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相关法律法规(海外代购怎么做不违法)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11 00:14:25 归属于法学论文 本文已影响127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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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5日,一条“空姐开网店进货逃税113万元获刑11年”的消息被转发评论上万次,而大量海外代购的相关话题也再度引起争议,同时也将海外代购这个敏感行业推上了风口浪尖。“空姐代购”这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海外代购模式受到广泛关注。
  那么,对于前空姐的量刑到底是否适当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梁根林认为,严格地说,代购偷逃关税肯定都是违法的。按照海关规定,应当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对于大规模的、职业化的、大额的走私,只要事实认定清楚,符合相应定罪量刑规格和标准,这样的判罚也不为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3条的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本案中,前空姐逃税100多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从法律的层面来说,这种判决是合理合法的。然而就目前的结果来看,大多数民众认为合法的判决并不合情,法理情理再次面临冲突。对于网络代购这一灰色地带,当前的判决结果似乎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我们必须提起注意的是——法律如果对某一社会行为的追责存在相当的偶然性,被刑责与免于刑责的边界不清,法律就起不到应有的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的作用,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就会受到伤害。[3]那么如何解决网络海外代购问题才能既维护社会公平与秩序又能够维护法律的等公正与严肃成了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网络海外代购的概念和现状
  代购就是为别人从不同的地方代理购买东西而提供的一种服务。网络海外代购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应运而生,一般是指海外代购商通过互联网帮别人从境外购买商品寄(带)回国内,分为卖家提供的商品代购以及买家指定商品代购两种,是从B2C电子商务中产生的一个细分市场。随着近几年电子商务的发展,海外代购已发展出一个庞大的市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中国海外代购市场交易规模已达241亿元人民币,预计2012年将达480亿元。而2011年,中国连锁商业巨头苏宁的销售收入在同比增长四分之一的情况下,也仅为184亿元左右。
  分析上述报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网络海外代购现象已然十分普遍,虽然在这些数据中并不是所有代购商都像开篇提到的空姐一样,存在偷逃税款的问题,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是相当一部分从事代购行业的人极有可能存在类似的问题。那么这些代购行业中的不合理问题如何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这么庞大的市场又该如何利用法律的大手进行规划呢?
  二、网络海外代购现象存在的原因
  网络海外代购现象如此普遍与繁荣的原因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究其原因可分为如下几种:
  (一)高额的关税
  内地与境外市场巨大的价格差是消费者选择代购最主要的原因。在海外代购中占据大部分的是国际奢侈品,这些奢侈品在国内外存在高达40%甚至更多的巨额差价。
  商务部门的调查显示,手表、箱包、服装、酒、电子产品这五类产品的20种品牌高档消费品,国内外的差价明显:国内市场比美国高51%,比法国高72%。这种巨大差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国对奢侈品征收高额关税造成的。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关税虽然一直在调整并逐渐与国际接轨,但是国家为了保护民族工业而设置的贸易壁垒依然不容小觑,尤其是对于奢侈品,税率甚至还有所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私人海外代购这一行业的兴起。
  (二)对于网店进行海外代购监管不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代购行业的兴起已有几年,淘宝网上有大约十万家海外代购网店。但是在这位前空姐被判刑之前几乎从未有人质疑过这些网店存在的合法性,从店主到消费者似乎都并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走私行为,一些人甚至还以此作为创业的典型大肆宣扬,丝毫不了解这其中存在的违法甚至犯罪问题。而我们国家的各级相关部门此前也未对这些网店进行有效的管理,只是任其存在,这无疑助长了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网店的发展壮大。同时,随着代购业这种新兴事物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却远远跟不上实际情况,没有专门规范代购行业的法律法规出现,使得这一部分的制度规范几乎是一片空白。于是,导致一部分海外代购的经营者并不知道代购会导致犯罪,而另一部分则由于长时间无人监管而对违法行为不以为意。这也是私人海外代购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盛行的原因。
  (三)部分海外商品在国内的缺乏
  中科院教授、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认为跨国小额贸易的消费需求应该得到满足和正视。比如消费者想买一双NIKE最新款的运动鞋,但国内没有卖,只能通过代购的方式满足消费需求,正是这些跨国小额贸易的消费需求造成了网上代购繁荣。[4]因此,消费者的购买需求在国内得不到满足就会自然转向国外,刺激海外代购的发展。
  (四)国人的攀比心理
  奢侈品因其特性决定了它只能由一小部分富裕人群购买,但是一些人为了跟风或者炫富也希望用上昂贵的奢侈品,这就激发了海外代购的产生与发展。人们在国内买不起的奢侈品纷纷转向以较低价格通过代购网店在国外购买,以实现其使用奢侈品的目的。
  三、对网络海外代购的规范
  (一)对现有观点的讨论
  鉴于网络海外代购存在着诸多弊端却又为广大民众所需求,我们应该设法规范和调整这一问题,而非仅仅对从事这一行业的人员进行刑事上的惩罚。关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目前网络上大致有两种呼声。
  第一种认为应该减少现行税收。该种观点认为,网络代购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即为过高的关税使得消费者通过正当途径来购买海外产品尤其是奢侈品时需要支付高出海外很多的费用,因此要想从源头合法合理解决代购问题,防止更多的人受到严刑的惩罚就需要从根本上消除代购这一现象,让更多的人通过常规的店铺购买产品。而实现这一目的的途径就是降低关税。通过降低关税降低实体店的成本,使消费者能够以更加低廉的价格买到想要购买的产品。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通过国家立法、司法及行政手段规范海外代购行为,尤其是网络海外代购的形式。这一观点的立足点在于,从事海外代购的人数众多,能够带动一部分人的就业。同时海外代购现象的存在具有合理性,不能一棒子打死。而当前问题的关键在于,海外代购这一灰色地带行为如何得到规范,所以这部分人认为需要通过立法、司法及行政的手段,使得代购行业走上正常的发展渠道。
  笔者认为,两种意见均具有各自的合理性,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首先就第一种方案来说,商品的价格因素受多方面的影响,单纯的降低关税一方面来说并不现实。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所长刘佐也表示,奢侈品不存在减免税率的问题,因为这是有钱人的消费。为了体现国家对特定经济、社会和进出口贸易等方面的政策,可以对某些进出口货物提高关税或者降低。“对进口奢侈品征税不仅具有财政意义,也具有引导社会合理消费的意义。”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税科所国外税收研究室龚辉文说的也很有道理,他认为:奢侈品是个相对动态的概念,以前是奢侈品,现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消费观念的改变,已经不成为奢侈品。在征税或统计时,它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概念,也不具可操作性。因而从目前看来,想要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通过国家降低税收显然不具有可操作性。
  至于第二种方案,规范海外行为,当然是治理海外代购市场,防止前空姐悲剧发生的重要手段。想要合法合理的解决类似问题关键不是将海外代购一棒子打死,而是要对其提供正确的指引与明确的规范。海外代购之所以被认为是灰色地带主要就是因为其到底适用何种法律规定不明确,所以需要我们的立法机关制定专门性针对性强的法律规范,这是国家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这过程中也少不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的贯彻落实。
  (二)对解决网络海外代购问题的建议
  1.完善制度建设
  首先,制度建设中最重要的是规范海外代购代理机构的行为。同时,也应构建规范。我们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使之更加透明。预防是治疗的前提,如果我们想更好的保证海外采购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海外代购行为,我们需要做出相应的规则。改变当今社会海外代购市场所呈现的不规范发展的状态,制定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则,使海外代购人员在做出有关行为之前,能够清楚的知道的有关规则和违背规则后的后果,从根本上改变“灰色地带”的不明朗。
  其次,我们需要完善监督机制,实现全民参与。网络是海外代购的主要销售形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用户的数量超过了500万达到513万。因此,我们可以尝试从网民开始建立全民参与对海外代购的监督,并逐步推进,扩展至全国。另外,要完善监督机制,需要建立激励机制,我们甚至可以设立一个特别基金用以奖励店主,惩罚违规操作者,同时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最后,整治网络交易环境。近年来,网络贸易迅速发展,我们的治理很难跟上网络发展的步伐,网络交易环境呈现出混乱的状态,因此我们需要净化网络环境。治理网络交易环境一方面有利于网络海外代购店主的规范运作,避免其误入歧途,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避免他们上当受骗。
  2.加强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贵在落实。法律相关工作做好之后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规范的落实,监督管理需要专门机关负责,责任到部,责任到人,建立完整的系统,宏观把控与微观协调相结合。同时还可以考虑绩效考核机制,促进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当然,为防止权力的滥用,也应具有与之配套的监督机制协同配合。
  随着我们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降低关税并进一步融入世界市场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事实上,许多国家已经采取一定措施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例如,据韩国关税厅发布的《韩国热门欧盟产品进口情况》显示,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韩国自欧盟进口的手表、箱包、鞋类、香水、化妆品等5种消费品规模达到12.4430亿美元。这比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间的进口额(10.2260亿美元)增加21.68%,远高于同期欧盟进口增长率(13%)。在这一增长背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降低关税。当然,降低关税可以不那么急迫,也不是一天就可以实现的,下降的程度和速度仍需要相关专门人才结合中国的国情和世界先进经验来制定相应的政策。
  总而言之,我们有理由相信,经过多方努力,我们将能够实现在确保国家税收和经济安全的同时,保护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的员工和正常的商业发展的目标,使两者达到动态平衡,从而达到方便消费者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双赢结果。
  参考文献:
  [1]许凯.经济观察“空姐代购”游走在法律边缘[N].济南日报,2012-9-11,(A09).
  [2]白龙,张彦春,智春丽.网上代购等同走私?[N].人民日报,2012-9-6.
  [3]董沛.海外代购红火,正不正常?[N].工人日报,2012-09-14.
  [4]白龙,张彦春,智春丽.网上代购等同走私?[N].人民日报,2012-09-06.
  [5]田昊炜,田明华,邱洋,程思瑶.网络海外代购对我国的影响和对策[J].北方经贸,2012(2):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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