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法治研究(深化法学教育的创新和改革)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10 23:58:17 归属于法学论文 本文已影响674 我要投稿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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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得以贯彻实施和不断完善,高校法学教育也得以蓬勃发展,但是仍存在诸多问题,在教育方向、教学质量、课程设置、实践能力、从业审核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地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专题讨论,可谓将其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所以,新形势下高校法学教育改革已是刻不容缓。

  教育是强国的百年大计,法律是维持一国正常秩序的根本方法,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保证。那么高校法学教育便是二者的结合,在国家各项事业建设中有的举足轻重的地位。高校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思维、培养合格法律专业人才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但发展至今,已经弊病百出,饱受非议了,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教育方向和目标不明确,误导广大学子

  随着政策的导向,法学专业逐渐成为热门专业是不争事实,但由此教育部门并未明确高校法学教育究竟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是精英化教育还是通识化教育?由此不明确导致的后果便是广大高考毕业生无法定位未来前景,云里雾里,盲目跟风,蜂拥而至,从而导致现在的人满为患,据数据,如今全国已有600 多所高校开设法学专业。2012 年法学专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为75000 至80000 人。2013年本科毕业专业人数排行中,法学专业又是名列前茅。如此多的“法律人才”,独木桥能过多少?

  二、教学质量良莠不齐,流水线生产作业

  现今高校法学教育的办学层次包括了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分层次本无可厚非,但如此以来很多学校只求招生数量,不讲究教学质量。首先是师资队伍,很多大专院校以及近几年才开设法学课程的本科院校,教师队伍质量严重不足,大多是其他专业中途改行甚至直接兼任,现炒现卖,没有法学导师所应具备的深厚法律素养,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的质量实在令人堪忧。

  三、课程设置不合理,阻碍培养真正专业人才

  就我国现阶段课程设置而言,一般本科必修课16 门,很多实践课程被安排为选修、考察科目,不能得到重视,这种安排虽然强化了基础性作用,但无法起到分类别培养人才的目标。虽然法学是一种内容繁多、相互串联影响的专业,但并不妨碍学术人才和实务人才区别培养,这样泛泛而教,二者都难得,即使有研究生阶段的培养,何不在本科阶段就有个坚实的基础呢。

  四、联系实际不够,理论接不上实践的轨

  现阶段高校法学教育的教学依旧是沿袭老一套,一人台上讲,然后期末及格就可以了。即使能把法条、法理背个滚瓜烂熟,遇到实际问题却还是束手无策。究其原因,严重缺乏实践操作,现在基本拥有便是大四毕业实习,而这个实习也在很多院校变成了走过场,甚至直接一个证明完成任务,更多学生选择的是去各种求职应聘、公务员考试、考研等。平时的实践机会又少之又少,学校与法院、检察院等法务部门联系太少,“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理论不能服务实践,学不能致用。

  以上弊病,有目共睹,在“依法治国”的宏观战略引导下,我们必须重视起来,不断改革,不断完善,促使高校法学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笔者在此浅谈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是明确教育方向和目标,促进精英化教育发展。我国应借鉴国外如日本的“法律职业精英”模式,在高校法学教育上侧重精英教育。一方面精英教育是作为高度经验理性的法治的需要;另一方面,法律职业者作为“产品”要有众多的知识,更需要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格。这样既能提供更多的法律人才,又能使报考者三思后行,不盲目随大流。通识化高校法学教育更应放在中学教育阶段和平日的法律宣讲宣传中去,而非通过几年的学习使法律普及大众,代价太高,得不偿失。

  二是缩小办学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对法学专科甚至更低层次的要逐步取消直至全部取消。这样可以遏制目前办学中的商业性影响,树立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权威性及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提高中国高校法学教育的水平。再者提高教学质量,国家应加大对高校法学教育的资金投入,提高法学导师从业门槛,将半道出家,不具备资质的教师清出队伍,严格职称评比流程,加快建立定期审查专业能力的机制。招生时,提高招生分数线,使法学专业摆脱“保底”专业的困境,重视在逻辑能力和语言能力上见长的学生。

  三是科学化课程设置,与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相适应。首先专业课程应分学术方向和实务方向配套教学,加强实务教学的地位,建立一套完整的体系,比方分别制定严谨考核办法,学分制度等。其次法制必须为政治、经济、文化服务,因此高校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必须适应建立特色社会主义需要。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需要大批政治觉悟高、懂经济、懂科技、懂外语、肯钻研的人才。故而我国高校法学教育的课程设置应严格划分,实现真正的“精英人才”培养。

  四是紧密联系实践,反对闭门造车。校方应当加强与法检部门、律所等法务机构的合作联系,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建立长久的合作协议。现在很多院校就是只顾理论教学,不理会或者没有能力去为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这样根本无法让学生在实务中进步,也体会不到学习法律的实际作用,从而迷茫,事倍功半。实际上让学生多进行实践操作,既能让学生对法务工作有更直观的认识,提高他们学习的兴趣,促进自身综合素质的进步,也能起到检验理论学习效果的作用,从而通过实务操作发现理论教学中的一些偏差,教师和学生都能从而调节方法,达到共同改善进步的目的。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为高校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难得契机,改革势在必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使高校法学教育更适应依法治国的需要。唯有如此,才能为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和坚实基础。

  作者:肖 罗 卜雪辉

  (怀化学院 政法系,湖南 怀化 4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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