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0-21 18:11:43 归属于经济论文 本文已影响184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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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然而,在我国现行税制中,个人所得税却被公众认为是税收流失最严重的税种。这不仅使财政收入遭到巨大损失,而且还加剧了个人收入分配不公的状况。因此,进一步加强个税的征收和管理,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公民自觉纳税的意识,是改善我国个税流失状况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问题;措施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个人收入、贯彻公平税负、缓解社会分配不公而对高收入者征税的一个税种,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政策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日趋增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在我国相当多的省、市,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继营业税、所得税后的第三大地方税种,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之一。所以加强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税收制度不完善,个人责任意识淡薄。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各种法制的建设还不够健全,法律不够完善,存在许多漏洞,这直接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由于个人所得税在制度上的漏洞,导致缴税人或代扣代缴人采用化零为整、虚报冒领的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我国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上也不够完善,例如对一些应收所得税的起征点、扣除费用等方面的规定不够完善,造成某些所得税的起征点过高或过低。同时加上税收人员的工作态度以及素质问题,使得许多违法分子将收入化整为零,分散成多次收入领取,或者是以几个姓名虚报个人收入,提供虚假的收入数据,冒领本属一个人的收入等欺诈手段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交纳。制度的不完善是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但是,个人纳税意识的薄弱,社会责任淡薄,是直接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的重要原因。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公民,没有认识到纳税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完成自己纳税的责任,这不仅是个人的问题还涉及到国家财政安全的问题,涉及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纳税是每个公民享受社会福利的基础,没有国家的税收安全,财政的充足,社会保障就无法实现。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为国家的税收做出应尽的责任,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是一个合格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是社会责任心,职业道德的体现。然而,由于我国税法的宣传不够,对公民税收教育的不足,以及公民个人素质的缺陷,导致我国有许多有纳税义务和责任的公民,没有按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是为个人一时的私利而偷税漏税,甚至用各种非法手段隐瞒个人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2、征收力度不够,对税源缺乏有效监控
  首先,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外部配套措施不健全。个人所得税具有税源分散,隐蔽性强的特点。加之经济生活中存在大量的现金交易,现金管理偏松,信用制度不发达, 税务与银行等部门缺乏配合,使相关信息不能共享,对税源缺乏有效监控。甚至有时明知有漏管户存在,却因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而无法有针对性的实施征管。 其次,对个人所得税征收力度不够。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意识,仍停留在表面层次, 注重了办税大厅服务建设,却忽视了对直接和纳税人接触的税管员、稽查员等人的执法 跟踪检查。有的税务稽查人员业务素质差,稽查手段薄弱,工作粗放,不到位,眼皮底 下的漏管户都查不出来。而且还存在执法不严,以权谋私的现象,最终导致一部分税源流失。
由此可见,没有良好的纳税环境,也是导致个人所得税流失的一大原因。
二、改进措施
1、广泛深入进行税法宣传,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国家和个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经济杠杆,直接涉及个人的切身利益。教育引导公民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自觉性,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搞好《个人所得税法》的宣传和辅导工作。各新闻单位要密切配合地方税务机关,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舆论工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个人所得税法》,使这一税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纳税典型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偷税、抗税行为要有选择地予以曝光。通过长期不断地进行税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纳税风气和税收环境。
2、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
  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和最终出处,做好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工作,是对个人所得税实施有效征管的基础。我国应尽快建立“个人经济身份证”制度,凡是个人的一切收入、支出都直接在个人账号下进行;限制现金交易,加快推广使用信用卡和个人支票;全面实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增加个人收入的透明度,将银行电脑信用制与税务机关电脑申报制充分联网,使公民的各项收入均处于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税务机关对多元化、隐蔽化的收入进行监控,减少偷逃税款的行为。
3、加大对偷漏个人所得税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搞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对偷漏税行为查处、打击得力是关键之一。针对现阶段我国对个人所得偷漏税行为查处打击不力的现状,笔者建议,全国应进行每年多次的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加强税务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通过立法,赋予税务机关一些特殊的权力,增强执法的力度;对查处的偷漏税行为,加大对纳税人罚款的数额,参照一些国家的做法——不管纳税人偷多少税,都罚其个倾家荡产,并将其偷税行为公之于众,以做到“罚一儆百”,促使其他纳税人依法纳税。同时,对一些偷漏税构成犯罪的纳税人,不能以罚代法,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参考文献
[1] 高元猛;对改进税收征管工作,解决偷税漏税问题的探讨[J];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6年04期
[2] 李明平;增设《奖金支出登记簿》加强奖金税征管工作[J];财会月刊;1986年02期
[3] 吴前快;罗湖税务所征管资料工作的几点经验[J];涉外税务;1988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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