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应用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1-06-28 21:09:40 归属于金融论文 本文已影响670 我要投稿 手机版

       

  摘要:当前金融科技领域中,分布式记账被认为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技术之一,其中区块链技术最具代表性。在此背景下,各国际组织、各国中央银行以及监管部门均针对区块链技术展开研究,以求依托最前沿的金融科技技术来实现金融稳定的管理目标。本文就区块链技术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的应用展开研究。首先从综合管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及资本市场四个方面值得改进的问题入手;然后结合区块链技术找出解决方案;最后得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区块链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2008年,中本聪发表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式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描述了一种被他称为“比特币”的电子货币及其算法,比特币也随之开始风靡全球。作为比特币基础算法的区块链技术也逐渐成为各行各业未来改革的方向,各国政府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纷纷投入区块链产业技术推动、标准的统一和应用落地的大潮中。从技术发展来趋势来看,区块链与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技术一同正在成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基石,其构建的可信机制,将有可能改变当前社会的商业模式,从而引发新一轮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变革。

  (二)区块链技术简介

  区块链是一种新的记账方式,其数据以区块为单位产生和存储,并按照时间顺序首尾相连形成链式结构,同时通过密码学保证其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及数据传输访问的安全性。随着区块链的发展,记录的交易内容由各种转账扩展至各个领域的数据,比如在供应链溯源应用上,区块中记录了供应链各个环节物品所处的责任方、位置等信息。区块链是一个诞生十年的新兴概念,但是它所用到的基础技术是已非常成熟,如哈希算法、数字签名、P2P网络、共识算法以及智能合约等。虽然在区块链兴起之前,很多技术已经在各种互联网应用中被广泛使用,但区块链并不是简单的重复使用现有技术,例如共识算法、隐私保护在区块链中已经有所革新,智能合约也从一个简单的理念变成了现实。

  (三)相关文献综述

  一是部分学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降低跨境支付成本。卢志强、葛新锋(2018)认为区块链技术在跨境支付中具有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等五大突出优势,相比传统支付模式,省去了在中介机构上的支出。二是部分学者认为科技创新对利用外资、资本配置等方面有显著的积极影响。张庆君、白文娟(2020)指出,在疫情、金融危机发生后,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可以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对利用外资、资本配置有积极影响。三是部分学者认为区块链技术可以提升外汇管理效力。王大贤(2019)表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区块链技术加强外汇数据可靠性,提高外汇管理能力。综上所述,区块链技术在外汇管理中有极大的应用价值,如何利用好此项技术值得外汇管理人员长期、深入地研究。

  (四)外汇管理中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意义与现状

  1.外汇管理中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意义一是具有自主创新的战略意义。2016年,区块链技术被列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区块链技术的重要性,并要求“把区块链作为核心技术自主创新的突破口”。将区块链技术与外汇管理相融合是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可以优化外汇监管效力。在当前外汇管理改革思路中,事中事后监管、日常监测分析的重要性逐步提升,区块链技术对于优化外汇监管效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一方面,区块链技术通过分布式记账的特点,有效避免了外汇数据被篡改的风险;另一方面,去中心化的技术思路可以改善传统数据获取方式的滞后性,增加了数据处理效率。2.外汇管理中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现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潘功胜局长、张新副局长等(2020)公开发表的文章显示,截止2019年年底,自主自愿加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法人银行超过170家,完成融资放款金额折合117.92亿美元,中小企业占比超75%。目前总局规划的应用场景中,基于区块链服务平台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场景,可以实现线上业务抽查及税务发票核验,为银行事后抽查提供税务发票核验服务,简化银行自身核验手续;为外汇局事后核查提供税务发票核验服务,提高核查假发票、注销发票或重复使用发票的效率。

  二、当前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管理

  一是信息核验功能单一。目前吉林省区块链平台的应用实例中,主要是以经常项目业务为主,其应用经验对资本项目模块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例如在审核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系统仅能反馈该凭证是否已被使用过,存在不能提供单证真伪、企业相关信息等问题。而在资本项目实践中我们认为,对企业的业务资质、前置部门的批文内容均可以作为区块链平台的核验功能之一。二是对FDI资本金来源国等业务情况存在监管盲区。在当前统计范围中,仅包含了境外资金流动第一层级的相关信息,这导致外汇管理人员仅能通过间接的方式才能了解到其实际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是哪家企业等在日常外汇管理中需要掌握的信息,这对从较大范围统计涉外信息会造成一定的误差。例如某美国企业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子公司,并由此中转向中国汇入FDI企业资本金时,系统仅能统计出此笔资金来源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无法准确反映出中美投资的实际情况。三是精简账户思路尚有调整空间。在当前的精简账户模式下,相关账户、相近账户或性质类似的账户被整合到一起,账户不再区分原属不同项目的资金流,这样的整合方式的确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但是合并后的账户无法再详细区分资金类别,不利于数据的深度分析,也不利于进一步精简账户。当前模式下,资本金账户、外债账户等业务跨度大的账户无法简单整合,不调整精简账户思路无法进一步开展此项工作。

  (二)直接投资

  一是投资业务办理手续存在优化空间。在当前业务办理体系中,存在着明显的便利化与谨慎性的矛盾,即外汇局希望业务越来越便利,而银行更强调业务办理的谨慎性,部分业务仍有进一步便利化的空间。二是各部门之间存在数据共享壁垒。在当前投资业务登记管理框架下,被动等待企业进行业务登记存在一定的数据滞后性,而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一直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经常会出现其他部门传递来的企业开立信息远远晚于企业实际办理登记业务。打破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能更及时、准确地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跨境融资

  一是外债业务办理流程存在简化空间。当前外债办理流程仍然有简化空间,如企业办理外债登记时,仍然需要企业提供较为完备的材料到外汇局进行审批,然后才能开立外债专户,仍然需要企业耗费较高的时间成本、脚底成本。二是跨境融资门槛高。一方面,企业对境外金融机构的融资产品了解渠道较少,目前大部分跨境融资主要为商业银行介绍其境外分支机构融资产品,或者向境外母公司、关联公司借款等;另一方面,境外金融机构对境内企业资质要求高,例如要有较高价值的抵押物、保证金、稳定资金流或者有大型企业(或银行)提供担保等,这主要是金融机构出于对企业还款能力的考虑,因此许多中小企业、初创型公司、技术型公司很难享受到低成本跨境融资产品带来的福利。

  (四)资本市场

  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变更)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按照现行管理规定,企业在境外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到外汇管理局做境外上市登记,登记后银行才能给企业办理资金调回业务,如若将证监会在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至外汇局区块链平台,即可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三、区块链技术在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中应用的建议

  (一)建立企业画像机制实现跨境投融资穿透式监管

  企业画像类似对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情况、股权结构等等情况的一项报告,也可称为“尽职调查”。结合区块链平台,通过银行、外汇局对企业办理业务的了解不断完善其画像,对企业境内外整体情况进行摸底,既能为企业风险评级提供可靠依据,也能实现穿透式监管,进一步掌握企业境外交易行为、资金流向。例如,境外直接投资业务中,目前对境外公司资金流动情况、盈利情况等无法及时掌握,通过此机制可以了解企业境外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出台企业利润汇回政策,吸引资金回流。

  (二)扩大上链范围优化链上业务办理

  一是扩大监管、审批部门上链范围,增加真实性核验功能。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资源库,以“申请验证+结果反馈”方式核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凭证的真伪性,如在办理境外上市资金调回、结汇及使用业务时,银行业务人员可以直接验证该企业相关业务资格、金额限制及资金使用限制,既减少了企业提供的材料数量,也提高了业务办理速度;二是允许境外银行、企业上链,增设跨境企银通模块。吸引境内外银行、企业通过跨境企银通模块进行跨境融资产品的咨询与交易,降低跨境融资成本、打破跨境融资壁垒,增加跨境融资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一是依托区块链平台数据核验功能减少业务办理所需审核的要件,并逐渐形成随办随审的业务办理模式,将事后抽查改为事中即办即查,提高业务合规性。例如在办理FDI登记业务时,银行可以在区块链平台中直接查询审批部门的核准材料,无需企业提供纸质资料;二是可以将部分属于银行办理的业务收归平台自动办理,如设置外债注销条件,系统通过对还款信息等数据的核对,自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等。

  (四)进一步精简资本项目外汇账户

  改变以往精简账户思路,参考复式记账的模式设置系统,将不同条线业务收归至同一账户办理,设置企业端、银行端与外汇局端不同显示内容,通过不同业务资金设置资金划转限额,最终可以实现在一个外汇账户内对不同外汇业务分类管控(类似资金池)。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企业开户数量、实现不同业务账户的集中、统一管理。例如,可以在同一账户中同时设置FDI资本金流入上限、外债资金流入上限等等,资金在汇入账户时,根据实际业务限额判断业务合规性等。

  作者:于越 刘昕昊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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