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范文大全图片)

中国论文网 发表于2022-11-11 10:51:03 归属于工作报告 本文已影响623 我要投稿 手机版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把师德师风建设牢牢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但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师德失范行为仍时有发生,个别教师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内部管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我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行为

01.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思想和言论,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行为。

02.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自脱岗、兼职经营、吃空饷等行为。

03.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擅自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

04.工作日午餐饮酒、上课时间接打电话以及工作期间炒股、打游戏等行为。

05.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行为。

06.讽刺、挖苦、谩骂学生,歧视后进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的行为。

07.与学生不正当交往,举止不文明的行为;任何形式的猥亵或性骚扰学生的行为。

08.课前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教学质量严重低下等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行为。

09.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

10.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或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等行为。

11.酒后驾驶机动车,参与黄、赌、毒以及非法借贷等违法行为。

12.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6月17日-6月30日)

学习《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xx市师德建设“十条禁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对照本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逐项查摆问题。通过自查和汇总群众投诉事项等方法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自查报告,实行台账管理,做到边查边改、对账销号。自查自纠情况通过会议、网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7月16日-8月31日)

成立整治违反师德师风问题督查组,深入各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并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重点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违反工作纪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

对相关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做到快查严办,对推诿隐瞒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的监管责任。对师德师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对学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9月20日)

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形成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师德师风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与评价机制, 学校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每年进行师德评定,评定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职称评定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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