政策方面。 3 政策建议 3.1 加强合作宣传力度 我国中西部一些地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各级政府忽视对农民进行合作思想宣传教育有关。江西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这个问题。因此,地方政府要在农村广泛宣传合作组织的理论及操作规程,并在农民中广泛、深入地宣传合作经济组织的知识,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介绍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或者带领农民参观示范性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使其切实体会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好处,使合作思想深入农民心中,从而产生对合作组织的需求。 3.2 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 由于龙头企业实力强大,可以为与其对接的合作社和农户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等方面的支持,能对农产品深加工和品牌化经营,解决了农户的销售难问题。因此,发展这种模式对于经济相对比较落后的江西农村来说意义重大。发展这种模式政府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激励措施,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同时,也要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可以大力发展按利润返还的合作制农业产业化形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订单、合同,采取按劳、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 3.3 加大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目前政府主要对那些发展较好,具有示范意义的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资金政策扶持,大多数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或多或少都存在生产经营资金短缺问题。要把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做大做强,带动农民共同致富,还需要政府制定适合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财政、金融和税收支持政策。尤其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三品认证”、产品深加工和销售等方面要多给予政策扶持。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合作组织的发展纳入信贷计划,实行低息或贴息贷款,制订出针对合作组织的放贷条件、审批手续、抵押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解决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季节性、临时性所需资金。也可以采取对合作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的方式,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以及政府设立担保基金,解决合作组织生产资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通过金融支持,缓解合作组织对资金的紧迫需求。同时,各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在地方税的范围内,积极研究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或采取低税率政策、或免征所得税,降低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成本。 3.4 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一方面是要着重加强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在指导合作组织制定章程、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等方面,引导和帮助合作组织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及自我积累和滚动发展的机制。另一方面,平时地方政府要根据合作社法规定,加强对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监督,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可以制订一套完整的评价系统,定期对组织开展评估和评定,督促其健康发展。 3.5 大力培育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才 随着江西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不断发展,必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因此,需要政府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包括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在专业设置方面,包括经营管理和技术类等;在时间方面,可以长期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在培训方式方面,可以学校教育与特别培训相结合。政府也可在全国和全省示范性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培训基地,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3.6 大力发展江西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农产业的产业化,促进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跨地区、跨行业有效整合 农业产业化是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前提和基础,要做大做强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必须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江西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农产业的产业化发展。由于江西各地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一些发展较好的地区,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区域特色,逐步从“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过渡到“一县一业”、“一乡一品”, 并在此基础上,对于一些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比较充分的地区,采用政策、资金、行政等手段对其发展加强引导和调控,促进现有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有效整合,促使专业经济合作组织进一步做大做强,并进而组建成跨地区、跨行业的省级甚至是国家级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参考文献 [1] 张昌良.我国中部地区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思路探析.广东农业科学,2009(8). [2] 王燕明.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和方向.农业经济展望,2009(3). [3]、蔡文.江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农业考古,2009(6). [4] 尤国庆,林万龙.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分析与政策影响评价.农业经济问题,2005(9). [5] 陈怡.开封市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类型及发展建议.现代农业科技,2011(5). [6]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农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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