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经费最主要的来源是(晚清四大官办书局)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27 11:42:07 归属于综合论文 本文已影响124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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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代中叶,由于历经内乱外患,图书文物惨遭散佚焚毁的厄运,损失颇为惨重。同治初年,百废俱兴,清廷极欲整顿地方各项事业,其中对振兴文教事业的开展,便是各省官书局成立的原因。著名的官书局有六家,即被称为“五大官书局”的金陵、浙江、江苏、淮南、湖北崇文书局和广雅书局。当时创设书局的地方疆臣大吏,积极倡导,大力支持,书局聘有充裕的人才及不虞匮乏的经费,使各省官书局能刊印出数量庞大,精心校刊,品质精美,且值得信赖的典籍。故广为世人利用与收藏,得以流传后世。所刻书通称为“局本”,成为中国近代印刷史与版本学上的一个组成部分。
  官书局初设伊始,地方督抚大员莫不视为盛事。立局刻书,财源是关键。各书局的经办者,举贤任事,甚至亲自挂名,努力经营,网罗散佚的典籍,精加校刊,雇佣精良刻工,达成刻印图书的目的。为此,书局的经营需筹募大量的经费,用于书局中各种支出,聘用各种专门的工作人员从事其间,以及制定书局行事的章程等相互配合,书局方能正常运转。本文综合各省官书局经营之状况,以故宫博物院图书馆所贮存的清代有关书局的档案资料为参考,予以梳理分析,探究清末各省官书局从事刻书事业经费来源的概况。
  一、经费来源选介:
  清中叶,在内乱外患的交夹之下,无论军事、政治、经济都呈现一片衰微、崩溃的现
  象。同、光之际,清王朝为平定内乱,乃将中央之财政权及领兵权,逐渐授予各地督、抚等疆臣大吏,由于他们掌握支配各地方的经济大权,所以能设法筹措经费,经营刻书事业,同时延聘学有专长的士绅及技术专精的刻工,从事开展书局的事务。故所刻之书,大多精美,且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售价低廉,为当时儒学仕子所称道,使典籍得以广泛的利用与流传。
  历代刻书事业的兴盛与否,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直接的关系。即经费的赢绌,必然影响到刻印书籍的数量及品质。同治、光绪年间,各省官书局刊印图书,除局内各工作管事及校勘人员的俸饷外,工匠之工资,以及板、纸、墨等价格预算,无一不需销耗大量经费,而经费的来源,与内府所刻图书,全由国库支付迥然不同,但既为地方督抚所设,其开销自由书局属地筹募资金支付。
  清咸丰、同治时期外患内乱频仍,当时清廷为应付时局稳定社会,政府各种军需费用日益增加,经费异常拮据,民生凋敝,百废待兴,疆臣大吏极力整顿社会秩序,相继设立书局刻印图书,以振兴封建文教,达到教化的目的。然而,社会经济衰微,足以动用的经费,亦实属有限。江苏学政鲍源深于《请购刊经史疏》中说:“或疑现在各省经费支绌,筹饷艰难,拟购书、刊书无暇遽及,夫戡乱则整武为先,兴学则修文宜亟,况购书、刊书经费,每年不过筹饷中百之二三,筹捐尚易。”{1}可见,当时各省经费支绌,似无暇顾及刊印图书之事,鲍氏上疏便以购书、刊书的费用,仅不过筹饷中的小部分,乃建议以筹捐的方式筹措经费,以供开设书局刻印图书之用。当时筹措经费的方法,以厘金、盐税及官绅捐助为主,这也是咸丰、同治时期清廷财政上的主要部分来源。
  二、抽厘助资
  清末,一般省立书局,经费多来自厘金。开征厘金是清廷筹措军饷,以镇压太平天国
  起义为特征的一种捐税。名目繁多,且数量庞大,各省纷纷仿办,自行设卡,抽收厘金,作为解决其饷缺的主要手段。至此战事略息,而抽厘仍旧,其中“余额”部分遂常拨作刻书、修志之用。浙江、江苏、福建等诸局均用此法维持经营。
  例如:晚清重臣左宗棠任闽浙总督时,福建省设立书局之经费。据《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中记载:“所指以厘金充修脯一节,闽省鳌峰书院旧藏正谊堂板无存,左宗棠设局重刊。”{2}
  另四川总督吴棠奏《闽省建设书院疏》折中又述;“前督臣左宗棠重刊先哲遗书,开设正谊书局,录选举贡百余人,月给膏火,分班校拨,……呈经前兼署臣英桂批司议定章程,在于厘金项下筹拨银五万两,发交殷实富商,每月完息一分一厘以资经费”。{3}左氏以厘金作为书局人员的薪金,另拨出一笔款项交给殷实商人盈利生息,将每月所得利息,用于经营书局的费用。
  同治六年(1867年)浙江巡抚马新贻奏《设局刊书疏》中,对浙江书局刻书之经费来源,曾说:“并先恭刊钦定《七经》、《御批通鉴》、《御选古文渊鉴》等昭示圭臬,其余有关经济讲诵所必需者,随时访取善本陆续发刊,一切经费在牙厘项下,酌量撙节提用”。{4}
  再如:江苏省额赋较为繁重,据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十二月《光绪朝东华录》载,江苏巡抚赵舒尧于考核钱粮、整顿厘金及裁减局员新资之覆,奏云:“善后局开支经费,同治十二年奏准酌提厘金一成,光绪十年改支八分,十三年后奉部奏定改提五分,如省城保甲、发审、官书、洋务各局用款,均归善后局于酌提五分内支放”。{5}从上述史料可知,浙江书局刻书所用经费及江苏官书局之用款的部分来源,是由厘金税制不同项目下所支付的。抽取厘金一项已成为书局筹款的方式之一。
  三、捐助筹募
  地方官僚、士绅的捐助也是书局财政的重要来源。各省书局刊印书籍的经费,开创书局者于筹措款项之际,或鉴于经费难筹,或为起领导作用,多率先自己捐款或捐其养廉之银,也有省府示意或盐商出资报捐,富豪的自动捐献等,所得募捐款项,以助刻书所用,表示官员支持及提倡之意。
  1.官员自行摊捐与富绅出资报捐
  广雅书局创于光绪十三年(1887年),由两广总督张之洞、广东巡抚吴大澂倡立。广雅书局的经费,有自行捐献之款及罚款等。见张之洞所奏《开设书局刊布经籍折中》叙述的更为详尽:“上年即经臣之洞捐赀设局举办,……名曰广雅书局,臣之洞捐银一万两,臣大瀓捐银三千两,顺德县青云文社捐银一万两,仁锡堂西商捐银一万两,省城惠济仓绅士捐银五千两,潮州府朱丙寿捐银五千两,共银四万三千两,发商生息,每年得息二千三百六十五两,又诚信堂、敬忠堂商人,每年捐银五千两,共七千三百六十五两,以充书局常年经费,计款项尚不甚充,如以后别有筹捐之款,再当凑拨应用……檄饬两广盐运司综理局事”。{6}由此可知广雅书局以捐助方式筹款的来源甚多,除张之洞个人捐款外,尚有多位商家捐款资助,并将集得款项拨交商人孳生利息,一并为刻印书籍所应用。
 至于刻书经费中的罚款,张之洞于《致海署天津李中堂》电牍中云:“洞在粤筹有专款,内分两宗,一系文武官绅捐,一系盐埠商捐,……官捐者,系武营罚款捐出四成为报效,……盐捐者,系仓盐盈余化私为官,暨提充书院工程”。张氏于广东所筹措的专款中,一为文武官绅捐款,即武营罚款捐出四成;一为盐埠之商捐,这些均属以捐助方式筹得,进而拨交书局刊书充作经费。{7}
  又如,光绪年间,曾国荃任山西巡抚时,经考察认为晋省位于山陬,经史子集十购九缺,坊肆刻本讹误过多,使有志读书者难于求购。遂于光绪五年(1897年)三月在太原省城设书局,刻印《六经》、《四书》、小学等书,经费所需庞大。所奏《设立书局疏》曰:“在太原府城内,设立濬文书局,……此项经费所需亦鉅,理宜在晋省殷实之家劝捐筹办,……臣檄饬司道于开局后,遴委公正廉明之员,择地方饶富较多之户,……诚能苦口劝导,谕知富绅量力饮助,亦可集腋成裘,晋省富绅夙明大义,谅心敬恭桑梓,踊躍乐输”。{8}濬文书局刊印图书所用经费的筹办,曾国荃拟采取向殷实富绅之家于小麦收成后,以劝捐的方式办理。但时逢光绪年间山西地方因其他赈捐,本以穷困,又加上近来年逢干旱,收成欠佳,民力至为窘迫。然而,书局尚属开始经营初期,凡此诸多原因,可见当时劝捐筹措书局经费的艰辛。
  2.地方官吏的捐廉报效,以弥补财政不足
  金陵书局成立于清同治三年(1864年),为两江总督曾国藩创立。曾氏设立金陵书局之经费来源,朱孔彰在《曾祠百咏注》中云:“公捐廉俸三万金,设书局,重刊经史,先在安庆商之九弟沅圃方伯,刻《王船山遗书》”。{9}表明曾氏自捐养廉俸给三万两,以设立书局刊印图书之用。另外,《曾文正公手写日记》同治五年(1866)五月三日记载:“同治二年(1863),沅甫弟捐资全数刊刻,开局于安庆”。至于刻印《王船山遗书》时,其弟曾国荃亦先后捐款共计五千金,充补刻书时的费用。
  例如:四川总督兼署成都将军吴棠率先捐出养廉之银以设立书局,重刊钦定《朱子全书》,其后又率所属以捐助方式筹得款项,用以续刻其他书籍的支出。
  另有,左宗棠于陕西设立书局,据罗正均编《左文襄公(宗棠)年谱》同治三年(1871年)四月条记载:“是月设书局西安,刊刻经籍。……其刊印经费,均由陕西藩司于本大臣养廉项下拨付”。{10}左氏在陕西设书局刊刻书籍的经费,拨交驻陕西军需局在他的养廉项下支付。其后,光绪年间陕西学政何逢时,曾于陕西设书局刻书,据《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三百一所载:“陕西学政何逢时奏,捐廉筹款,刊刻书籍,请饬下抚臣,极力维持,以裨学校”。{11}
  上述各官书局刊印书籍经费的来源,有官吏自捐资金或养廉金、商捐、及富绅劝捐等,均属于由捐助的方式自行筹措款项,以供书局开支。
  四、提充盐税、关税
  清末国力衰竭,地方财政更不充裕,各省疆臣大吏自行筹措书局刊书经费,大多依赖捐输及厘金为主,然而,亦有动用盐课、海关等税款的地方督抚。同治十年(1871年)曾国藩曾建议两广总督瑞麟设书局刊印图书。曾氏《致瑞澄泉中堂》一文,提议设书局刻书的经费,可于粤东盐务项下,尚有可筹之款,用于书局首刻《十三经注疏》及诸书,以振兴文教事业。据《广东书局等所刻书》上载:“广东书局,……是1868年(同治七年)两广盐运使方濬颐(字子箴),在盐运项下拨出一笔银两开办,……1870年(同治九年)盐运使鍾谦鈞曾拨出款两万两千两做刻书之用”。{12}书中所述,两广盐运使方濬颐及鍾谦钧曾拨出盐款,用做刻书的经费,维持书局的运营。
  又如思贤书局,系光绪十六年(1890年)王先谦以盐务公所岁终积聚六百金,于思贤购舍设立,其经费用做立局刻书之用。
  张之洞于广雅书局筹措刻书经费中,除前述取自捐助外,曾提用海关部分经费作为储备用款.据张之洞《札运司开设书局》公牍记述:“查本衙门,向有海关经费一项,本部堂到任以来,一概发交善后局,专款存储,留充公用,今即将此款提充书局经费,专刊经史有用之书”。{13}另据《张文襄公年谱》载:“所谓书院书局杂款者,即粤海关每月例进之公费,公不以入私,而发善后局存储备用者也”。{14}张氏于广雅书局刻印书籍时,所提充书局的经费,即由粤海关每月例进之公费,而拨交善后局储存备用,便以此款作为书局刊印书籍的资金。
  五、外销之款
  清咸丰、同治年间,各省督、抚所谓自行筹措的款项,大都可以任意支配本省开销,且不需将支销实情呈报户部,即不受户部的干涉,这些款项均可归纳为“外销之款”。然而,所筹外销款项的来源,又多取自捐助或厘金项目之下。即地方督抚自由掌管不在经常支出项目的闲款。
  自江南兴办金陵书局,经费的来源亦多出于闲款,据柳诒征《国学书局本末》中说:“咸、同间,督、抚兼治兵、理财之权,外销之款至夥。自江南兴办书局,各省踵之,其经费皆出于闲款,不在经常出纳之列”。{15}当时各省督、抚掌握外销款项很多,书局经费的筹措及日常开销,包括在不经常支出的闲款范围之内。
  例如:1.金陵书局与湖北、浙江、江苏、淮南等书局合刻《二十四史》时,曾国藩对金陵书局经费的筹措事宜,曾氏给《复马榖山制军》书札中载:“湖北书局,拟与苏、浙、金陵各书局合刊《二十四史》,诚属善举,惟金陵一局,并未筹定有著之公款,……应请阁下筹一闲款,源源拨济其薪水用款”。曾国藩以金陵书局于合刻《二十四史》时,所需开销的薪水等用款,尚未筹定款项,便请马新贻协助筹措一笔闲款,使能长期拨济该局的开销。
  2.湖北书局的刻书经费,据李鸿章奏《设书局刊书折》曰:“此次设局刊书,袛可先其所急,……一切经费,酌提本省闲款动用,勿使稍有靡费”。{16}李氏上折建议酌量动用湖北省之闲款,以弥补刻印书籍所急用,从中也可看出书局经费的短缺。
  张之洞主政湖北时,于湖北崇文书局刻印《江汉丛书》,刻书所用的板价及工资,便由善后局于外销之闲款内所支付。
  3.湖南傅忠书局创立于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由曾纪泽主其事。该局刊印《曾文正公全集》时,局中所需经费及编校人员薪金,大部分由江南军需局闲款下拨付。在长沙当地所延聘办理事务者,则由李瀚章及李鸿章所筹款项以供局专用,或因官资注入故将傅忠书局视为官书局。
 六、藩库补助:
  清初以来直至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前,地方督抚虽有较大的职权,但并无相对的财权,主管一省财政的布政使司也不是督抚的属官。但咸丰三年后,清政府不得不允许地方自行筹饷。由此,地方督抚开始拥有实质性的财权。
  为自筹饷银,地方督抚甚至统兵将领直接设置专门机构,包括各省藩、运、粮、关等和其他财政局所,管理财政收支等事务。如此,省辖官书局的运营经费,除上述各种不同的筹措方法外,亦有地方督抚为购书、刻板、修建而拨出专款的,如张之洞曾为崇文书局拨银四千两,从赵尚辅手中购得《湖北丛书》板片即是一例。又如,曾国藩调任后,江南书局经费日渐之绌,已无款刻印书籍,后由提调范志希禀请,自藩库筹拨一千五百金支助书局的开销经营。“江南官书局向每年在藩库领银三千两,在支应局每年领银四千两,以为常年经费”{17}是出《国学书籍本末》一书,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的记述。可知清末江南官书局的经营费用,转由地方藩库及支应局拨款,以补助书局刊印书籍的经费支出。
  清末国力衰竭,地方财政更不充裕,有限的款项常被挪用。江南书局于藩库补助的经费停止后,书局中支付的薪水、购纸、印书等项目用款,全由售书所得,周转应用。
  上述各省官书局经费的来源,由各省地方官吏自行捐助、厘金、税金、藩库正款补助及售书之赢余等方式筹措。然而,在咸、同之际,正逢内乱外患交加下,清政府中外用款甚钜,财政至为窘迫,筹款颇为不易,但当时各省督、抚掌握地方财政,有权支配经费的开销,承办者出于对刻书事业的支持,极力落实各省官书局刊印图书的资金需求,并以不同形式筹得款项以供其开销。
  清末各省官书局创始于同治三年(1864年),极盛于光绪中叶。时移势转,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清廷颁行新政,废除科举,西学兴起,各省官书局在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变动下,屡次裁并或裁撤,以至停办,而后为继起的新式书局所取代。
  注释:
  {1}《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8册 卷五、374-376页,《请购刊经疏》
  {2}《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0五 同治六年六月
  {3}《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128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78年)卷五·413页
  {4}同注3 卷五 370页 《设局刊书疏.》
  {5}王先谦、朱寿朋纂修《光绪朝东华录》,北京 中华书局 1984年9月 3697-3698页
  {6}《张文襄公全集》《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 文海出版有限公司 1973年7月 卷23,奏议23
  {7}《张文襄公电稿附函稿六卷,牍稿二十八卷》张之洞撰 1918年铅印本
  {8}《近代中国史料丛刊》 萧荣爵《曾忠襄公(国荃)奏议》台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卷十三《设立书局疏》
  {9}柳诒徵 《陶风楼藏名贤手扎》 1930年影印本
  {10}《左文襄公年谱》清罗正钧 年谱传记类第37册卷六,462页 清光绪二十三年湘阴左氏刊本
  {11}《大清德宗光绪皇帝实录》卷三百一
  {12}于今,《广东书局等所刻书》·《艺林丛录》第三编 106页 (台北 谷风出版社1986年)
  {13}《张文襄公全集》卷九十三·公牍八·6471页
  {14}《张文襄公年谱》·许同莘编 重庆 商务印书馆 1945年)105页
  {15}柳诒征《国学书局本末》·《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第三年刊》1930年第5页
  {16}李鸿章《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十五 清光绪三十一年金陵刻本
  {17}同注15第9页
  参考文献:
  [1]清宝鋆等 《大清穆宗毅皇帝实录》 清光绪五年内府朱格抄本 故宫藏
  [2]清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 北京.中华书局 1984年9月
  [3]清曾国藩 《曾文正公全集》 清光绪二年傅忠书局刊本 故宫藏
  [4]清罗正钧编《左文襄公年谱》 清光绪二十三年湘阴左氏刊本 故宫藏
  [5]清李鸿章撰《李文忠公全集》 清光绪三十一年金陵刻本 故宫藏
  [6]赵德馨主编《张之洞全集》 武汉.武汉出版社 2008年11月
  [7]《军机处上喻档》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电子版
  [8]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 台北. 文海出版社 1973年7月
  [9]周志初著 《晚清财政经济研究》 济南. 齐鲁书社出版 2002年11月
  [10]柳诒征. 《国学书局本末》 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第三年刊 1930年
  作者简介:王大忠,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员,主要从事清代古籍整理编目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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