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子思遗说读书报告,论子思的人格及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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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吉雄,香港教育学院文化史讲座教授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初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影响深远。近世学术界治古文字学及古文献学的学者,藉此获得不少启发,于简帛释读获得不少可喜结论。然而,研究简帛佚籍之中的思想史问题时,因涉及抽象观念的分析、思想体系的比较,以及思想流派的发展等三方面的问题,就不是简单地标举“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材料”一语即可。究竟思想史的研究,有何特殊方法?此问题亦难以凿空谈论。自1990年代郭店楚简刊布以后,其中以儒简为最多,学者始提出儒简多为子思之著作,认为《子思子》一书重现,进而重建“思孟学派”谱系及先秦儒家心性论体系等,研究成果甚丰,海内外的专著与论文已达数百种①。然而,在先秦儒家思想发展的重建上,似犹有剩义,可供覆检重探。这是本文撰著的缘起。
拙见认为,出土文献固然甚有价值,但如果说出土文献可以立即切入重建思想史,则似乎过于乐观。因为思想史上“谱系”、“观念”均环环相扣,而文献的判定,宜谨慎不宜冒进。以有限的出土文献资料而欲改写繁复的思想史,则必然处处发生困难。过去屡有学者对于出土文献的作者问题提出较审慎的研究态度,是一种好的现象。如李学勤认为《子思子》“同其他子书一样,不一定是子思一人的手笔”②;杨儒宾认为《鲁缪公问子思》、《穷达以时》、《唐虞之道》、《忠信之道》、《五行》、《缁衣》可统归之为“子思学派”而勿定作者;李零认为像《缁衣》主要记孔子之言而无论是子思抑或公孙尼子都只是“传述者”③。以审慎的态度考察文献,显然是比较稳妥的。
关于“思孟学派”的问题,牵涉甚广;郭店楚简、上博简与思孟心性论一系有关的儒简数量亦不少,本文亦无法一一考证。本文仅拟以有限的篇幅,首先就学术界提出曾子、子游、子思的思想源流关系问题,提出质疑;继而考察传世文献,选取《礼记》所载录子思撰著的内容,从传世文献勾勒出子思思想的若干主干,也许对于出土儒简与子思的关系,以及思孟学派重建的相关问题,有微末之助。
二、子思学说的来源——曾子、子游?
子思讳伋,是孔子的孙子。《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生鲤,字伯鱼。伯鱼年五十,先孔子死。伯鱼生伋,字子思,年六十二。尝困于宋。子思作《中庸》。子思生白,字子上,年四十七。子上生求,字子家,年四十五。子家生箕,字子京,年四十六。子京生穿,字子高,年五十一。子高生子慎,年五十七,尝为魏相。
《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类录《中庸说》二篇。《诸子略》著录《子思》二十三篇,《隋书·经籍志》著录“《子思子》七卷”。子思学说,传统学者着眼于《中庸》较多,实则《礼记》四十余篇,《中庸》以外,尚有《表记》、《坊记》、《缁衣》等篇章,被认为是子思之作。学者论《郭店》儒简,或指曾子、子游、子思之思想为一派,试图补足孔子与子思之一段隔阂,故特别着眼于三者之同,而较不着眼于其异,如叶国良等《郭店儒家著作的学术谱系问题》将“曾子、子思一系之学”视为一个系统,梁涛在其大著《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第一章中批评说:
曾子、子思都是儒家学者,而郭店儒简又均是儒家作品,要找到他们之间的一致或相合之处,何其容易!但这种论证方法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④
然而梁书第三章“思孟学派的酝酿:曾子、子游学派研究”亦直接将曾子、子游视为思孟学派的基础、前奏,方法上也许取径不同,结论却无太大异趣。个人既未敢断然将曾子、子游与子思系连成一个严密定义的谱系,亦无意将三人之间思想学说上可能的关联完全切断。窃以为,凡比较两种以上的文献、或两种以上的思想,均宜先观其“异”再观其“同”,将较为稳妥。
曾子、子游、子思的学说思想,似有相同点,实亦存在明显的歧异之处。按曾子在孔门中,最鲜明之形象即为对“孝”的发明与实践,如《大戴礼记》之《曾子本孝》、《曾子立孝》、《曾子大孝》、《曾子事父母》诸篇,即为最佳之说明。“孝”属儒家学说之大端,子思当然亦与其他儒者一样极重视“孝”,如《礼记·檀弓上》所录“门人问诸子思曰昔者子之先君子丧出母乎”、“子思曰丧三日而殡”,《檀弓下》“子思之母死于卫”等诸条,均可见子思论“孝”的一端。《檀弓上》甚且记:
曾子曰:“小功不为位也者,是委巷之礼也。子思之哭嫂也为位,妇人倡踊,申祥之哭言思也亦然。”对于孝道特别在意,因之对丧礼亦特加重视的曾子,批评哭小功之丧必须“为位”亦即“以亲疏叙列哭”(《礼记·檀弓上》郑玄注),否则就是“委细屈曲街巷之礼”⑤亦即不符合正统礼仪的做法。曾子接着引子思和申祥的做法来支持己说,认为子思的嫂子死去,子思无服,但亦“为位”,亦即由其妇“先踊”再随之而哭;言思(子游之子、申祥妻之昆弟)死,申祥无服,所为亦与子思相同。由此可见,子思对于丧礼的实践,在无服的亲族中,亦严格依循仪轨的规定,甚至因此而得到曾子的赞扬。这与前述“子思之母死于卫”一节所记⑥,正相符合。然而,上述记文虽说明了子思的严于丧礼之节目,但仍然难以建构出一种代表性的思想,这与曾子“孝”的思想具有一定程度鲜明而丰实的体系性,明显存在若干距离。换言之,对于丧礼,即使有再严格的践履,如果缺乏义理的说明,亦无法证明“思想史”层次的问题。更何况子思与曾子对于丧礼的看法,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礼记·檀弓上》记:
曾子谓子思曰:“伋!吾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故君子之执亲之丧也,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曾子直呼子思之名,以自己丧亲执礼“水浆不入于口者七日”来批评当时人的无礼,却被子思当面纠正,称先王制订礼仪,并不是无限上纲的从严不从宽,而是在贤不肖之间立一个准衡,让贤者俯而可就,行而可成;不肖者亦可以勉力而为。子思认为:正礼是“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曾子年辈较子思为高,而子思对曾子的响应不稍假辞色,除了反映子思的刚正(如“恒称其君之恶”之类)性格外,多少也透露了一种“尚中”的态度,让人联想到《中庸》所寄托的“不偏不倚”的“尚中”思想。
至于子游(言偃)与子思的关系,首先要了解的是子游的思想,但很遗憾目前的文献并不足以推论。子游在孔子弟子中属于“文学”,曾任武城宰,以礼乐为教,故“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论语·为政》所记,子游亦曾问“孝”⑦,《论语·子张》则记子游的言论“丧”:“丧致乎哀而止。”这句话首尾不具,无法了解子游的立言宗旨所在,其后《礼记·曾子问》记“子游问曰‘丧慈母如母,礼与’”。蛛丝马迹,也约略反映子游对于行孝、丧礼的问题,可能比较关注。《礼记·檀弓》记曾子与子游的互动较多,而《礼运》则记子游向孔子问礼。至于《礼记·檀弓下》有一大段文字,载录子游论“礼”,以及于咏舞辟踊之细微关系,学者或据此,而认郭店楚简《性自命出》所论与之有关,故应定为子游或子游氏之儒所作⑧。其实《礼记·檀弓下》此段文字,子游立言宗旨并不在于论“情”,仍在于论丧礼,也就是“孝”的践履问题:
有子与子游立,见孺子慕者,有子谓子游曰:“予壹不知夫丧之踊也,予欲去之久矣。情在于斯,其是也夫?”子游曰:“礼有微情者,有以故兴物者;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礼道则不然,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品节斯,斯之谓礼。人死,斯恶之矣,无能也,斯倍之矣。是故制绞衾、设蒌翣,为使人勿恶也。始死,脯醢之奠;将行,遣而行之;既葬而食之,未有见其飨之者也。自上世以来,未之有舍也,为使人勿倍也。故子之所刺于礼者,亦非礼之訾也。”这段记文载录有子与子游的一段对话:有子看见孺子号慕,由是而对子游感叹,认为丧礼哭踊的节制,简直可以完全略去,但依孺子之情发抒即可。有子也许是一时有感而发,却由此而引起子游的一番精彩的议论。子游回答有子一段话的大意,是说人类在至亲逝世时或至于放纵情感,号哭无节;一旦目睹腐臭的尸体时,又不免“恶”而“倍”之。这种情感的转变与行为的矛盾,唯有“礼”的节文,才能将之统一起来。依照郑玄《注》的解释,“微情”讲的是“节哭踊”,可见子游开宗明义,就是强调“礼”最重要的是哭踊有“节”所反映的对情感的节制,故立论之始,即直指“有直情而径行者”是“戎狄之道”,正如郑《注》解释说:“哭踊无节,衣服无制。”接着子游描述人类情感的自然发展:“人喜则斯陶,陶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斯愠,愠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矣。”在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恰好有一段相似的文字出现在第34-35简,被视为与《檀弓》所记子游之言论最直接相关的“证据”⑨。但仔细分析其文义,《檀弓下》一段文字用意,其实正如孔《疏》所指,在于“极言哀乐之本也”,也就是说,情感的发抒,其始则初发于“喜则陶”,其极则至于“辟斯踊”,层层发展,或可以至于无节,但毕竟“品节斯,斯谓之礼第一论文网”,最后子游还是反复强调一个“节”字。这与《性自命出》的归结于“舞,喜之终也”、“踊,愠之终也”,对于情感宣泄作正面的表述,是截然不同的。紧接着子游话锋一转,讨论到丧礼“制绞衾、设蒌翣”、“脯醢之奠”、“既葬而食之”等等的仪式,为的是避免送葬者对死者的恐惧厌恶。这种恐惧厌恶,与前一节所论哭踊号慕,岂不恰好相反?不正是人类“爱亲”与“恶死”两种情感并存的实况?所以子游强调“礼”的伟大,自上古以来,就是一方面让人“未之有舍”,让情感有节制地发抒;另一方面又有绞衾、蒌翣等种种礼饰,让送葬者勿倍。由此可见,《檀弓》这段记文,重点并不在于论“情”而是论“礼”。学者倘以此段文字而论子游的“情”论,而引申及于郭店儒简的情感论,表面上看起来可以牵合,深入考察则是南辕北辙。
梁涛引述康有为以迄姜广辉等学者论证《礼运》为子游所撰,目前看来亦甚可疑。《万木草堂口说》属于康氏早年未定之论,此姑置不论;郭沫若《十批判书》之说其实亦缺乏论据支持,即就《礼运》而论,其中记言偃之问,仅有三条在篇首,即“君子何叹”、“如此乎礼之急也”、“夫子之极言礼也,可得而闻与”三问。而其后第一问所记孔子之回答,“大同”“小康”之辨,梁涛分析甚详,称其为对大同的挽歌,亦个人所赞同,此节姑暂毋庸议。第二问则孔子申言礼本于天、殽于地、列于鬼神云云,均属赞词,并无申论。第三问所记孔子之论礼,仍归本三代损益之说,以及礼始诸饮食之论。然则三问所申述的内容,与天命、性情等问题,均未涉及。至于《荀子·非十二子》所记:
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王先谦《荀子集解》引郭嵩焘之说,以为“子游”为“子弓”之误;武内义雄则认为“弓”为“游”为“斿”字漫漶讹误。无论是郭氏或武内氏的推断,必须有文献的证据,若无证据,则仅为推测。其实无论是子游或子弓,在《非十二子》的文辞脉络中,都仅能视为荀子引述仲尼及其弟子以泛指传承,将之扩大解释为“孔子→子游→子思→孟子”谱系传承的证据,恐怕只能符合学者的主观意愿。由上可见,遽然将曾子、子游、子思系连起来提出任何谱系之说,是存在危险性的。
三、天命论
《礼记·中庸》为子思所撰著,历代学者几无异辞,首章开宗明义言“天命之谓性”,后接着论“喜怒哀乐”,故郭店楚简《性自命出》第2-3简提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研究者多信其为子思所撰。《中庸》首句“天命之谓性”传诵古今,经宋明理学家数百年发明,尤为新儒家学者所颂扬,与《性自命出》论性、天、命、道等,论题极为相似,唯《中庸》未论“情”字,但论“喜怒哀乐之未发”,不啻论情感问题。就《中庸》而言,如为子思所撰,则可见子思思想的特点,在于提出“中和”的观念,进而将人类的情感问题,向上系连“天命”。这在孔门的确是一个开创性的观念。
《中庸》首揭“天命之谓性”一语,历代学者,多着眼于人类获得天地赋予生命以为说,《札记·中庸》郑玄注:“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朱熹《中庸章句》:“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⑩
郑玄对于“天命”一词,亦只就《中庸》文脉以解说其经义,并未追溯“天命”意义的历史变迁。朱子则更着重于“天理”的禀赋于人性。当然,《礼记》郑《注》是说经之书,并不着意于思想发展的历史。但今天我们讲思想史,就不能不追问“天命”原本的内涵。回归殷周历史,“天命”之说,本属于周民族殪殷兴周以后,提出之革命理论。在《尚书》中除“周书”以前之“商书”、“虞夏书”等属于后人追述之篇章外,在较可信为西周官方作品之“周书”篇章,如《泰誓上》“商罪贯盈,天命诛之”,《武成》“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勋,诞膺天命,以抚方夏”,《大诰》“洪惟我幼冲人……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等等。而申述“天命”最多,语气最为生动者,厥为《多士》:
王曰:“尔殷遗多士,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干止。尔克敬,天惟畀矜尔;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千有年于兹洛,尔小子,乃兴从尔迁。”
《多士》记述周公迁殷顽民于雒邑,而屡言天命,以说服殷之顽民:政权之合法性由“天”赐予,人类则惟佐佑此“天”所命,故亡国无须埋怨他人,但须逆探“天”的意志以自省察。《尚书》以外,《诗经》诸篇亦多,如:
商之孙子,其丽不亿。上帝既命,侯于周服。侯服于周,天命靡常。殷士肤敏,裸将于京。厥作祼将,常服黼哻。王之荩臣,无念尔祖。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鉴于殷,骏命不易。(《诗·大雅·文王》)
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诗·大雅·大明》)
绥万邦,屡丰年。天命匪解。桓桓武王,保有厥士。于以四方,克定厥家。(《诗·周颂·桓》)
周民族以“天命论”解释夏殷周朝代的递嬗,确立周民族取代殷商六百年共主地位、夺得政权的合法性,但此事其实并不始于灭殷之后。拙著《从遗民到隐逸——道家思想溯源:兼论孔子的身份认同》(11)已指出,《诗·鲁颂·宫》“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的记文,已透露了周民族早在古公亶父(太王)自将周民自豳迁岐阳时,已订下的政策。何晏、邢昺、朱熹解说《论语·泰伯》,亦深信太王早已有翦商之谋(12)。抑且《史记·周本纪》记:
(西伯)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殷之祖伊闻之,惧,以告帝纣。纣曰:“不有天命乎?是何能为?”
显然周人深信“天命”之说,故动称“天命”,以之传扬,故《史记》记诸侯会盟津者八百,皆曰“纣可伐”,而武王却说“女未知天命,未可也”,即为一端。纣王的语气则明显有反讽意味,意思是:“天命”是周人讲的,如果真有天命,那么人事的更改也就无用。总之,据《诗经》、《尚书》所记,“天命论”几可确定是西周初年统治阶层惯常运用的政治论述。
《论语》中孔子也两次提及“天命”,一为《为政》的“五十而知天命”,另一为《季氏》的“君子有三畏,畏天命”。在孔子这两次引用“天命”中,语义里面政治的意味淡薄了,转而成为君子修德进阶境界的用语,但从文献看来,孔子没有对“天命”详加解释,也许还没有将之发展为一套具有道德形上意义的观念。孔子以后,文献也未记载曾子、子游曾对“天命”有所申述。唯《礼记·中庸》始揭示“天命”的概念,以统辖“性”、“道”、“教”等涉及人的身体、形神。《中庸》所记子思遗说,约可包括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提出抽象之德性观念,包括“天”、“命”、“性”、“道”、“中”、“和”、“诚”七个观念,大多宣示于首章: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天命论”原属周人灭殷后进行转型正义工程之核心理念,首先揭示“天”之为主宰,非人力可自为,故凡朝代革命,皆承天意而行。这就确立了革命的合法性。其次揭“变”,亦即《周易》哲理的主体,引申为“天命靡常”。其三为德性论,与天命论结合,而为王天下者必具的两大条件。其四为历史观,即以上述三种理论,对夏→殷→周历史发展作一番贯彻的解释,证明前三种理论皆有人类历史之验证,而非向壁虚造。今子思首揭“天命之谓性”,即将“天命论”从王天下的法理解释,转变为一普及于士君子(尚未普及至全人类)的德性根源,是人性与上天的桥梁。次谓“道”为沿此德性根源而为之,率循此“性”即为“道”,等于强调德性并非矫揉而成(此即为孟子所承继,详见《孟子·告子上》与告子的杞柳桮棬之辩。其说与告子、荀子不同),而属自然也是必然的发展,此即“率性”一词的要义。其三在于“修道”,即揭示君子于社群中推行此德性之教化,并紧接着论“中和”,以说明君子“修道”的准则。
“天命论”理论的指向,由上天转而为人间,由解释悠远宏大的朝代命运,转向说明切近己身的德性根源。要知道,“天命”论原本仅用作政治最高原理的解释,并不及于君子士大夫。对君子士大夫而言,将“德目”落实,主要有待于种种礼乐仪轨的规定。自孔子给这些规定赋予了各种意义后,如何在教育与知识愈趋普及时,落实这些意义与规定于社群之中,而为庶民所了解,是儒家教化理论的重点。今子思竟援引用以解释政治最高原理的“天命”一词,与人类的情感联系起来,这是后世研究子思遗说的创造性时,不得不注意的要点。
四、中和说
《中庸》首章揭示“天命”、“性”、“道”、“教”之一贯之旨后,接着说: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喜怒哀乐”仅仅四端,还没有被发展到《檀弓》所引述子游之论“喜、陶、咏、犹、舞、愠、戚、叹、辟、踊”那样细腻而有丰富层次感的架构(此亦显示《檀弓》很可能晚于《中庸》,非子游所著)。子思之意,最重要的是以此四端之情感作为基础,向上连接“性”这一概念,而追源于“天命”。我们不要忽略了:“戒慎”、“恐惧”也是“情”。将情感与德目结合而论,又见于《礼记·表记》:
子曰:恭近礼,俭近仁,信近情,敬让以行此,虽有过,其不甚矣。夫恭寡过,情可信,俭易容也;以此失之者,不亦鲜乎?《诗》曰:“温温恭人,惟德之基。”孔颖达疏:
信近情者,信,谓言语信实,故近情也。……情可信者,以情示人,故可信也。此处“情”字读为“情感”之“情”,即上博简《孔子诗论》“乐亡隐情”之“情”。《表记》为子思所撰著,此条虽引孔子(《表记》称“子曰”,正如其他先秦儒典,皆指孔子之言),但传述者为子思,亦可视为子思对孔子言论学说的诠释。子思既推论情感义理,同时常将此情感义理,结合儒家德目,以见儒家礼教,为一自然而然,可不需费力而成。正如《中庸》所铺陈的,子思将情感牵合到德性工夫,指其为君子践履“慎独”必要的两个元素——“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并进而铺陈出“情感”萌发之先,作为“天命”的德性根源的“中”已经存在。唯有上溯此一根源(中),始能发而皆能中节(和)。既然说“中”为天下之大本,“和”为天下之达道,则“中和”作为形上观念,即并非限缩于君子个人一身,而是进而扩于“天下”的至理。“中”的观念,原本有其宇宙论、政治论之背景,如《尚书·召诰》“自服于土中”,《周易》“中行”、“尚中”等之意涵。然而搜检先秦文献,在子思以前,“中”字或指时间、空间的中间位置,或训“合宜”、“平均”、“符合”、“调和”、“媒介”等诸义,似并无将“中”字训为“心”的例子(13)。唯《中庸》云: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
由于子思将“中”的观念扣紧在“喜怒哀乐”四种情感中铺陈,无异于将“中”的内涵规范,向内界定于人心,向上则联系于天命。自此以后,“中”字遂有“心”的训解。如:《易·坤·文言传》:“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美在其中”即“美在其心”。《诗大序》:“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中”亦训为“心”。《成之闻之》:“形于中,发于色,其诚也固矣,民孰弗信?”(第25简)“形于中”即“形于心”。由此可见,将人类生理的、动态的情感“喜怒哀乐”申论,并借古老之观念“中”而生“和”之训解(《经典释文》即释“中”为“和”)说明此情感的动(发)静(未发)状态,而上推此两观念,既定为人类内在于心的道德根源,同时作为天地秩序的理则及万物化育的依托。凡此皆属子思所启导。我们或可推论,子思对于儒家学说的重要贡献之一,是将儒家的德目与情感结合而论,于是礼教德目再也不是冷冰冰的教条,情感也不是无可驾驭的情绪,而后儒也继续发展此一方向,始简而终大,为儒家情感哲学开拓出坦途,或以新的论述,申言《中庸》的“天命之谓性”,如《性自命出》称:“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又或继续发展子思将喜怒哀乐之“情”与“道”、“礼”等德目相联系,如《性自命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第3简)《语丛二》:“情生于性,礼生于情。”(第1简)“道”既“始于情”,则“道”与人伦日用、语默云为息息相关;“情”既生于“性”,则“情”又非孤立于天命之德目、而可以随意纵放。战国儒家论说者巧妙地作此种联系,则“情感”一变而为应该永远受到德性的制约。甚且《易·乾·文言传》:
“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亦将经义引申至于性情之论。“性情”是子思建立儒家情感哲学的新尝试,而广泛影响战国儒者(《文言传》作者释“利贞”而特别标举“性情”,显见其与儒家之关系)。儒者又或将“性情”引申而论“终始”之义,如《性自命出》:“始者近情,终者近义。”(第3简)“终始”之义在于儒家学说,以《礼记·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最为概括,原本并不专论“情”与“义”的关系(14),但《性自命出》指其“始者近情”,似仍属《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思想的另一种表述。这是因为“情感”的表现属于人人可见,道德纲目如“道”、“仁”之类则属抽象而不可知,故战国儒者将二者统辖为一种由先而后、由内而外、由近而远、由始而终的发展关系。故如《礼记·乐记》,亦强调音乐歌舞之兴起,皆始于“人心之动”(所谓“感于物而动”亦即“情感”的发动):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15)“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所论正如《性自命出》的“凡道,心术为主”(第14简)、“凡声,其出于情也信,然后其入拨人之心也够”(第23简)。所谓“心术”,岂不正指人类各种各样的情感(16)?普罗大众“无哀乐喜怒之常”,但君子则不可,必须有“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的自觉,以及“致中和”的使命感。“治民”为君子要务,君子既要了解人民,又不能为人所不能为,毋怪乎《中庸》说“君子之道鲜矣”。
以上儒家学说关于情感哲学的衍发,追源溯本,并非始于子游之论,而应该是子思将“情感”与“德目”结合在一起以后,理论上必然导向的结果。子思开启了这个重要的门户,创造了儒家情感哲学发展铺陈的种种可能。然则儒家情感哲学始奠定于子思之手,可毋庸置疑。
五、五行论
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文献中有《五行》篇,郭店楚简也有《五行》篇,学者咸认为其属思孟学派的文献,研究者甚多(17)。邢文《思、孟“五行”与〈五行〉的结构》一文引述陈来《竹帛〈五行〉篇为子思、孟子所作论——兼论郭店楚简〈五行〉篇出土的历史意义》,称马王堆汉墓帛书整理者之一的韩仲民称此篇为“子思孟轲学派的门徒”的作品(18)。学界对于简帛两种《五行》的文献同时联想到子思、孟子,其来有自。历来学者之所以认为“五行”说是子思、孟子所创立,主要还是根据荀子对思孟五行思想的严厉批评,以及杨惊的注解。《荀子·非十二子》: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19)杨倞注:
五行,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
其实“五行”或“五常”之论,并不止见于《荀子》,在儒家学说中,亦数见不鲜。姑勿论《礼记》中屡屡出现的“五帝”、“五祀”、“五官”、“五等”、“五音”等等与“五行”隐然相一致的观念,即《礼记·乐记》亦说:
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郑玄注:“五常,五行也。”孔颖达疏:“道五常之行者,言圣人裁制人情,使合生气之和,道达人情以五常之行,谓依金木水火土之性也。”(20)所谓“五常之行”,是说依“金木水火土”之“性”而立的“仁义礼智圣”之“行”。《乐记》倘依沈约所说为“取公孙尼子”,则“道五常之行”以及“阳而不散,阴而不密”的阴阳五行之论,非独子思、孟子传述,公孙尼子亦张皇其说。孔颖达疏之说解,远有源流,并非孔氏自创,不但上溯子思与公孙尼子,也本诸汉儒。《汉书·董仲舒传》:“夫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谊”即“义”,或作“宜”。《礼记·中庸》郑玄注:
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孝经说》曰:“性者,生之质。”命,人所禀受度也。率,循也,循性行之,是谓道。修,治也,治而广之,人放效之,是曰教。“五常”亦即“五行”,显然是战国下迄秦汉儒家学说的主流。“五行”在简帛文献之体系为“仁义礼智圣”,既为人类的“生之具”(性),则“五行”亦可称“五性”。《白虎通义·性情》:
五性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
汉人以“信”取代“圣”。又:
五藏,肝仁、肺义、心礼、肾智、脾信也。(《白虎通义·性情》)
以“五行”为“五性”,结合“五藏”而形成一庞大的体系,此即汉儒学说源出战国儒家遗说的证据,而向下又影响了后儒的说解。朱熹《中庸章句》解说首句说: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21)朱子所谓“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指的自是“金木水火土”;所谓“健顺五常之德”,“健”即“乾”,“顺”即“坤”,为“阴、阳”的代称;而“五常之德”即“仁义礼智圣”,此与郑玄“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信,土神则知”的学说,实为一致,故朱子章句,亦以“阴阳五行”解释“天命之谓性”,实即括郑玄之意,或可视为郑玄的注解的新解释,而追源溯本,前引《礼记·乐记》所谓“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正是这种思想的源头,“情性”、“度数”、“礼乐”层层向外的发展,就是阴、阳、刚、柔“四畅交于中而发作于外”,既安于其位亦互为平衡(不相夺)。然则儒家阴阳五行的思想,其实并非如中国思想史(或中国哲学史)研究者所归咎的董仲舒所创(22),而是创始于子思、公孙尼子或其同时儒者之手。
《礼记·表记》据沈约之说,为子思所撰著,那么该篇以五行自然之性比附伦理秩序,正好和孟子所述、荀子所讥、《乐记》所论的内容,完全吻合。《表记》说:
子言之: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诗》云:“凯弟君子,民之父母。”凯以强教之;弟以说安之。乐而毋荒,有礼而亲,威庄而安,孝慈而敬。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亲。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
“亲尊”之说,亦隐含“阴阳”之义,即《归藏》首“坤”卦而尚阴,《周易》首“乾”卦而尚阳的遗说。阴阳、亲尊之义,原本即与殷周政统有关。《史记·梁孝王世家》褚少孙记窦太后欲立梁孝王为帝太子事,景帝问于袁盎,袁盎即以殷代兄终弟及、周代立嫡长子之道统之异,回答景帝:“殷道亲亲者,立弟;周道尊尊者,立子。殷道质,质者法天,亲其所亲,故立弟。周道文,文者法地,尊者敬也,敬其本始,故立长子。周道,太子死,立嫡孙;殷道,太子死,立其弟。”景帝接着问袁盎“于公何如”,袁盎等即以“方今汉家法周,周道不得立弟,当立子”以回答。袁盎以“亲”、“尊”论“殷道”、“周道”之异同,绝非牵合傅会,正因窦太后崇尚黄老道家,以之作为治国方针,故有兄终而弟及、立梁王为帝太子的想法,而此一想法,正是殷代源于母系社会的遗留(23)。然而,自武王灭殷,殷统中绝,周民族制礼作乐至汉,亦已千年,儒家自孔子卒后已历六百年。袁盎所述殷朝与周朝“亲亲尊尊”、“文统质统”的歧义,久已消融于儒家礼制理论之中。故战国秦汉儒书所论“亲”、“尊”分属父统母统之异,几乎已完全消失(24),仅余若干蛛丝马迹留存于礼家记文之中(25)。《礼记·表记》不但提出“有父之尊,有母之亲”,更进一步推衍父母所代表的阴阳、刚柔之象。子思说:
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母之亲子也,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火,尊而不亲。土之于民也,亲而不尊;天,尊而不亲。命之于民也,亲而不尊;鬼,尊而不亲。子思以“天、地、人(民)”、“火、水、人(民)”比附“父、母、子”,等于举自然物象与人伦关系相比附。这原本是先秦《易》学论政治教化的旧传统,《说卦传》所记“乾坤六子卦”的理论讲的就是这样的学说(26)。《表记》以“天象”比附“人事”,无异将人类伦常视之如自然界阴阳五行一样,是理所当然无可置疑的绝对道理。这与董仲舒阴阳五行的理论,详略固有不同,大旨并无二致。其实中国思想史研究者无不知,邹衍演释“金木水火土”相胜相克之说,明显论说“五行”却称为“五德”(五德终始);郭店楚简《五行》篇畅论“仁义礼智圣”之说,明显论说“五德”却称为“五行”,“五德”与“五行”简直相去无几。这种有趣的现象,尤其与后来董仲舒“五行”说有密切的思想史之联系,岂不值得竹简及帛书《五行》篇的研究者注意?五种德目与自然界五种元素,原本相互间并无任何逻辑关系,今子思立为学说,以教育士君子,赞同者既无确证以解释,反对者亦乏确据以反驳。难怪荀子批评为“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正如章太炎《文录》一《子思孟轲五行说》所论:
五常之义旧矣,虽子思始倡之亦无损,荀卿何讥焉?寻子思作《中庸》,其发端曰:“天命之谓性。”《注》曰:“木神则仁,金神则义,火神则礼,水神则智,土神则信。”《孝经》说略同此。是子思之遗说也。沈约曰:《表记》取子思子。今寻《表记》云:“今父之亲子也,亲贤而下无能;母之亲子也,贤则亲之,无能则怜之。母亲而不尊,父尊而不亲。水之于民也,亲而不尊,火,尊而不亲。土之于民也,亲而不尊;天,尊而不亲。命之于民也,亲而不尊;鬼尊而不亲。”此以水、火、土比父母于子,犹董生以五行比臣子事君父。古者《鸿范》“九畴”,举五行,傅人事,义未彰著。子思始善傅会,旁有燕、齐怪迂之士,侈搪其说,以为神奇。耀世诬人,自子思始。宜哉荀卿以为讥也。(27)诚如太炎所指出,“以水、火、土比父母于子”,和董仲舒以五行比附臣、子之事君、父,其实是一样的。个人认为,如果“傅会”指的是用一种模拟的思维,为自然万物与伦理秩序建立起对应的密切关系(inner connections),用以建立一套预设的整体世界观(holistic world view),那么所谓“傅会”其实就是一套思想,不见得一定是负面的意义。《易》卦以“言”说“象”,以“象”达“意”,以“乾”为“天”、以“坤”为“地”,庄子论“道”而寄言鹍鹏斥,岂不也是“傅会”?故太炎所谓“子思始善傅会”,或隐含讥贬之意,但就其学说而论,此四字亦甚允当。太炎以实证的态度,自然认为子思“耀世诬人”,后来学者不论是否“燕齐怪迂之士”,子思都无须为他们的“侈搪其说”负责。无论如何,郭店楚简《五行》所论“五德”的绝对性,以及内外界线的灿然划分,虽非子思所撰,亦算是肇始于子思学说,成为一个较子思“以水火土比父母于子”更为显著严密的学说体系。
至于过去研究者多认为郭店楚简《五行》即为子思所撰著,个人的看法仍无法认同。《荀子·非十二子》所评“子思、孟子之徒”的“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裘锡圭说:
《荀子·非十二子》责罪子思、孟轲“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杨倞注:“五行,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近人多不相信杨说。儒家的五行究竟指什么,成为学术史上的一个悬案。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的第一篇专讲儒家的五行说,所谓五行是“仁、义、礼、智、圣”。帛书整理小组指出:“《孟子·尽心下》:‘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由帛书可知此即孟轲之‘五行’说。《新书·六术》:‘人有仁义礼智圣之行,行和则乐,与乐则六,此之谓六行。’显然由此说推衍。”(28)
《孟子》文献具在,“仁义礼智圣”五者亦历然与《五行》之论相符合。如此以地下出土之材料与纸上遗文之旧材料互证,所得的结论自然确当,但若以传世文献中被指为子思所撰著的文献考察,似乎并没有对应的内容可供比较,反而在《尚书·洪范》中找到可供比较的材料。个人与几位学界同仁合撰的论文《先秦经典“行”字字义的原始与变迁——兼论“五行”》(29)曾特别指出郭店楚简《五行》与《尚书·洪范》的密切关系。首先,“行”字在《诗》、《书》中又训“德”字,故“五行”、“五德”可以相比附。《尚书·洪范》“五行”为水火木金土,可比附于人之“貌言视听思”;五者之德性要求为“恭从明聪睿”;五种要求皆能符合则可以达至五种境界“肃乂晢谋圣”。“五行”所涵括五种力量(或原则)有两项准则:第一准则为五者须时时变易,故在《洪范》将五者比附于自然,则为“雨旸燠寒风”,理想之境界为“时雨若、时旸若、时燠若、时寒若、时风若”,灾难之情形为“恒雨若、恒旸若、恒燠若、恒寒若、恒风若”,强调“时”,避免“恒”。第二项准则是五种原则并非平衡,而是“四加一”的结构,即在五行之中,特别重视第五种“行”,成为总括前四者而特殊的一种,于《洪范》为“土、思、睿、圣”作为“水火木金、貌言视听、恭从明聪、肃乂晢谋”之总结性概念,而“四加一”之“四”,皆强调其相互交替、彼此转换的原理。《五行》的“仁义礼智圣”亦非平衡的五种德目,而是以前四种(仁义礼智)为基础,以最后一种(圣)作为总结,即所谓:
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德,天道也。(第4、5简)
至于上述由“水火木金”衍生出来的四种德目,不能“恒”常体现于生活,而应该随着客观环境的转变而转变,此所以谓“时”。而《五行》谓:
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谓之君(30)。士有志于君子道,谓之志士。(第6、7简)“时行”的思想,透露了两个消息,第一是与《洪范》所谓“时雨若……”云云所凸显的“时”,观念内涵为一致;第二是“时行”的观念,出现在《彖传》、《象传》频率极高,因“行”字本有发展运动之义,故言“五行”,本即蕴涵五种力量互相替换、互为主从的关系,而《五行》所述“仁义礼智圣”的“时行”,也显示作者强调五种德性在不同时空环境下轮流占据主导的位置,而不是一成不变地五者并重。学者如将郭店楚简之墓葬年代定位在公元前300年前后,则郭店楚简《五行》与《尚书·洪范》撰著年代应该大致相若,这是因为两种文献,具有重要的平行现象的缘故。公孙尼子《乐记》亦有阴阳五行之论,至于子思的“五行”论,目前最可靠者仍属《表记》所论父母子、天地水火亲尊的比附,并不完整。因此,若单单据《荀子·非十二子》之说而定《五行》为子思所撰著,是未够稳妥的。
六、仁义内外之说
孟子告子有“仁义内外”之辩,而《荀子·非十二子》记子思孟子关于“五行”学说的“唱”、“和”。1973年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有《五行》篇,庞朴先生论其即属子思孟子五行之说(31)。郭店楚简亦有《五行》篇,其文谓:
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
这是架构完整的五行内外之说,学者更纷纷指其中《五行》与思孟学派的关系,或指为子思所撰(32),或以之与《孟子》书并观共证(33),于是《五行》遂成为先秦思想史“思孟学派”最有力的支持。然而,《五行》是子思亲撰的吗?还是子思的后学追述?抑或由孟子后学所撰著?这些问题,显然都未能有明确的答案。
如前所引马王堆帛书小组注意到《孟子·尽心下》“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命也”一节即是“五行”学说,但求诸子思的学说,则只见《表记》有以“水火、天地”于“人”比附“父母”于“子”的学说。虽然这种学说,在自然一端牵合“金木水火土”之“五行”,但毕竟尚未发展至系统性的“五行”、“内外”之论。然则,断然认为《五行》篇为子思所撰,或子思后学所撰,恐怕都是不可靠的。
笔者的意思并不是要将《五行》和思孟的关系一刀两断,而是认为宜回归思想史的发展大势,重新审视《五行》特有详密的“内、外”观念,在子思遗说中占何种位置,其在孔门学说的源流又如何。“内外”之论,不惟见于《五行》,亦见于孟子“仁义内外”之议。熊十力以降当代新儒家学者亦多论“内圣外王”之说。迩近梅广老师发表大著《内圣外王考略》(34),对此问题有深入精辟的发明。窃疑“内、外”的论题,进入儒家德目的讨论范畴,虽似晚至郭店楚简及《孟子》始见,但从《论语》考察,孔子显然已意识到“内外”的问题,一直延续,至于子思,有进一步的发明;至孟子始奠立“仁义礼智圣”五行的理论。《五行》依郭店楚墓年代推断,撰写年代约当孟子中、晚年时期,也许是与孟子同时期的儒者所撰著,是否孟子弟子,则无法断言。
儒家学说“内外”观念,推溯其源,应与孔子“仁”与“礼”两大核心观念有关。“仁”属“内”,“礼”属“外”。人类生存之问题有二:一在于自身价值的探讨与发明,其核心价值为“仁”;另一在于如何立身于伦常群体之中,其体系总名为“礼”。
“礼”之为物,兴起于人类的繁衍聚居(35),而血缘的亲疏问题(36)、家族的继承问题(37)、人民的治理问题,自有其客观之仪轨,众人一体凛遵,非个人可以措意更易。故孔子学说,治私领域之事必以“礼”,如孔子论“孝”,则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即以“礼”事亲。治公领域之事亦有待于“礼”,如孔子论为邦,则言“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论语·卫灵公》)。推扩至大,则朝代更易,皆有“礼”的损益(38)。故“礼”对于个人而言,实属社群外在规范,这些规范,容或可以依照某些儒学的解释,认为其皆导源人心相同之理,但其属于客观规范之仪轨,并不因个体因素而兴废,价值亦不因个体因素而更易,则是事实(39)。
“仁”之为物,根源于个人内心,原与外在规范无关,亦不能单从外发的行为事功可以考察或论断。故《论语·公冶长》记孟武伯问子路、冉求、公西赤云:
孟武伯问:“子路仁乎?”子曰:“不知也。”又问。子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何如?”子曰:“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何如?”子曰:“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子路可使治赋,冉求可为之宰,公西华可立朝与宾客言,可谓各有其器用,但是否“仁”,则孔子亦不知。接着子张问令尹子文及陈文子,孔子称许前者“忠”而后者“清”,但问“仁矣乎”,孔子仍两度回答以“未知,焉得仁”。上述《论语》两章,学者所熟知,但其中传达的消息则非常鲜明:“仁”作为“人”的德性之境,并不能透过外在之行事,甚至某一些高尚的节操(在令尹子文则为三仕三已而无喜愠,在陈文子则是不肯居于有犹似崔子之大夫的邦国),亦无法推证其是否“仁”。难道“仁”的境界真的如此之难吗?观孔子其他的说法又似不然。《论语·述而》说: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仁者先难而后获”(《论语·雍也》),不可谓不难;但“仁”既不远,欲“仁”而“仁”至,又不可谓不易。总括而言,“仁”可以说是一种非常内在的境界。那绝不是由外在仪轨设定的规范,也不是外在仪轨能够引导个体进入的境界。“仁”之与“礼”,一内一外,虽截然不同,却并非二致,而是存在一种微妙的关系。《论语·八佾》: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显然“仁”是“礼”、“乐”的核心基础,人若没有“仁”心,那么礼乐的意义也将荡然。《论语·颜渊》更记载了一段颜子与孔子的问答,极为重要: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据上文分析,“仁”属个人道德境界,“礼”属社群伦理仪轨。孔子以“己”与“天下”相对而立言,而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则“克己”即是“为仁”,而天下归于“礼”也是归于“仁”。因此,“仁”与“礼”并无二致,因为“为仁”必须由“克己”(即“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而成,那么“礼”就不是“外”而是“内”的。一旦推扩此“为仁”至于天下,则天下皆归于“仁”。那么“仁”就不是“内”而是“外”的。换言之,“仁”之为内,非“礼”不达;“礼”之为外,非“仁”不成。“仁”与“礼”的学者,内外实非截然二分,而是前后一贯的。孔子以后,儒者所阐发的“本末”、“终始”、“先后”思想,包括《中庸》“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孟子·万章下》“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者,终条理也”、《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易大传》“原始要终,以为质也”、《荀子·礼论》“本末相顺,终始相应”等等,实皆导源于孔子“仁”、“礼”学说隐含的“内、外”的意识。
子思撰《中庸》,郑玄《目录》说:
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
后儒论《中庸》的思想,多着重发挥首章“天命之谓性”所论“天命”、“性”、“道”、“教”、“已发、未发”、“致中和”等学说,但事实上,《中庸》所铺陈子思的思想,可谓溯之于内而极其内,推之于外而极其外,内外历然,极其分明。举《中庸》最重要的几个观念之一“诚”(40)为例: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
“诚”为人道以上达天道(41)。又“诚”为“自成”,“道”为“自道”(《中庸》:“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则“诚”与“道”皆在于一身之内,推扩之则“天下至‘诚’”始为“尽性”,此则已有极清晰的“内、外”之区别。“尽性第一论文网”则区分为四层次,第一为“尽其性”即尽一己之性(42),第二为“尽人之性”,第三为“尽物之性”,最后则为“赞天地之化育”(43)。子思之贡献,在于将孔子“内外”相兼的思想,朝向一极端向内收摄、又极端向外推扩,而且强调自然而然、物来顺应的德性工夫。《中庸》: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成”作为“诚”的语源,在语音和语义两方面都有血缘关系,子思更进一步讲述其义理内涵。在于“成”,则由“内”之“成己”(“仁”之境界)推扩至于“外”之“成物”(“知”之境界);在于“诚”,则由“内”之“尽己之性”推扩至于“外”之“尽人、物之性”。故子思破题点出,归结而称“合外内之道”。再推而扩之,则采纳《易经》乾坤阴阳之象,以乾象引喻覆物高明,以坤象引喻载物博厚。由此可见,子思揭示“成”字,演绎为“诚”的概念,并将孔子屡以“仁、知”对举的思想,纳入其“内、外”学说体系之中,并融合“终始”、“天覆地载”、“高明博厚”(此亦可证《易传》颇受子思思想影响),而成一体大思精的学说。若从宏观的角度盱衡《中庸》全文,则始而论“喜怒哀乐之未发”,以人类情感未发之始以为言,继而在时间则上溯周公、武王、大王、王季,在空间上则推扩至于邦国、天下(凡28次)。内容则郊社宗庙、亲亲尊贤、刚柔费隐,无所不包。尤有进者二:其一,《中庸》虽有区别“内外”,但又强调内外一贯的学说,唯论“仁义”则未着意牵合“内外”以为说: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朱熹《章句》:
人,指人身而言。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恻怛慈爱之意,深体味之可见。宜者,分别事理,各有所宜也。(44)朱子以“人身”的“生理”以说“仁”,可谓亲切,亦可见于此子思尚无孟子“从其大体”、“从其小体”的区别意识(45)。而“仁”以亲亲为大,则直指人类血胤亲属而言,故谓“亲亲之杀”,指血亲的亲疏远近,皆以一身为主,是“内”的;“义”以尊贤为大,贤则无血胤亲属可言,故谓“尊贤之等”,指以贤愚之次第等级,皆以群体之礼为主,是“外”的。可见子思对于“仁义”之别为“内外”,十分清楚。
其二,《中庸》多用数字观念,即用分类法(categorization)区别事物,如“君子之道四”、“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天下之达德三,所以行之者一也”、“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王天下有三重焉”。而子思于《表记》又以之“火水土”比附“父母”,《中庸》又有“仁义”、“内外”的意识,独未发展至于严密整齐的“五行”学说,如《五行》“仁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义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礼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圣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形于内谓之行”的体系性思想。若断然直指郭店楚简《五行》为子思之遗说,实失之武断。
《五行》的思想,原与孟子为近,与子思为远。至于子思与孟子,则子思有仁义内外之说,与孟子不同;而性善理念,则与孟子相同。正如上文讨论“成、诚”,以及“尽其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与“外内之道”,可见子思的“仁义”虽然区分内外,但始终强调“义”之外是由“仁”之内推扩而来,正如“尽物之性”,实始于尽一己之性。蒙文通说:
子思先孟子,作《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则性非但形色也,即“天之所以与我者”,是至善者也。“率性之谓道”,则仁义德教所从生,率性之性,已非节性之性也。戒慎恐惧,先有以养而无害,则喜怒哀乐无发而非中节之和。此已开性善论之端,而大本已立。孟子之学,源于子思,而又以“本心”、“良知”之说发挥而光大之,此孟子之进于子思者。此一解释,极为精辟有见地。蒙氏又说:
(《中庸》)曰:“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而愚夫与知、与能、则“性无有不善”;曰:“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以仁、知言性,不同孔子以前之言性,而变为新说,自子思始,以下启孟子,此荀卿所由并罪思、孟者欤!此一论断,与本文析论方向相同。子思绾合孔子“仁、礼”的学说,“仁、知”的分判,注入其成己成物的新解,又确立人性“善”的本质。这是子思推进孔子思想的部分。蒙氏接着说:
《论衡·本性》言:“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宓子贱、漆雕开、公孙尼子之徒,亦论性情,与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恶。”夫漆雕、宓子言“性”如此,而皆仲尼弟子,倘由“性近习远”之说以为是言,则“性善”之论,子思启之,孟子张大之,审矣!而后论性之新说立。(46)
蒙氏下文续举告子“性无善无不善”与世子“性有善有不善”,认为皆属孔子“性近习远”的“性”的旧说,与子思、孟子“性善”的新说不同。这方面,拙见则认为蒙氏推论稍快,因子思虽揭示“天命之谓性”,又以成己、成物的“仁”、“知”并立以为“性之德”,但尚未有“性无不善”的正面表述,与孟子“性无不善”如“水之就下”的宣言,二者之间在表达的轻重深浅上,尚有毫厘之别。但子思在先,为“性”论打开一个完全属于正面的论述,将美善的德性,指为天地之大本达道,其始则为情感之未发,其终则自立、孝亲、治国、平天下,无不可能,则已为孟子推扩四端之心的学说,奠下基础。
至于郭店楚简诸篇,部分显然为子思学说的推衍,如《性自命出》所谓“始者近情,终者近义”,《语丛一》谓“人之道也,或由中出,或由外入。由中出者,仁、忠、信……仁生于人,义生于道;或生于内,或生于外”,《六德》谓“仁,内也;义,外也。礼乐,共也”,均显然为子思遗说的发展。《六德》“仁内义外”之论,则明显与孟子所明确宣示的“义内”之说不同。惟如前所述,以“五行”“形于内为德之行”的思想,又与孟子颇为一致。由此可见,《郭店》儒简与孟子思想,大方向虽合,个别处则仍有不合。荀子之批评“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可能泛指孟子及郭店儒简的作者而言,而子思则因其首揭以火水土之象比喻人伦,以及人性论与孟子思想上的渊源,终为荀子牵合,一并批评。但仔细考察,子思、孟子、郭店儒简作者,三者在思想上虽有关联,终不能混合为一,视为一个联结无碍的谱系,是无可置疑的(47)。
七、结论
子思的思想,两千年来以《中庸》最受瞩目。《孟子》因性善论为后儒赞同,早已占据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不意荀子撰《非十二子》首次披露子思、孟子有“五行”学说,两千年后经郭店楚简儒简的出土,载录不少儒门关于“五行”、“内外”的观念的阐扬,毫无疑问再度唤醒了学界对于思孟学派的注目与研究。20世纪初,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简帛学者也就依沿其方向,以地下文物与纸上遗文互相释证,《五行》诸篇,一下子与子思、孟子发生了联系,“乐观”的学者直指其为子思所撰,甚至认为是久已佚失的《子思子》重新问世;“谨慎”的学者则认为其补充了子思过渡到孟子的一段儒家学说发展(乐观谨慎的区分,略依梁涛之说)。
本文首先重探子思与曾子、子游思想的关系,继而讨论《礼记》所记子思遗说,就“天命论”、“中和说”、“五行论”、“仁义内外”等四个重点,绎释文献,说明其思想史意义,进而检讨郭店楚简儒简与子思、孟子思想的关系。结论认为,目前文献材料并不足以证明曾子、子游、子思之间具有“学派”或“谱系”意义的思想渊源。“第一论文网天命”本为周人灭殷后提出改朝换代合法性的政治理论,原与人性根源问题无关。子思首揭“天命之谓性”,将其焦点由天上转入人间,并开宗明义地以情感哲学加以诠释,标举“中和”的观念,以“情感”与“德目”相联系,将儒家学说推极于自然(天下之大本达道)而归本于人事(喜怒哀乐之未发)的张力,提升至一个空前的新境界。“五行”之学说,于《表记》则以水火土比附于父母,唯亦见于《乐记》阴阳五行之论,非仅子思一人所唱,亦未有证据证实子思已有完整的五行(以金木水火土配仁义礼智圣)之论,学者仅依《荀子》所讥,即坐实二者关系,可能过于武断。至于“仁义内外”之说,儒家学说自孔子即以“仁、礼”统摄“内、外”,子思撰《中庸》以“成、诚”尽性的学说,确立人性美善并得自然扩充、内外一贯、本末终始的体系,铺陈出严密的、动态的、内外相拓复相制约的人性论,为孟子性善之说,奠立了重要基础。拙见认为,若先就传世文献及思想史发展之大势考察子思的遗说,再一一检视出土简帛文献的内容,将可以更为慎重、精准地重新勾勒先秦儒家思想谱系。
注释:
①参见《郭店楚简研究专辑》(《中国哲学》第20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儒家思孟学派国际学术讨会论文汇编》(济南:山东师范大学,2007年)三书所收录的论文。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亦有统整提要勾玄之功,具有参考价值。
②参见李学勤《荆门郭店楚简中的〈子思子〉——兼谈郭店楚简的思想史意义》(《文物天地》1998年第2期)、《先秦儒家著作的重大发现》(《人民政协报》1998年6月8日)、《郭店楚简与儒家经籍》(收入《郭店楚简研究专辑》[《中国哲学》第20辑])等几篇论文。
③参见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9-99页。
④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4页。
⑤孔颖达《疏》语,见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七,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⑥《礼记·檀弓下》:“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遂哭于他室。”
⑦孔子的回答:“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⑧廖名春:《荆门郭店楚简与先秦儒学》,《郭店楚简研究专辑》(《中国哲学》第20辑),第61页;陈来:《儒家系谱之重建与史料困境之突破——郭店楚竹书与先秦儒学研究》,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编:《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⑨《性自命出》第34-35简:“喜斯陶,陶斯奋,奋斯咏,咏斯犹,犹斯舞。舞,喜之终也。愠斯忧,忧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踊,愠之终也。”梁涛认为:“当然,认为《性自命出》出于子游的最直接证据,是简文中的一段文字,在《礼记·檀弓下》被记为子游之言。这段文字是:‘喜斯陶……’。”见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9页。
⑩朱熹集注,陈戍国标点:《四书集注》,长沙;岳麓书社,1987年,第26页。
(11)郑吉雄:《从遗民到隐逸——道家思想溯源:兼论孔子的身份认同》,《东海人文学报》第22期,台中:东海大学中国文学系,2010年7月,第125-156页。
(12)《论语·泰伯》首章何晏《集解》说:“泰伯,周太王之长子,次弟仲雍,少弟季历。季历贤,又生圣子文王昌。昌必有天下,故泰伯以天下三让于王季。”邢昺《疏》引郑玄《论语注》云:“太王见季历贤,又生文王,有圣人表,故欲立之,而未有命。太王疾,泰伯因适吴越采药。太王殁而不返,季历为丧主,一让也。”见《论语注疏》卷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朱熹《论语集注》卷四《泰伯》首章说:“大王之时,商道浸衰,而周日强大。季历又生子昌,有圣德。大王因有翦商之志,而泰伯不从,大王遂欲传位季历以及昌。泰伯知之,即与仲雍逃之荆蛮。于是大王乃立季历,传国至昌,而三分天下有其二,是为文王。”见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台北:大安出版社,1994年,第138页。
(13)说详郑吉雄:《先秦经典“中”字字义的原始与变迁——兼论〈清华简·保训〉的“中”》,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主办,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台湾大学中文系协办“机遇与挑战:思想史视野下的出土文献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提交论文,2011年10月。
(14)“终始”的思想,正如郭店楚简《五行》:“君子之为善也,有与始,有与终也。”在先秦儒家学说中,是君子修德的各项要求中,相当核心的一项准则,在于人事,或指事君之道,如《礼记·表记》:“事君慎始而敬终。”在于治民,或指养民养老,如《礼记·文王世子》:“是故古之人一举事,而众皆知其德之备也。古之君子,举大事,必慎其终始,而众安得不喻焉。”(郑玄注:“言其为之本末露见,尽可得而知也。”孔颖达疏:“大事谓养老。初则虑之以大,是慎其始;末则终之以仁,是慎其终也。”见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推扩至大,则或指万物生死、气之聚散,如《易大传》:“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
(15)《隋书·音乐志》引沈约说谓公孙尼子作《乐记》。关于此一问题,学界讨论甚多。笔者认为公孙尼子学说与子思学说亦有相通处,详本文“五行论”一节。
(16)关于心术,林素英《从“礼乐”的分合与特性论〈性自命出〉“道”四术或三术的迷思——兼论相关学者的研究方法》有详细的讨论。
(17)李学勤:《从简帛佚籍〈五行〉谈到〈大学〉》,《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李存山:《从简本五行到帛书五行》,武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院编:《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520页;庞朴:《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2000年;魏启鹏:《马王堆汉墓帛书德行校注》,成都:巴蜀书社,1991年;魏启鹏:《简帛〈五行〉校笺》,台北:万卷楼图书公司,2000年;魏启鹏:《简帛文献〈五行〉笺证》,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陈来:《竹帛〈五行〉与简帛研究》,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日]池田知久:《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篇研究》,东京:汲古书屋,1993年;Mark Csikszentmihalyi(齐思敏),Material Virtue: Ethics and the Body in Early China, Leiden: Brill, 2004;李锐:《仁义礼智圣五行的思想渊源》,《齐鲁学刊》2005年第6期;陈来:《竹简〈五行〉章句简注——竹简〈五行〉分经解论》,《孔子研究》2007年第3期。
(18)陈来:《竹帛〈五行〉篇为子思、孟子所作论——兼论郭店楚简〈五行〉篇出土的历史意义》,《孔子研究》2007年第1期。
(19)王先谦注:“犹然,舒迟貌。”又:“沟,读为怐。怐,愚也。犹,犹豫也,不定之貌。瞀,暗也。《汉书·五行志》作‘区瞀’,与此义同。嚾嚾,喧嚣之貌,谓争辩也。”见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94、95页。
(20)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三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21)朱熹集注,陈戍国标点:《四书集注》,第26页。
(22)如唐君毅于董仲舒阴阳五学说多所批评,而认为其思想源出自阴阳家。参见唐君毅:《中国哲学原论(原道篇)》,台北:学生书局,1986年,第224-225页。劳思光亦深辨儒家为“生活之哲学”:“旧说以为阴阳五行亦儒学中原有之观念,此由不辨孔孟理论之真面目所致。”参见劳思光:《新编中国哲学史》第二册,台北:三民书局,1984年,第11、13页。又冯友兰亦云:“董仲舒吸取了战国以来的阴阳五行的思想,虚构出一个第一论文网世界图式,以说明他所认为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秩序及其变化的规律。”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65页。
(23)西汉初年上距殷周之际虽已历千年,吾人尚可从窦太后的政策中,约略窥见殷商尚母统(兄终弟及即属于母系社会的遗留,因兄弟为一家人,父子则非一家人)的本质,及其与黄老道家政治哲学之密切关系。
(24)《礼记》所载儒家学说所论“亲、尊”之别,或在于“父”“君”之异,《礼记·文王世子》:“君之于世子也,亲则父也,尊则君也。有父之亲,有君之尊,然后兼天下而有之。”又或在于“上”“下”之异。《礼记·大传》:“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此谓“尊”之义在于崇敬祖祢,“亲”之义在于管治子孙。又《礼记·丧服小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又《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25)《礼记·檀弓下》:“殷既封而吊,周反哭而吊。孔子曰:‘殷已悫,吾从周。’……殷练而祔,周卒哭而柑。孔子善殷。”郑玄注:“悫者,得哀之始,未见其甚。”又:“重,主道也,殷主缀重焉,周主重彻焉。”“重”是丧礼中亡者新死时暂时使用的神主牌,在殷人则安葬死者后,缀“重”而悬挂在新死者所殡之庙,在周人则在安葬死者后,将“重”彻去而埋之。孔颖达疏:“殷主缀重焉者,谓殷人始殡,置重于庙庭,作虞主讫,则缀重县于新死者所殡之庙也。周主重彻焉者,谓周人虞而作主,而重则彻去而埋之,故云‘周主重彻焉’。但殷人缀而不即埋,周人即埋不县于庙,为异也。”见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檀弓下》又记:“丧之朝也,顺死者之孝心也。其哀,离其室也,故至于祖考之庙而后行。殷朝而殡于祖,周朝而遂葬。”郑玄注:“朝,谓迁柩于庙。”孔颖达疏:“殷人尚质,敬鬼神而远之。死则为神,故云‘朝而殡于祖庙’。周则尚文,亲虽亡殁,故犹若存在,不忍便以神事之,故殡于路寝,及朝庙遂葬。”
(26)六子卦之说,《说卦传》亦前有所承,即承自《易经》,“咸恒”二卦为夫妇之道,“咸”上兑下艮,为少男居少女之下;“恒”卦上震下巽,为长女居长男之下。故历代《易》家解说二卦卦象,皆畅发夫妇之道(《荀子·大略》:“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咸,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刚下。”),与《表记》所记子思之学说相同。
(27)章太炎:《子思孟轲五行说》,《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9页。
(28)裘锡圭:《出土古文献与其他出土文字资料在古籍校读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3页。
(29)郑吉雄、杨秀芳、朱岐祥、刘承慧:《先秦经典“行”字字义的原始与变迁——兼论“五行”》,《中国文哲研究集刊》第35期,台北:“中央”研究院,2009年9月,第89-127页。
(30)李零补入“子”字,作“谓之君子”。参见李零:《郭店楚简校读记》(增订本),第100页。
(31)庞朴:《马王堆帛书解决了思孟五行说古谜》,《文物》1977年第10期。
(32)李学勤《郭店楚简与儒家经籍》谓“《五行》出自子思”(《郭店楚简研究专辑》[《中国哲学》第20辑],第19页),姜广辉进一步推定《五行》为子思所作(姜广辉:《郭店楚简与原典儒学》,《中国哲学》第21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270页)。
(33)邢文认为“楚简《五行》当更近子思之说”,“楚简《五行》的出土,足以证明思孟学派确实存在”。邢文:《〈孟子·万章〉与楚简〈五行〉》,《郭店楚简研究专辑》(《中国哲学》第20辑),第237、239页。
(34)梅广:《内圣外王考略》,《清华学报》第41卷第4期,2011年12月,第621-667页。
(35)章学诚《文史通义·原道上》所谓“三人居室,而道形矣”(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8年,第31页)。
(36)故礼之起源出版社,《礼记·礼运》或谓起于以饮食献祭:“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污尊而抔饮,蒉桴而土鼓,犹若可以致其敬于鬼神。”
(37)如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所论殷周二代兄终弟及、服术等制度之异。
(38)《论语·为政》:“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39)如郭店楚简《六德》谓:“男女不别,父子不亲;父子不亲,君臣无义。是故先王之教民也,始于孝弟。”(第39-40简)别男女、亲父子、义君臣,都有其客观规范。
(40)《中庸》:“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一”字两见,朱子《章句》均注曰:“一者,诚也。”
(41)“自诚明”,谓自身之“诚”赋命自天,原本昭明;“自明诚”,谓自觉自发地昭明其赋命自天之“诚”。故后文谓“诚者,自成也”,意谓“自我完成”。非有一丝一毫加诸原有赋命自“天”的灵明;“道,自道也”,意谓所谓第一论文网“道”,即依循自身原有具足之至诚之道而行,即可完成天所赋命之性。
(42)朱熹《章句》:“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朱熹集注,陈戍国标点:《四书集注》,第47页)
(43)郑玄注:“尽性者,谓顺理之使不失其所也。”孔颖达疏:“以其至极诚信,与天地合,故能尽其性。既尽其性,则能尽其人与万物之性。是以下云‘能尽人之性’。既能尽人性,则能尽万物之性,故能赞助天地之化育,功与天地相参。”(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注疏》卷五十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依孔疏之分析,三层次厘然不惑。
(44)朱熹集注,陈戍国标点:《四书集注》,第41页。
(45)故后文谓“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重视“血气”,此则与孟子有所区别。
(46)蒙文通:《中国哲学思想探原》,台北:台湾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24页。
(47)关于子思、孟子之关系,《文献通考·经籍考》卷三十五引《子思子》有一段记文:“孟轲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轲曰:君子之教民者,亦仁义而已,何必曰利?子思曰:仁义者,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乐为诈。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6年,第825-826页)子思与孟子年辈不相接,当无对话之事。《子思子》至迟至宋代已佚。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指出《子思子》一卷“乃取诸《孔丛子》,非本书也”(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玉海》,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1987年,第42页)。《文献通考》所引可能就是这个本子。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又说“放于利而行,多怨”(《论语·里仁》),则孔子对于“利”的看法似为负面。“利者,义之和也”之语,既见于《左传·襄公九年》穆姜的说《易》,亦见于《易·乾·文言传》。“利”字在《易经》未有太多的义理。孔子卒后,儒者对于“利”字渐有正面的解说。唯孟子特以“义”、“利”对举,发明了孔子的意旨。就文献本身的义理言,子思谓“仁义者,固所以利之”,即以“仁义”来填满“利”之范畴,成为“利”观念的主轴,虽并无违悖孔子的意旨,但其间轻重深浅,看起来仍不像是子思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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