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税务的核心(互联网+税务应用场景有哪些)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15 12:25:08 归属于通信学论文 本文已影响366 我要投稿 手机版

       中国论文网为大家解读本文的相关内容:          

  1引言

  在现代生活中,通过手机进行业务办理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在移动互联网这种新的生活架构中,时间成本和用户体验越来越成为纳税人首要的考虑因素,纳税人更为关注办理涉税业务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要求税务部门提供更快捷、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公共服务部门要顺应和把握新技术趋势,通过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探索、创新新的纳税服务方式,进一步降低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2“税务互联网+”背景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希望通过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创新思维,解决目前我国面临的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等问题,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创新政府网络化管理和服务。加快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促进公共服务创新供给和服务资源整合,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的网络化社会管理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等,加快推进政务新媒体发展建设,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制定的响应速度,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对全国税务系统运用“互联网+”思维,通过“制度+技术”,优化纳税服务,推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的报道作出过重要批示并指出,“互联网和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对税收事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不热情拥抱、主动融入“互联网+”,税收工作就没有希望,也没有未来,税收现代化更是无从谈起”。我们进一步理解为:所谓有融合发展,热情拥抱,主动融入就是要求我们融会互联网+税务思维精髓,融合移动互联网先进技术,融化体制束缚的坚冰,融通税务业务环节,展开大视野,着眼大局,面向大众,跳出技术堆砌,坚持以人为本,做好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税务业务中的深入应用这篇大文章。

  3移动互联网对税务公共管理服务的影响趋势

  3.1公众服务需求的影响

  当下飞速发展的移动互联网在不停改变各类消费者和服务对象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评价标准和潜在要求。纳税人获取信息的速度决定了新生涉税业务需求的速度,在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代,加上税法的精细化、透明度提高以及移动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的规模化应用,三者叠加的效应使得税务机关增强了对税收公共服务体系的移动化的现实感和紧迫感。不能看清这一点,部分税务机关可能因水土不服而出现绩效评价倒退;反之,部分税务机关将可以因时制宜的寻求发展机会。

  3.2对税务执政理念的影响

  在移动互联网与大数据背景下,公众思想意识形态的改变更给政府部门执政理念带来挑战,并以此倒逼政府执政理念和工作方法的转型与创新。政府部门以管理为主、按部就班的“高大上”的执政方式,信息相对滞后的传播机制,原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脚步。在移动互联网效应和舆论压力倒逼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面向实际,转变思维、转换视角,凸出“阳光政务思维、科技引领思维、群众至上思维、快速反应思维”,不断提高政府公众平台的服务效能和服务价值,以此来进一步发挥政府执政能力。

  3.3对能力价值体现的影响

  过去对税务感兴趣的大都为财务人员、税务人员、专业人士、财税研究者,而当今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扩散的太快,促进了信息获取方式和自媒体发展的变革,税务专业知识因为获得更加便捷,不再被认为“神秘化”,税务专业技能因而不断“贬值”,而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则在升值。那些具有整合资源能力并影响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做出选择的税务机关,更有可能借助移动互联发展的大势而崛起,在新的发展趋势下创造新机遇和新优势。

  总而言之,移动互联网时代带来了技术的革命与创新,信息分享的高度便捷,几乎实现了零成本的宣传与展示,也极大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在这个模式下,更带来空前的发展机遇,好的平台、好的内容与好的品牌服务会愈来成为社会公众共性需求。税务机关必须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拓展视野、顺应发展,把握趋势,进一步巩固成果、创造优势,提高运用新技术提升服务价值和竞争优势的核心能力。

  4移动互联网+的外部环境分析

  移动通信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与其说是一种技术趋势,更可以说是一种思想、一种理念,它标志着在信息富饶的情况下人类对于信息需求进入了新阶段。

  高速发展的手机、PAD等移动设备具备了即时通讯、联网、身份认证、消费支付、账户转账等多种功能,手机越来越成为公民必须随身携带的信息处理设备,这样的终端条件和必然的历史发展趋势也为税务机关创建新的纳税服务模式提供了技术支撑。

  4.1移动客户终端的爆发式增长,推动了互联网走进前门万户

  在2015年7月2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发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68亿,其中,手机网民规模5.94亿,我国网民手机上网使用率达88.9°%,首次超越传统PC使用率,手机作为第一大上网终端设备的地位更加稳固。

  由于移动端即时、便捷的特性更好的契合了网民的商务类消费需求,伴随着手机网民的快速增长,移动商务类应用成为拉动网络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15年上半年,手机支付、手机网购、手机旅行预订用户规模分别达到2.76亿、2.70亿和1.68亿,半年度增长率分别为26.9%、14.5%和25.0%。截至2015年6月,网上炒股的用户规模达到5628万,较去年增长了47.4%。其他的如娱乐类网络应用的规模也基本保持稳定。

  4.23G、4G移动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

  2009年1月7日,工信部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放了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2013年12月4日,工信部又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同步发放4G牌照。3G、4G牌照的发放,意味着中国的移动通信企业已经进入繁盛发展的时节。3G、4G移动通信技术的运用让手机上网速度得到很大的提升,尤其是4G技术的发展,它甚至可以使手机终端的网络速度超过一般家用电脑,达到10Mbps至20Mbps,理论峰值最高可以达到每秒高达100Mbps,这种速度会相当于2009年最新手机的传输速度的1万倍左右。这使许多用户体验不佳的应用得到了发展的机会,许多互联网内容纷纷移植到手机平台。国内排名靠前的几大网络服务商如新浪、腾讯、搜狐等都推出了专门适用于手机的门户网站,它们都得到移动网民的极大关注。3G、4G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对现代社会来讲,是_次从PC到掌上的革命,它把手机从单纯的通讯机器进化为综合信息处理设备,它将在将来完全改变我们的生活。

  4.3移动互联网技术与应用模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

  手机APP技术。比如“我的南京APP”是一款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相关服务资源和权威信息,为市民个性提供本人密切相关信息,以及医疗、交通、旅游、便民、政务等方面的信息服务的城市级公共服务移动应用软件。

  移动支付功能。客户通过移动设备、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企业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实现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的融合,完成货币支付、缴费等金融业务。

  目前,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日益成熟,未来五年移动互联网还将有HTML5技术、多平台/多架构应用开发工具、可穿戴设备应用、高精确度移动定位技术、新的WiFi标准、高级移动用户体验设计、企业移动管理、智能对象、测量与监视工具等技术。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不断强调: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要以信息化为支撑,并将做好纳税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的首要任务。因此,在移动互联网和移动应用不断发展的今天,将传统的办税服务、业务办理和涉税事项查询等功能延伸到手机终端,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个性化应用服务,同时通过当下新一代的移动信息科技在税务部门的应用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税收成本,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意义重大。

  5税务公共服务管理与移动化应用现状分析

  着眼全国税务系统,“十二五”期间,各地都结合实际,对机构职能配置进行了统一规范,成立了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风险监控机构和风险应对机构;按照规模、行业和特定类型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专业化管理,提供针对性服务,实现税收管理员从管户向管事转变,以事项为中心,重新梳理流程走向,全面改造原有业务流程;开发风险管理系统,科学评估税收风险,实施差别化应对策略,更好地促进纳税人遵从税法;升级改造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满足专业化条件下的税收管理需求。部分地区经过多年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已经探索出了一个既符合实际工作,又充分体现专业化管理要求的新税源管理模式,实现了税收管理质效和纳税人满意度的双提升,达到了征纳双赢的效果。如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在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评比中已实现“三连冠”的佳绩。

  为了更好推进纳税服务优化升级,营造优质的征纳关系,构建更加丰富的纳税服务载体,畅通纳税信息获取渠道,南京地税在2012-2015年,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在全省地税系统领先推出了“移动税务助手”手机端纳税服务软件,初步开发了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的涉税公告、发票真伪查询、税款/社保缴纳查询、扣款提醒、涉税提示、个税明细查询、政策法规查询、办税厅分布及实时状况查询、需求调查、个税/契税计算等一批简单的移动端涉税服务功能,对大集中网上办税渠道形成了拓展和补充,从而提高了税务行政效能和对外服务水平。

  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些功能还远远不足,还存在亟待提升和解决的几个方面:一是在网上办税和采集纳税人法定申报信息方面,不能满足互联网条件下纳税人移动办税及多元缴税方式的需求,不利于厘清征纳双方权利义务、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不利于便利化办税和“两个减负”;二是传统的借助媒体、网站或电话通知等信息反馈渠道,不能覆盖和满足纳税人各种服务需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仍然客观存在,纳税合法权益保护需要更完善,经营环境更需要良好,纳税人办税需要更便捷,才能为纳税人带来更大益处;三是在日常税源管理中,税源管理任务如何实时精准推送到税务干部手机或移动办公终端及时提醒处理、如何及时有效将相关涉税提醒信息实时有效推送给纳税人,下户过程中实时调阅纳税人相关历史涉税行为信息等亟待实现;四是在行政管理移动化方面,目前仅支持公告、事务提醒等简单功能,公文制发及流转,绩效管理、督办等众多行政管理职能事项的运行尚未纳入信息化管理。

  6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税务业务新模式探索

  技术的革新从来是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变化发展。我们看到,移动互联网技术正推动这个时代不断的向前发展进步,我们必须迎来新变化、认识新趋势、适应技术革命给我们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当前移动互联网+不仅得到了大规模的应用,还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现代生活模式的大概念大逻辑。我们要摈弃传统观念和惯性思维,围绕一个“融”字做文章。把握先进技术趋势,突出业务创新驱动,将先进技术与业务管理创新相融合,积极在税收公共服务领域发挥出移动互联网对于提升体验、聚合信息、便捷快速、多元展现、拉近两端的优势作用。

  6.1把握时代发展规律,理性认识移动互联网+融合业务模式

  移动体验式服务模式将逐渐的显现出其市场的强大需求。在这种需求强势的背景下,我们必须认识到,将旧有的互联网服务简单的照搬到移动互联网上并不是成功的路径,如何给纳税人带来有价值的东西,创造有价值的应用服务,满足各类纳税人需求,使我们的纳税服务走向更好水平才是真正的创新所在。

  相比传统公共服务模式,移动互联网在实现深化政务公开、聚焦重点服务流程、个性化服务定制、提升用户体验等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优势,其对信息传播格局的影响不容忽视。我们一方面要既要持续巩固原有信息化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地把应用模式转型放到更加重要位置,更加深入地研究新技术发展趋势下,社会服务需求产生的深刻变化,推动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实现从传统网络应用模式向移动互联网应用均衡发展,走一条融合创新的转型升级之路。

  6.2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在融合发展中打造公共服务新忧势

  推动纳税服务融合发展过程中需坚持传统纳税服务载体与新兴移动技术平台优势互补,发挥两者动态聚合效应。税务机关要顺应网络纳税服务移动化、公众化、多元化的趋势,瞄准和利用最新最好技术,增强借力发展意识,加快“四个转变”,争创纳税服务发展新优势。

  6.2.1从影响纳税人向影响公众纳税意识转变

  面向企业纳税人、自然人纳税人以及非纳税人受众,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信息化方式的融合,进一步扩大税收阵地,抢占税收宣传制高点。强化受众意识,努力增强信息服务能力和抵达能力,为社会公众精心服务,与社会公众共创价值。以公众纳税人为核心,致力于改善用户体验,提升税收服务质量;以潜在纳税人为本,时刻关注纳税需求变化,做好纳税行为习惯分析,做到量身定做、精准传播;加强与公众纳税人的互动交流,提高社会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在互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履行义务。

  6.2.2从数字化成果优势向智能化优势转变

  先进技术是驱动发展创新的关键要素,必须紧盯技术前沿,瞄准发展趋势,不断以新技术新应用引领和推动纳税服务融合发展。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税务取得了长足进步,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办事效率不断提高,为提升税收宣传力奠定了坚实基础。而当前信息科技已从数字化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逐步向智能化、万物互联和大数据演进。税收行政管理要巩固和扩大数字化成果,充分利用新_代信息技术,努力提升面向多终端、多用户、多业务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税收行政的生产力和传播力。

  6.2.3从多系统交叉应用优势向内容融合应用优势转变

  税务公众服务系统从访问网站以及电话支持到设置自主办税设施等离散应用方式,正逐步向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内容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转型,这有利于使税收公共服务体系化,在移动互联网+的大格局中不断拓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因此我们要坚持“内容为王”,打造一体化、多元化移动税务平台,在传统业务基础上开发融合政策服务、办税服务、信息服务、咨询筹划、互动反馈等多种业务形态的内容资源,为纳税人和公众用户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内容丰富的融合服务。

  6.2.4从窗口化管理优势向资源统一标准化优势转变

  在税务公共管理服务的创新工作中,不断地树立移动互联网络化的思维和开放式融合思想,这有利于把更多的资源、智慧融合起来,为转型升级服务。在实现路径上,要更加注重服务资源配置标准化,以服务资源管理为核心要素,对涉及移动互联网+涉税服务系统的人员、资源、突发事件等信息进行标准化定义,促进实现全市统_管理。建立起标准化、整合化、大数据式的服务档案,实现信息服务检索管理的碎片化收集、亮点化索取、最优化路径和知识库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推送效率,从而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成本。

  6.3在探索中前行,积极实践“移动互联网+税务公共服务”融合模式

  我们必须看到,在信息化与城镇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业务融合模式将成为智慧城市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重要战略工具。我们要增强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税收公共服务实效性,在巩固发展传统业务基础上,加快移动化转型步伐,结合移动互联网的优势和特点,积极探索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税收公共服务应用模式。


  6.3.1“移动互联网+税务公共服务”的目标

  利用互联网技术架构的开放性、跨平台部署能力,整合入口,协同办税,政企社交,构建多渠道、立体化、全方位的移动电子税务局。

  一是我们要在税务公共服务领域,加强固定设备、移动设备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创新,进一步提升公众化服务的互联网应用层次和水平。

  二是要将智能协同作为服务覆盖的必要支撑,提供便捷的多媒体综合服务,构建面向使用人员、互动体验、多元智能、内容丰富的公共服务载体。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涉税办理无纸化、电子实体同质化、方便快捷智能化的服务体验。

  三是我们要进一步提升税务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质量和发展成效,通过移动终端实现服务覆盖,有效地解决税务知识库和场景化知识的推送,连接纳税人、社会公众和税务机关,展现人文税收和纳税人关怀,连接上下游实现企业间和税务机关的开放创新。

  我们在建设中需要把握四点要求:第一是以用户为中心,强调以服务为导向的整体用户体验;第二是利用大数据的理念整合纳税人类别与纳税服务内容,提供个性化服务;第三是通过建立平台构建与服务对象的新型互动关系,实现更多的协同、前后端的拉动;第四是提供快速的发布、内容连接服务,把涉税服务信息,通过内容连接的形式进行展现。

  6.3.2“移动互联网+税务公共服务”的建设途径

  在当前移动互联网的技术支撑以及税务数据集中

  统_管理的大趋势下,积极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和技术创新支撑,结合江苏地税当前情况分析与解决,通过业务重组、技术重构、功能整合、专业人才支持,提升税务信息化水平,为征纳双方建立起一体化、人性化、智能化和支持持续改进的移动税务管理信息平台。借鉴金融系统移动互联成果经验,提出移动互联网技术在税务业务中应用的建设参考。

  (1)开发税务手机APP移动智能税务局。开发可以提供纳税人通过手机浏览的税务专题APP,进而拓展纳税人办税渠道,满足纳税人多元化的办税需求。通过手机APP体现页面友好、布局完善、内容丰富等元素,提供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报情况查询、公众评议、意见反馈等多种纳税服务功能;注重手机用户的主观感受,增•

  加各种人性化的功能,比如二手房交易税收、社保计算、契税计算、私房出租税收计算等等;同时提供微信端、支付宝端的应用服务,实现纳税人由柜上向网上向掌上的转变,使纳税在更低的纳税成本下,更加便捷、高效地完成所需要办理的涉税事项,达到改善纳税人体验,扩大纳税服务范围,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的目的。

  (2)尝试税务手机QQ群和微信公众号。当前微信和手机QQ已成为中国手机用户最常用的移动即时通讯应用,我们可以利用手机用户对手机QQ、微信的粘性大的特点,借助这两种软件应用全面开展个性化的税收服务和税收宣传工作。开通税务手机QQ群,纳税人可利用手机QQ及时咨询各类涉税事宜,随时与税务局之间进行在线交流,有效缓解12366业务繁忙时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

  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实时承担办税服务、涉税通知、涉税辅导等多种任务,多角度满足办税人员各类需求,免费帮助纳税人实现指尖上的远程导向服务,减轻其办税负担。例如,“办税服务”提供发票真伪查询、预约排队叫号、审批事项查询、税费查询、零申报等功能;“涉税通知”发布欠税公告、信用等级认定公告、培训通知等事项,便于纳税人及时得到通知;“税收宣传”提供地税风采展示、廉政基地建设、本地风物特色等宣传内容,让纳税人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下处理各种涉税事宜。

  (3)开发“移动智能税源管理平台”APP应用。将原有PC端应用“人围着机器转”,通过移动设备便携即时性实现“机随人动”,让各类信息化系统随时随地全天候真正为税务前线干部日常工作服务,为税务机关税源动态管理提供支撑。

  (4)开发建设“移动综合行政办公平台”。实现工作计划、公文处理、信息发布、交流互动、督办督查、教育培训、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化处理,与地税管理现代化相适应,整合、完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行政管理信息化、便捷化办公水平。

  (5)融合大数据理念,最大化利用“移动互联网+”的价值。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应用模式,获取税务平台内部基础数据,打通内部壁垒;获取合作单位的相关数据,加强对海关、工商等涉税信息的分析,建立税务大数据发布机制;获取信用评价体系相关数据,建立纳税公众形象曝光机制;获取企业移动互联网中行为数据,构建企业的虚拟数据集,以有效解决税务机关对电子商务等新兴模糊化交易行为的监管瓶颈。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公众化、普及化,传统信息系统正遭到移动互联和云端模式的挑战,如何快速地、适应性地建设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转型发展为战略、便民办税为根本、以移动互联为途径、以融合提效为目标的多元化税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灵活的信息系统逻辑架构,是我们今后信息化发展的大局着眼和现实出路。税务信息化发展正迎来极其重要的关键阶段,我们必须面对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制定新策略,积极加快传统信息化向移动互联网转型发展,这对于做好今后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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