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0-22 21:23:03 归属于经济论文 本文已影响537 我要投稿 手机版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          

  一、农机化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

  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赖以依靠的主导力量,农业机械化能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解放大批劳动力,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分工分业,加快农民致富步伐,同时还可提高农业经济综合生产能力,是保证粮食生产稳步发展的重要措施。

  1、农业机械化的经济效益问题被淡化

长期以来,在社会主义产品经济的体制下,由于过分强调社会效益而不讲求经济效益,农机作业服务实行无偿或低偿收费,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靠国家、集体补贴生存,因而农机经营者无法建立自我积累、自我壮大、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道路越走越窄。长此以往,就无法在农村建立掌握现代机具的、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的、能够逐步靠自身的经济效益实现自我发展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农机化本身无法获得投资一回收一再投资的保证。机械化的实施,没有给农机经营者和农民带来实惠。

国家办拖拉机站时期亏损严重,到集体办农机站时,情况也未见好转。社队经济状况不佳,长年拖欠机耕费,国家不得不用无偿投资来还拖欠的机耕费。尽管国家付出了几十亿元的无偿援助,仍然没能使机械化产生经济上的发展动力和活力。

  2、重发展、轻管理

  购置补贴政策发放以来,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经济效益问题有所改变,但并没有完全形成共识,重发展、轻管理,低价收取农机作业费,经济效益核算办法不完善等问题,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农机队仍存在着农机具“一茬烂”,难以自我发展的问题。认识到农业机械化这一经济活动中的增加价值规律,或者不承认增加价值规律,不尊重价值规律,不运用价格杠杆来调节,造成农业机械生产价格与价值相背离,始终处于一种低收费,甚至不收费的状态,使农业机械化经济效益低下,自我难以积累资金,长期处于靠“天”吃饭的境地,完全靠补贴维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既无前途又没有后劲。

  二、提高农机化经济效益的对策

  注重经济效益,逐步实现农业机械化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推进农业机械化的操作过程中使生产、交换、分配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互相衔接,形成社会平均必要劳动量能基本上取得社会平均利润的这样一种经济运行机制,就是要遵循市场机制,达到农业机械化过程中的增加价值,即形成经济效益的目的,实现农业机械化自我积累、自我循环、自我发展的“三自”目标。要实现上述目标,关键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观念

  改革开放以来,农机战线上上下下的思想观念确实有了较大的转变,但是,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陈旧落后的思维方式、因循守旧的封闭意识和满足现状的保守心理,仍然不同程度地禁锢着有些同志的头脑,束缚着自己的手脚。不改革旧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经济效益就难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就不能增强,农业机械化就难以稳定发展。

  2、完善农机作业经济效益评价方法,科学计算经济效益

  长期以来,由于忽视农机经济效益问题,对“农机作业成本”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够明确,计算时未反映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耗费,出现了将“老本”作为利润,资本本身的增值(利息)作为盈利的错误,形成了明盈实亏的现象,导致不仅不能扩大再生产,而且连简单再生产也不可能维持的恶果。这说明制订科学、标准的农业机械作业经济效果的评价方法已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3、合理收费,有偿服务增效益

  农机化服务活动是社会性的劳动,它的价值必然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予以实现。农机服务组织不是社会福利机构,实行无偿和低偿服务,既不符合价值规律,也不能准确地用经济效果对服务组织的活动成效进行检验,从而使农机服务组织失去通过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内在动力,不利于农机服务组织的发展。因此,各级各类农机化服务要实行有偿服务,合理收费,通过买卖交换来实现服务活动的价值;要在为农业服务的过程中,积极创收,改善经营,增强自身发展的活力。

  4、着眼于农机服务组织的实体化建立,积极开拓创效益

  各级农机管理服务组织都应立足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搞好服务促发展,走管理、服务、经营一体化的路子。办经济实体首先要立足农机,发挥农机的自身优势,扩展、延伸农机服务项目,发展代耕、代运等项目,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特点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打破部门、地区、行业界限,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只要对农业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利的项目都要积极开发,有条件的还要发展外向型经济。村级农机队,绝不是过去那种单纯代耕农机队的还原,必须逐步建成实体性服务组织,加强自身管理,扩大作业量,增加服务项目,在服务中求效益。

  5、强化管理,要效益

  不抓管理,投入再多,也不会取得好的经济效益。集体经营农业机械,必须从根本上扭转不讲经济核算,不搞责任制,无偿使用,低偿服务,自身无积累,亏损靠补贴的“大锅饭”的局面。要按照价值规律,不断完善服务收费制度,搞好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健全折旧、大修理提存等积累制度,努力扩大作业量,逐步增强自我积累,“以机养机”,“以副养机”,实现自我发展。

  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三自”,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目标,而这一目标的实现,还依赖于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投入,这是农机实现“三自”目标的必要条件。从现阶段看,乡村集体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一次性投资较大,仍需国家投入必要的资金,予以扶持启动。贷款还是农机投入的主要来源,同时应继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二是农机服务组织要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可以提供配套成龙的优质服务。三是服务组织的管理、服务的基础设施、服务队伍技术水平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这样,就可以不断增强经济实力,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三自”目标,建立起适应市场农业机械化运行机制,使我国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

  作者:王桂彬 来源:新农村 2014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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