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近年来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拥有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该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提出采用民间艺术团、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农家乐、历史文化名城、博物馆等形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实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耦合与互动。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湖北省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近年来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人类文化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各种保护措施。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文简称“恩施州”)拥有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对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笔者提出应采用民间艺术团、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农家乐、历史文化名城、博物馆等形式,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结合起来,实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耦合与互动,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同时也为恩施州旅游业的发展提升文化品位,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双赢的目的。
一、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一)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恩施州位于鄂西南,地处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的武陵山区,是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之2一。这个地带被专家学者盛赞为“古老文化沉积带”,沉积着丰富的土家、苗、侗、汉等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人类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规定中阐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表现形式包括五大类的类别,①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分类如下:第一类:曲艺。土家族有“南、堂、灯、傩、柳”五种地方戏剧剧种及傩面具的制作技艺。
第二类:舞蹈。土家族舞蹈很丰富,有著名的撒叶尔嗬、摆手舞、巴山舞、毛古斯舞、麻舞、八宝铜铃舞、肉连响、地盘子、地龙灯、靠灯、草把龙、板凳龙、耍耍、猴儿鼓等,礼仪有过年过节礼仪、婚丧嫁娶礼仪、农事礼仪等。
第三类:音乐。土家族打溜子,薅草锣鼓、情歌、哭嫁歌、儿歌、利川小调、②建始丝弦、民间宗教音乐、恩施扬琴、竹琴及其制作技艺等。
第四类:口传文学。土家族的口传文学有神话、史诗、传说、故事、谚语、山歌、儿歌、笑话、儿童游戏等。
第五类:工艺。土家族吊脚楼建筑工艺、风雨桥建筑工艺、石雕、木雕、竹编、藤编、棕编、民间各种工匠的技艺、髹漆工艺、刺绣、服装、土家织锦(西兰卡普)、剪纸、纸扎技艺、咂酒、药酒制作技艺、各种土家族特色饮食品的制作技艺,如油茶汤的制作技艺等。
(二)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1.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1)传统戏剧失去文化生存空间。电视、音响、卡拉ok等现代娱乐设施普及后,人们的娱乐方式彻底改变,对传统戏剧的需求消失,传统戏剧失去了需求市场,其生存的文化空间随之消失。故恩施州引以为豪的“南、堂、灯、傩、柳”五种地方戏剧,基本上处于濒危状态。(2)民间舞蹈及社会礼仪消失严重。恩施州民族民间舞蹈十分丰富,通过多年的抢救与保护,撒叶尔嗬、摆手舞、毛古斯舞等已经得到了相应的保护与利用,但是麻舞、地盘子、地龙灯、靠灯等舞蹈对人们来说已经很陌生。现今恩施州过年过节的礼仪意识十分淡薄,婚丧嫁娶的礼仪也正在发生着很大的变异。特别是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土家族哭嫁婚礼习俗已经渐渐退出了婚礼仪式,沦为景区表演化的项目。(3)土家族建筑技艺生存告急。华中理工大学古建筑学家张良皋教授认为,恩施州土家族吊脚楼是中华建筑文化的重要源头,在中国建筑史上占有崇高的地位。③土家吊脚楼饱含文化交融信息,具体说来,是巴楚两大文化直接交融的结晶。楚建筑曾深切影响汉以后中国官室传统和生活方式,土家吊脚楼是楚建筑的活化石,而且像遗存于巴人旧乡号称“活化石”的水杉树④一样,有潜在的强大生命力,值得人们另眼相看。[1]但是在现代化的冲击下,恩施州境内吊脚楼建筑技艺正在流失,它所承载的土家族传统文化也将随之消失。(4)土家族口传文学濒危。土家族有语言,无文字,早期的文学作品靠口耳相传,文人文学用汉语记录。
在远古时代,土家先民创造了本民族的创世纪史诗《摆手歌》、大量的神话、传说和歌谣。文人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也占一席地位,最有代表性的是恩施鹤峰容美土司田氏诗人群留下的大量优秀诗文。唐代刘禹锡创作的竹枝词发端于土家地区建平郡民歌,此后在中国文学史上才出现竹枝词曲牌。但是这些口传文学已远离当今恩施自治州人民的日常生活。
2.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举措。恩施州州政府于2003年提出了建设文化大州的战略构想,修建了“民族大观园”,规划了20个“恩施州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了民间艺术大师命名机制,制定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了《恩施州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虽然做了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但力度不够,成效甚微,致使恩施州没有一项遗产列入2006年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第二、三批国家名录中,才有相关的项目列入。
二、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的理论依据旅游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存在着多重影响:一是旅游开发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旅游开发为了获取经济效益的目的,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化、商品化甚至庸俗化,其多样性和文化空间遭到破坏;二是旅游开发可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产业结构的调整,旅游所带来的实惠和经济价值能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同时旅游开发带来的市场价值可以激发相关人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传承与创新。三是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文化旅游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成为文化旅游业开发的重要目标。四是当今已进入遗产旅游时代,凡进入世界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便具有了世界性或者国家性的“金字招牌”,文化品位随之提升到国际的或国家的水平,将成为旅游地的文化旅游品牌,产生品牌效应,增强吸引力,促进旅游发展。所以在原生态环境不断受到冲击、环境日渐多元化的当今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方式也必然多元化。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不失为增加景区文化底蕴的好方式,同时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了生存土壤,最终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景区发展双赢的格局。在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把握好一个“度”,即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中找到一个平衡点,趋利弊害,将保护与开发融为一体,开发与保护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开发是手段,目的是为了保护;而保护是开发的目的。
三、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结合的思路结合恩施州实际,对该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开发上的耦合互动作出思考,探索如何修复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传承链条,力争做到既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力,又不至于流失其“真魂”。
(一)民间艺术团与旅游结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恩施州丰富的民间戏剧与民间音乐在传承上存在着巨大的危机,而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主要应该依靠民间与民众来进行,民众替人类承载了整个人类文化的使命,民众是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传承者,是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所以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该充分发挥民众和民间社会的积极性,让他们成为保护自己文化遗产的主人。更重要的是,让资源地的民众实现民族文化的自我传承能保护民族文化根的纯正性。恩施州对“南、堂、灯、傩、柳”等地方戏剧及民歌的传承,除恩施州民族歌舞团的传承与创新外,还应该大力发挥民间民众的力量,鼓励民间艺术团结合恩施州旅游发展的实际对地方戏剧及音乐进行传承和创新,借民间艺术团的力量打造恩施州民族旅游演艺品牌。
(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恩施州为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成立了20个民族文化生态村,但封闭的保护将难以为继,必须开放式进行,既要达到保护的目的,也要实现发展。除了由各村寨确定自己的发展模式外,在离城镇较近的地方可以进行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的建设,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结合起来进行,找到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推行“土风计划”⑤的陈哲认为“文化在劳动中生存,血脉便在其中传递。传承必须社会化,通过社会化形成补血机制,这样才能把传承、人才培育、促成文化产业等联系在一起,并吸引相关利益群体将这些‘品种’打造成品牌,加以利用,转化成社会成果而惠利本土”。
(三)城郊农家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家乐成了城郊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模式之一,这无疑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结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数千年农耕时代,农村是最基本的社会单元。广大的农村至今还保存着极其丰富的历史记忆和根脉,以及丰富的文化遗存,包括村落的规划、各类建筑、历史遗址等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各类民俗、民族语言、生活民居、民间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武术、医药和各种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基在农村,文化的多样性在农村,民族之根深深扎在农村。由于各个民族各地域的文化都是那一方水土独特的精神创造和审美创造,它又是人们乡土情感亲和力和自豪感的凭藉,以及永不过时的文化资源和文化资本。[2]恩施州各县市城郊在制定农家乐发展规划时,应该把恩施州农村鲜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展示出来,在农家乐旅游中全面地展示农村的规划、建筑,在生活状态中展示民俗、节庆、舞蹈、民歌及其各种民间传统技艺,尤其是土家族、苗族、侗族和汉族的各种特色饮食技艺应充分挖掘和利用,这对游客是最具吸引力的亮点。而民族风格的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相得益彰与和谐也是农家乐发展规划的一个重点。农家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结合能提升农家乐的文化品位,增加农家乐旅游的吸引力。
重要的是,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原生态保护,即在其生存的文化空间中传承与保护。
(四)历史文化名城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恩施州首府恩施市是湖北省九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湖北省唯一的一座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历史文化名城。把恩施州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利用起来,丰富文化内涵,拓展文化空间,发挥文化多样性与民族性,把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其具体做法,可借鉴成都在武侯祠旁打造的浓缩成都历史民俗的休闲一条街——锦里⑥的做法。锦里是成都地标性建筑之一,文化与旅游交相辉映形成绝佳风景,是文化旅游产业“四川模式”的典型代表。恩施市可充分借鉴锦里的经验,逐步恢复古街区、古建筑和名胜。在以六角亭为中心的西门、南门、东门、北门及西后街、胜利街上建设几条民族文化街、风味小吃街、民族工艺品街,在这些特色街展示土家族、苗族、侗族、汉族的民族文化,引入身怀绝技绝艺的民间艺人和民间大师,传承民族民间文化,开发民族民间工艺品,使这里成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中心。[3]同时也为民间艺术大师提供一个传承绝艺绝技的舞台。地方风味小吃街把土家族、苗族、侗族等民族民间特色饮食和小吃进行集中展示,让游客和市民在这里享受到美味丰富的各民族饮食。民族工艺品街把恩施州各民族的特色工艺品集中起来进行展示和出售,形成旅游体验购物街。历史文化街区能集中展示民间技艺、饮食、工艺品,方便游客和市民游览、观赏、休闲和购物。这样的方式既提升了旅游的文化品位,也丰富了市民的精神和物质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得到了活态的保护与传承。
(五)博物馆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旅游是几十年以来国内外逐渐兴起的一种新兴旅游形式,它使得旅游活动由一般的游览观光上升到高文化含量的游憩活动。博物馆和旅游融合为双方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日益壮大的旅游业将数量更多、范围更广的文化旅游者引进博物馆,有助于培养公众的“博物馆意识”,并促进一个新的文化——博物馆旅游文化诞生并发展;另一方面,博物馆也为文化资源增添了新的内容和景观,使得旅游业文化体验更加丰富多彩。[4]博物馆的性质与职责中包含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双方互动的过程;博物馆的“物”,即可移动文物中的藏品和不可移动文物,其自身也有诸多的非物质文化因素。博物馆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四大优势:一是人才和科研优势;二是保护、保存和收藏优势;三是展示优势;四是坚实的群众或观众基础。而博物馆也是一个地区重要的旅游部门,把旅游与博物馆结合,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博物馆结合起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物馆、旅游三者的良性互动。[5]恩施州在充分发挥州博物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发展旅游的基础上,利用民族大观园这个民族旅游景点来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鼓励民间成立私人博物馆及民族文化生态博物馆来保护恩施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采用民间艺术团、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农家乐等方式对恩施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原生态保护,将恩施州历史文化名城及恩施州博物馆旅游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能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有机耦合,相得益彰,互相促进,良性发展。
注释:
①一是各类戏曲和相关的面具、服装制作工艺;二是舞蹈,如民族民间节日舞蹈、祭祀舞蹈、礼仪;三是音乐,如各类民族民间音乐以及乐器制作工艺;四是口传文学,如神话、传说、史诗、游戏和故事;五是各种精湛杰出的工艺、手工艺,如针织、织染、刺绣、雕刻、竹藤编织、面人制作、玩具制作和剪纸等。
②著名的土家族民歌《龙船调》来源于利川小调。③“巴峡何方觅楚宫,舟人指点有无中。层轩曲槛依然在,但越巴山又一重。”出自张良皋《吟土家吊脚楼》。
④这水杉树是指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提到的“三峡附近的那棵树”,在恩施州利川市谋道。
⑤“土风计划”是音乐人陈哲发起并推动的一项原生态文化传承行动,是一项旨在保护濒临失传不可再生的民族文化资源,探索良性发展,促进民族资源优势转化为民族文化产业优势的系统保护工程。
⑥成都锦里这条古街,集纳了川茶、川菜、川酒、川戏和蜀锦等古蜀文化,游人在短短350米的距离内,就能享尽原汁原味的四川文化。这条街的打造十分成功,平时游人如织,周末与节假日更是热闹非凡,其带动的旅游消费与经济效益十分可观。锦里是成都地标性建筑之一,文化与旅游交相辉映形成绝佳风景,是文化旅游产业“四川模式”的典型代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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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彭振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思考:以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为例[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6,(6):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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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冬菊.博物馆与非物质文化的互动[j].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文化研究,20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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